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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

2024-03-13 08:58:58  本文已影响人 

《斯通纳》读后感

这本书在1965年首次出版时只印了不到2000册,随后的近半个世纪无人问津,直到2006年由“纽约书评图书”出版社重印后才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作者约翰·威廉斯却没能看到这一幕,因为他在1994年就去世了,在他生前他的作品都没能引发关注。《斯通纳》没有引起关注是有原因的,因为整本书只是讲述了一个大学文学老师平凡、普通甚至失败的一生,像记流水账一样记录着他结婚生子、教书工作、婚外恋,退休死亡。不像其它小说要么有跌宕起伏的情节,要么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至理名言,要么有沁人心脾的优美文字。这本书和这些优点都不沾边。因此我在读第一遍的时候感觉很普通,在加上中文版翻译很一般,读起来有很多绕口的地方,味同嚼蜡。在读第二遍的时候,才发现了其中的奥妙之处。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给出了我一直以来追寻的“这一短暂却珍贵的人生该怎么度过”这一问题的答案。
斯通纳出生于1891年,从小生活在农村,在他19岁时机缘巧合下他有机会来到城市密苏里上大学。父母对他的期待是学习农学毕业后可以回到老家用先进的技术继续种地。然而在他大二上文学基础课时,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老师斯隆,他彻底爱上了文学,并自作主张地转专业到文学。书中描述了他爱上文学的时刻:
    “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有那么几个片刻,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不时地意识到呼吸从肺里释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不断起伏。他把目光从斯隆身上移开,打量着教室。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自身散发出来,迎着一片黑暗释放出去;一个同学眨巴着眼睛,一道浅浅的暗影落在面颊的一侧,上面的汗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斯通纳开始感觉放在桌上紧紧攥住的手指松开了。他在自己的凝视下掉转过手来,很惊奇它们都是黄褐色,很惊奇指甲妥帖地嵌进粗壮指端的那种复杂的结构;他觉得自己能感觉到血液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无形地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轻柔又脆弱地颤动着。”
在那一刻文学之美让他顿悟了,让他觉醒了,让他意识到了自我的存在。他感受到了呼吸,看到了阳光,看到了手指的颜色和形状,甚至意识到了血液在自己的血管里流淌。以前他仿佛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而如今他的双眼突然睁开了,他看到了一缕阳光,看到了周围的世界。以前他像动物一般的浑浑噩噩、毫无意识地消耗着生命,而如今他的灵魂突然被唤醒了,他感受到了自我的存在、时间的流逝。我在大学读王小波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体验。经此体验之后,对那些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答案和价值进行了重新的评估,对那些曾经坚定不移的追求发生了动摇。意识到过去二十多年来家庭、社会和教育植入我们脑子里的是一坨坨屎,要像挤牙膏一样缓慢地把它们一点点挤掉。像剥洋葱一样剥掉了层层社会角色之后终于找到了那个真实的自我。
找到一生所爱的事情之后最难的是坚持。因为人类是善于遗忘的动物,一生中有如此多的诱惑让我们偏离真实的自我,比如说主流价值、比如说名利等等,斯通纳也遇到了一生中最大的诱惑,那就是去当兵。在他读研的时候,刚好爆发一战,他周围的朋友和同学受到了战争浪漫的蛊惑,纷纷选择了当兵上战场。他也动了当兵的念头,于是他找斯隆老师商量,老师听了很气愤,他给斯通纳说了下面的一段话:
“你必须牢记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有很多人类的对抗、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史书中也没有记载。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要记住这个。”这句话也是本书的主题之一。他告诉斯通纳最重要的是内心想要做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世俗社会要求做什么、要求成为什么样的人。
在斯通纳博士毕业准备开启职业生涯的时候,他在一个晚会上遇到了他的妻子伊迪丝。伊迪丝是文静、漂亮、优雅的上流女孩,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斯通纳自然是一见钟情,会产生很多的幻想,幻想着伊迪丝就是他理想中的恋人以及他们结婚后的美好生活。而伊迪丝也想通过婚姻离开冷漠、压抑的原生家庭。所以他们在认识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确定了婚礼。在度蜜月的时候,他们便遇到了婚姻里的第一个难题,那就是性。或许是因为性羞耻,或许是因为她并不爱斯通纳,在以后的每次性行为中,伊迪丝都表现得很紧张,身体僵硬,仿佛是被侵犯一样。这只是开始,由于他们成长经历和人生价值观都差异很大,他们的婚姻注定是失败的。当年轻夫妻意识到婚姻失败后,往往想生个孩子来解决问题,却不知这只是用一个问题来解决另一个问题,最后产生了更多问题。当他们的女儿格蕾丝出生之后,他们的关系变得更糟。由于伊迪丝对小孩的嫌弃,他们的女儿完全由斯通纳照顾。
当斯通纳从农村来到了城市,他和父母的关系突然被时空割断了,仿佛一棵大树被连根拔起,无法再从原先熟悉的大地获得养料,而在新的环境里,随着朋友战死,婚姻失败,斯通纳始终没有建立起新的亲密关系。所以当他女儿来到世上,仿佛一扇窗向他打开了,他感受到了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生命相互依赖、相互流动的美好。
然而人生不会永远地这样美好下去,在这生命的旅途中,痛苦和快乐总会交替地出现。当格蕾丝长到六七岁的时候,伊迪丝奔丧回家后尝试重拾生活的热情,但最终失败了。或许是想要生活里的有所事事,或许是嫉妒斯通纳和格蕾丝之间的幸福,于是她从斯通纳手里夺取了格蕾丝的教育权,她将斯通纳和伊迪丝完全隔开,将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完全打破。
她每天看管着格蕾丝,让格蕾丝学习钢琴、绘画、打扮和礼仪。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一心想把格蕾丝打造成上流社会的淑女、社交圈子受男孩欢迎的女孩,她把格蕾丝当做自己的作品来雕琢,但里面却缺少了爱的浇灌。曾经活泼可爱有灵性的格蕾丝变成了木讷、不苟言笑、死气沉沉。
看到这里读者想必都会对伊迪丝产生厌恶之情,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父母在小时候受到的伤害和性格扭曲也会毫无保留地传递到下一代,尤其是母亲,和子女更亲密。最近看的电影《喜福会》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通过她对女儿的教育可以知道她曾经受到的家庭教育,想必也是如此严苛的教育。他父母之间虽然从不争吵、相敬如宾,但也关系冷漠。他父母很爱她,但表达爱的方式却南辕北辙、毫无爱意,她从小生活在一个冷漠、压抑的环境里。所以她才想着被拯救,通过婚姻离开自己的原生家庭。她的女儿也步了她的后尘,在一个酒会上,格蕾丝故意和一个喝醉的大学生发生性关系,她想通过未婚先孕的阴谋离开家庭,她如愿以偿了。她和她并不爱的男人结婚生子,男人在二战战场牺牲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格蕾丝成了寡妇,染上了酗酒。
当父母看到孩子的天性不是自己喜欢的样子的时候,便下定确实对其进行改造,通过严苛和责骂来达到目的,当孩子受到伤害的时候,便扔下一句“都是为你好”来安慰自己和孩子。但最终无非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孩子的天性不够强大,像伊迪丝和格蕾丝一样,刚刚生长出来的灵魂之光瞬间被熄灭了,也完全对生活失去了热情,仿佛是一具行走的死尸。另一种结果是孩子的天性足够强大,父母的改造不足以使其完全泯灭。于是等他长大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便形成了两股力量,一种是自然天性的欲望,一种是儿时所受的教育,两股力量相互撕扯,互不相让,谁也无法战胜谁。争斗的结果便是一次次地自我内耗、一次次地自我伤害,最终产生了缺乏安全感、低自尊等一系列问题。这时的父母依然能找出孩子身上的许多优点,骄傲地对孩子说:“如果当初不是我费尽心思地改造你,恐怕你也不会这么优秀”。孩子等着父母去为他们伤害他的行为道歉,父母等着孩子为他们的辛苦付出感恩,他们就这样互相等待着,他们的等待也注定都会落空。
伊迪丝也曾经尝试着去改变自己,摆脱原生家庭的影响。父亲去世后,她剪短头发、改变着装、想与过去的自己告别。她也试图投入到剧团、钢琴、绘画、雕塑等艺术领域。想要寻找生活中的热情、生命的支点,但是遗憾的是,却都以失败而告终。斯通纳找到了一生所爱、安身立命的事情,而伊迪丝却没有,这是因为天赋、勤奋、还是因为运气?很难说的明白。毛姆说:“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所以说想要摆脱生命中的生烦死畏岂是容易之事。
在工作中,斯通纳因一次论文答辩没有让系主任的学生通过而得罪了系主任。斯通纳之所以坚持不让这位学生的论文通过,是因为他认为对那些思想单纯者、内心敏感脆弱者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外面世界的庇护所”。在斯通纳心里,大学是远离社会中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圣殿,是对像他这样纯粹的人躲避社会破坏的避难所,是他得以保全自我、能够安身立命的庇护所。而这位学生显然是社会的一部分,只是把大学当做获取名利的手段,自然会玷污他心中的这座圣殿。因为这次事件,无论在排课上还是在评职称上,系主任都对他展开了报复, 他最终变成了被边缘化的副教授,一直到死。
在斯通纳人到中年感觉到虚无的时候,他遇到了身为学生的凯瑟琳。当他们发现他们都是能从文学中得到极大乐趣的人、都是从文学中获得某种顿悟的人,他们自然无法克制内心的欲望而走到了一起。但对于他们的婚外恋,读者并没有那么反感,因为他们是纯粹之爱、是精神之爱。他们的爱情让人有很多触动的场景,比如说他们一起在凯瑟琳简陋的小屋里看书,看书累了就所爱,做完爱接着看书;比如说他们的最后一周。在爱情的洪流中,斯通纳的生命被完全打开了,曾经枯竭的心灵之河重新流动了起来。他寻到了爱情的真谛:爱情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爱情不是“一种完美的、绝对的存在状态、也不是虚幻宗教的天堂,而是一种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他们的婚外情终于被发现了,在系主任的施压下,他放弃他们的爱情。他在离开凯瑟琳时说道:“不是因为伊迪丝,甚至不是因为格蕾斯,才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必须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所以说他并不是因为道德上的自私和怯懦而选择放弃。而是因为他内心神圣的东西,他花了一生通过阅读和教书所打造的自我、所建造的精神家园、所打磨的灵魂小屋。这超过亲情,超过爱情,甚至超过生命。
无论在婚姻、女儿、还是在爱情中,斯通纳都是以失败而告终。更让读者愤愤不平的是这些失败来得如此容易,斯通纳从来不去奋起反抗,任由它们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这一点在和妻子争夺女儿的教育权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他几乎是放任伊迪丝的教育和管束对女儿的伤害,看到女儿渐渐变得麻木、失去对生活的热情也无动于衷。这是因为斯通纳的性格,他是一个极为固执的人,固守着那个自我、那份孤独。因此他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得极为被动,甚至有些懦弱。
他的这种性格在某种程度上是阅读造成的,书籍是美好的,书籍亦是危险的。阅读者可以在书籍中得到极大的乐趣和满足,这样的获得是轻松容易的、没有阻力的。当他们来到这个处处碰壁的现实世界里,发现工作中老板的PUA,亲密关系中的互相伤害等等困境,自然而然地会觉得现实里充满着伤害和挫折,所以他们很容易再次躲在书籍的世界里。阅读者认为书籍里汇聚着人类长河中最聪明的那部分人的智慧,两千年前圣者思考的问题现在的人们仍在思考,他们在书籍中找到了永恒,感受到了人生的意义,自然而然地会觉得现实生活中的事情都乏善可陈、都无足轻重、都是水中月镜中花,所以他们很容易把阅读看得过于重要和神圣,却忽略了生活这本永恒之书。
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倘若只是一味地躲在书籍里,那就会失去真实的生活,那和那些沉迷于游戏和毒品的行为有什么区别。所以我更愿把书籍当做休息场所,在书籍中获得力量、勇气和智慧,去面对现实、理解现实、迎接现实。对于我而言,倘若发现有一段时间我沉迷于书籍的世界里而产生对现实生活的排斥,那么此刻便是我放下书籍走进世界的时候,书籍是我生命的组成部分,生活亦是,我愿在生活中去经历,无论是美好的瞬间亦或是痛苦的遭遇都是人生和自我的一部分,无好坏之分。
在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想到了自己的一生是由种种失败构成,婚姻、亲情、爱情、事业、求智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但这些都是事情的结果,在世人看来,人生由这些结果构成,他们以此为傲,所以结果无比的重要、是他们之所以为他们的原因。但斯通纳领悟到人生最重要的是过程、是在事情发展过程中那深刻的生命体验、那从一个时刻到另一个时刻的完美状态。
维特根斯坦在临死前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从世人看来他的人生并不完美,虽是生在富可敌国的家庭,但在临死前却身无分文靠朋友救济;虽是百年不遇的天才,但却一生都在被抑郁、孤独、自杀所折磨。那他为什么在临死前能说出这样的话?或许他和斯通纳一样,都是因为在人生的旅途中追求内心的声音中所经历的高光时刻;追求精神生活中所遇到的深刻生命体验;追求完美的自我中度过的完美时刻。这也是这本书讨论的主要内容:什么是好的生活,什么又能给我们带来好的生活。
塞林格在《麦田里的守望者》说道:“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斯通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读者阅读时能产生共鸣、感受到被作者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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