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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

2020-12-21 09:29:27  本文已影响人 

《斯通纳》读后感


一个人一生要勇敢多少次才算真的勇敢,要懦弱多少次,就算真的懦弱。

要看这本书,是因为我看上了一句话,

他说主人公拥有失败但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我想,这极有可能是阳光下绝大多数生命所能存在的最好方式。

读完之后我给了8.5的分数。

我觉得一本书超过8.0,就意味着他可以给一些人带来重要的影响。

《纽约客》说: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在于,

它以不带一丝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

豆瓣上4.5万人读过,3.6万人给出了平均8.8的打分。

竟然有那么多人热爱这本相对比较沉闷的书。

可见,真相有时候并不那么精彩,甚至不那么容易被接受,

但真相最能经受考验,真相会是时间冲刷后最终的沉淀。

作者用上帝视角写了这本书,显得更加的客观和公允,

也让这部小说读起来愈发真实得冷峻而又温暖。


我来试着讲讲这个故事。


斯通纳从小生活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

土地贫瘠,生活困苦。

父母整日在田间劳作,他很小就参与其中。

所以,他的童年缩影就是土地和劳动,艰辛和穷苦。

高中毕业迫近,斯通纳做好了回去帮父亲的准备。

父亲却有了不同的打算。

他打算让斯通纳去城里读大学,农业相关的。

父亲觉得知识可以让土地不再贫瘠。

斯通纳怀揣着父母的希望和血汗钱出发了。


在大学,斯通纳是那种很木讷和羞涩的类型。

一张劳作之后粗壮的大手,一身新裁但不是那么合身的衣裳。

都让他心里有些异样。

所以他宁可自己一个人。

大二的一堂选修课却改变他的人生。

他在课上感受到了一种奇特的力量。

他感觉那听起来懵懵懂懂的东西带给他极大地震撼。

像触电的感觉。

一连几天都没缓过来。

后来,他的课表里排满了文学相关的课程。

而且,成绩都非常漂亮。

临近毕业,一位教师找他谈话,

老师说注意到他大一的课都是农学相关的,大二却突然转变了方向。

他未来准备做什么?

他不知道,

他只是在跟着感觉走。

像绝大多数毕业生一样,

他对自己的前途毫无头绪。

你未来会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教师,相信我,老师说。

那节触电的选修课,就是这位老师的。

他瞒着父母拿到了文学学士的文凭,并准备继续攻读。

父母在毕业典礼之后才得知这一消息。

震惊,不解,失望。

这与他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但正如很多淳朴的农村父母一样。

他们选择了尊重孩子的选择。


博士期间,斯通纳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

他并不喜欢喝酒。

但与他们却经常推杯换盏,促膝长谈。

这时候,一战爆发了。

年轻人群情激奋,投笔从戎。

他的两个朋友也不例外,并且劝他一起奔赴沙场。

这时候他彷徨了,不知所从。

迷茫间他又走进了那位老师的办公室,

现在已经成为他的导师。

导师对他的想法感到愤怒。

当然,并不是针对他个人。

是对这个疯狂的世界和年轻人的无知。

他们哪里知道战争是什么,战争意味着什么。

斯通纳拒绝了两位挚友的邀请。

他的其中一个好友在参战后不久死在了法国战场。

另一个朋友在战争结束后荣归故里,衣锦还乡。

换来了荣誉和地位。

成了他的上级。


在荣归故里的挚友组织的聚会上。

斯通纳遇到了他后来的妻子。

远远看到这个姑娘,斯通纳就上头了。

指如削葱,口如朱丹,纤纤细步,精妙无双啊

他从来没见过的大家闺秀类型。

电流又涌动了。

能让一个木讷内向的老实人主动去打招呼。

上头的程度可想而知。

当然,还不仅限于此。

他还追到了姑娘的家里。

勇敢游戏也是一类熟练工种。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上一次就有下一次。

虽然聊天的氛围一度尴尬。

但这并不影响两个灵魂互诉衷肠。

并不影响两个愿意尬聊的人一尬到底。

富家女想要逃离原生家庭。

穷小子认为遇到了今生挚爱。

他从没恋爱过,一头栽进了里面。

聊了没几次,姑娘要回老家了。

这次是来姨妈家探亲。

事不宜迟。

斯通纳先生表白了。

姑娘些微局促的表情下隐藏着镇定。

意料之外,意料之中。

姑娘说考虑一下。


斯通纳接到了远方发来的请柬。

一通精心打扮后斯通纳出发了。

果然是富家,虽陈旧,仍堂皇。

他们家是没落的银行家后代。

瘦死的骆驼嘛。

家里仍旧难掩贵族气质。

当然,也压根儿没想掩。


接着查户口一样的连串发问。

穷小子要攀凤凰。

但穷小子不卑不亢。

爱可以替代一切吗?

不知道。

反正他当时认为是肯定的。

好在大学教师是一份还算稳定的职业吧。

好在曾经贵的族也不再那么贵了。

婚礼准备定在下半年,父母说。

姑娘生平第一次提出反对意见。

婚礼必须定在下个月。

父母在错愕中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答应了。


婚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第一周就有预感。

第一年就承认了失败。

第十年就不再挣扎了。

第一周他知道了妻子性厌恶。

第一年他知道了妻子性格乖癖。

第十年他觉得这是属于他的宿命。

草率了。

但初恋不草率还叫初恋么。


婚后第三年,妻子忽然想要个孩子。

于是变了个人一样。

狂风暴雨一般袭来的热情。

在得知怀孕后又戛然而止。


斯通纳可以接受的,大不了花点时间。

初恋嘛,又是这么个老实人。

大不了再伤一次心而已嘛,又不是没有过。


小家伙出生以后妈妈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热情。

好像这个孩子并不是她主动想要的。

于是斯通纳兼任了爸爸和妈妈的双重角色。

累是累了点,好在这个小家伙真漂亮啊。

他在工作的时候,她就在篮子里笑,不哭不闹。

他的加班的时候,她就在垫子上爬呀爬,也不要抱。

他在看书的时候,她也在小桌上看书,怎么那么乖呢。


一恍三年,妈妈闯进来了。

就像抢一个玩具一样。

学钢琴,写作业,穿裙子,开PARTY。

还刻意减少父女见面的次数。

她说这才是一个女孩子应该有的生活。

他再次选择沉默。


好在他还有工作。

他在工作上越来越勤奋。

将更多的热情投入到学生身上。

回到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就在他的工作要获得极大飞跃的时候。

学院发生了一件事。

国外也有指鹿为马。

学院系主任要凭个人影响力让一个学生通过答辩。

学生差的让人发指,答辩老师们视而不见,院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系主任甚至开始威胁。

斯通纳变成了斗牛犬。

坚持给了答辩反对票(一票否决制)。

答辩没通过。

但系主任仍旧如愿了。

学生依旧大摇大摆走在校园。

斯通纳从此开启了小鞋之旅。

期间他也曾想过离开,但被妻子强硬否决。

忍辱负重之下努力汲取教书育人的乐趣便成了工作的常态。

尤其对一个以校为家的人。

好在他是喜欢学生的,喜欢教书的。


在他的某堂课上,他认识了一位旁听课程的助教老师。

她很动人,只是,现在他已经不想那么多了。

毕竟四十几岁的人了。

学期末,

她来找斯通纳。

手里拿着薄薄的打印纸。

脸红红的,嗫嚅着说,教授能否帮我看下论文。

教授欣然应允。

约好下周四办公室见,可以聊一下。

周四他却错过了时间。

于是斯通纳去了助教的公寓。

真诚的赞美,发自内心,论文写得很好。

他们聊了两个小时,非常愉快。

以后他总是忍不住想去她的公寓。

总能想到一些帮助她论文的理由。

有时充分,有时牵强。

他感觉自己越陷越深,于是戛然止步。

来自一个老男人的自制力。

接下来一段时间,他看不到助教了。

学生说她病了。

心乱如麻。

腿不听使唤。

她很憔悴。

他说路过看看。

两人相顾无言。

瞬间泪如雨下。

他们在一起了。

一个已逾不惑的男人爆发出令人惊诧的春天。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一定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流言蜚语,不胫而走。

在这种事面前,人人都是福尔摩斯。

人类对这种事情有天生的敏锐度。

两个人好像不在乎,又好像在乎。

不在乎是因为喜欢,在乎是因为爱。

喜欢就是放肆,爱就是克制吧。

妻子在饭桌上笑问,你的小女友还好吧。

他抬起头。

她叫什么名字来着?妻子继续。

凯瑟琳。他答。

对话结束,不了了之。

系主任可就没有这么包容了。

可算抓住了小辫子。

院长找他谈话,

斯通纳态度强硬。

可系主任要拿凯瑟琳开刀。

他迟疑了。

他去找了凯瑟琳。

这次仍旧相顾无言。

却并没有泪千行。

长久的紧紧相拥,

心脏贴在一起就可以讲话了,

不需要嘴巴。

第二天,凯瑟琳离开了。

此后余生,再无相见。

第二周斯通纳忽然生了一场重病。

起因是风寒,高烧不止。

几次想复课,无奈体力不支。

索性休养了两个月。

回来之后把朋友们都吓到了。

简直老了十岁不止。

本来就驼的背,现在简直就是伛偻。

头发花白的样子根本不是四十几岁该有的。

学生们差点没认出。

以为新来了一位老师。

他的性情变得更加刚烈,简直不近人情。

除了跟学生,他基本不同任何人讲话。

他的课讲得愈发精彩,情到深处,忘乎所以。

有一次他记错了上课的地点,

当然这已经不止一次。

几位领导推门而入准备开会,

他厉声呵斥,

领导们落荒而逃。

他变成了学校里一个特殊的存在。

老师们避之不及,学生们津津乐道。


十几年后,他在一次教师用书的名单上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他尽快买到了那本书,手颤抖的几乎捧不住。

扉页书:献给——威廉·斯通纳。

他的眼睛模糊了,久久的呆坐在那里。

摇摇头,然后捧起书一页页开始翻读,直到最后一页。

跟他想象中一样好。

凯瑟琳去了遥远的X大学教书,终身未嫁。


斯通纳的女儿出落的比妈妈还要漂亮。

门庭若市,车来车往。

妈妈很开心。

某个寻常的周末下午。

斯通纳正在书房看书。

一声尖叫刺破寰宇。

他赶紧冲出书房,

看见女儿悠闲地坐在餐厅的凳子上。

妻子跌坐在地上。

女儿怀孕了,那年她大二。

他把妻子安顿到卧室,看着她熟睡。

他跟女儿两个人在餐厅待到几近天亮。

他们待在一起还是很舒服的感觉,

就像女儿三五岁时在他的书房一样。

一样没有太多要说的话。

他知道了男孩是女儿大三的学长,

家在很远的地方。

他们只见过两次面,

彼此并不熟悉,

她对男孩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

他们只是在派对上喝了点酒。

第二天妻子醒来像换了一个人。

就像昨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她热烈的讨论男孩儿的状况,

以及婚礼要如何筹办。

女儿仍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婚礼非常的简单,

甚至男孩的家长都没有参加。

婚后他们搬去了男孩的家乡。

孩子生下来不到半年,

日本偷袭了珍珠港。

男孩去参军了,

再过半年,传来了男孩的死讯。

在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上。


在临近退休的最后一年。

斯通纳得了癌症。

妻子絮絮叨叨的陪在床前。

时不时得说两句牢骚,抹两下眼泪。

他现在时不时会去轻轻握住妻子的手,

像是第一次握住的那一双。

时隔经年,她依旧那么美丽。


他最好的朋友——退役归来的同学——现在的院长,

每天都会来看他。

起先斯通纳还能听懂他的玩笑,

后来他总是把他错认成那个死在战场上的同学,

他们三个曾经隔三差五促膝长谈,通宵达旦。


女儿得知消息后匆匆赶来,

他们依旧像以前那样微笑。

并不怎么说话。

女儿匆匆的来,匆匆的又走了,

他都没来得及说再见。


他的床边摆着很多书,

他已经翻不了几页了,

只是有书在让他感到踏实。


春天的阳光真好啊,

斜斜的射进来,

整个人都暖暖的,

他已经分辨不清是上午还是下午了,

只是突然觉得很有力量,

使劲儿想要让斜躺的自己坐起来,

发现有点痴心妄想,

他苦笑了一下,

把平时并不怎么能拿得动的一本书努力拿起来,

放在盖着肚皮的被子上,

忽然一阵暖流夹杂着阵痛袭遍周身,

头一歪,他就睡着了,

暖风从窗外徐徐吹进来,

把书轻轻得翻开,

献给:威廉·斯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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