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疯狂读书,继丹·布朗和胡塞尼之后,我又被毛姆所深深折服,以前由于翻译的原因,我对很多著名的外国作家并不感冒,但这次的《刀锋》(周煦良老师翻译版本)真的太打动我了,以至于在明天上班的情况下,我还是连夜看完这部耐人寻味的小说,优秀的作品不是说语言华丽,而是内容扣人心弦,结构承上启下的连接。
故事以第一人称开始,毛姆将自己的朋友艾略特·谈波登作为开场叙述,艾略特是个十分热衷混上流社会的人士,他的势力、虚荣让人觉得他像我们周围的很多人,看人下菜碟的态度使人心生厌恶;后来通过艾略特引出他的姐姐、外甥女(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的未婚夫),这才拉开了故事的序幕,作为男女主的伊莎贝尔和拉里,从小青梅竹马,长大订婚似乎是一切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一切都从拉里当空军参加完战争回来开始改变,起初是艾略特姐弟为拉里安排工作,希望他给伊莎贝尔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拉里不愿意,他要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答案,伊莎贝尔不懂他在寻找什么,不懂他为什么不能按部就班的去生活、工作、结婚生子,与其说最后退婚是因为她妥协,我更愿意说她是为了自己,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自私且傲慢,在拉里提出浪迹天涯,用微薄的收入去追求精神的幸福时,她觉得他疯了,此刻便能看出二人并非同道中人,即使他们都说爱着彼此。
退婚对于男女主、艾略登和姐姐都是好事,即使伊莎贝尔很伤心,但她还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嫁给什么样的人,书中对这里男女主的人物特征的描写,我很喜欢,他们在年少时太懂得自己要什么,追求什么样的生活,这也许是大多数人在经历过人生十字路口踌躇时最羡慕的人生了吧,尤其是拉里,他真的是我继《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之后又一欣赏的男主人公,年少坎坷,但却对自己的未来坚定不移,寻找什么、得到什么、失去什么都不曾改变他所追求的方向,不会因为爱情、生活、现实去放弃自己想要的路,这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是炫酷的、向往的,甚至羡慕的。
书中有一段关于伊莎贝尔的描写使我引起一些联想,她循规蹈矩的嫁给最爱她的格雷,一个本地的富二代,他们一起过了几年幸福的生活,遇上经济大崩盘,格雷家族尽毁事业失败,开始一蹶不振,病痛和贫困使这个家庭蒙上一层冰霜,原本到这里,我有一种因果轮回的宿命感,觉得她为了面包放弃爱情,终归会失去面包;然而我还是小看了伊莎贝尔这个人物,面对逆境她没有抱怨,她给予丈夫温暖,教育孩子规矩,甚至于她与毛姆谈话时会袒护丈夫,说他是对她最好的人;后来通过舅舅的帮助她生活好起来,再次见到拉里、毛姆时,她和丈夫一起四人在巴黎相约游玩,度过一段美好的生活。她承认她最爱的是拉里,这里我认为是对初恋和未得到的幻想,为了阻止拉里和索菲结婚,不惜施计破坏,间接害死了索菲(也是他们三个儿时的玩伴),被毛姆揭穿她也能应付下来,故事写到这里我就能读懂作者为甚一直在描写欣赏伊莎贝尔,她真的可以称之为女主,清醒、果断、善良、现实、聪明以及冷静,这应该是所有年轻女性都想拥有的性格吧,有阴暗嫉妒的一面,更多是冷静清醒,她太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了,所以故事的最终她和丈夫过上她曾向往的幸福生活,我认为这是合乎情理的结局,这样智慧且自私的女人怎么会不得善终,无论何时无私冲动的女人都过的很惨。
说回拉里,这样的男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最有魅力的那种人,但确实不是适合过普通日子的人,除非遇见灵魂契合的伴侣;他身上有很多优秀品质,比如坚定、勇敢和理智,在最容易感情用事的年纪,他能冷静的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尤其在写到他战友为救他牺牲的部分,我觉得拉里是有些创伤后遗症,所以他要去救赎,后来经过他不停的读书、不停的游历、不停的治愈,我感受到他在慢慢变得完整、优秀。他也曾善良的治愈过苏珊、索菲以及一路上他遇到的所有人,每个与他接触的人都很喜欢他,这是他独特的个人魅力,战争、孤独、理智、知识共同造就了这样招人喜爱的他。读到结尾,他所选择的人生,是出乎意料但又情理之中的,好像他的一生就是这样让人羡慕、欣赏,但又没有人能有勇气去实现的人生,就很像现在的我们,向往说走就走的勇气,可放不下的东西太多,做着牛马却又憧憬诗和远方。
我想伊莎贝尔和格雷就是普通人选择了普通的生活,他们不懂精神世界丰富的人在追求什么,他们只知道幸福生活要有大房子、有工作、有孩子,但现在的我们很多人连伊莎贝尔的幸福都不曾拥有,因为我们不够清醒果断,总想着既要又要,一场空是必然,既没有物质追求也没有精神追求,光是活着就用尽了全部力气。
因此我对两位主角的故事都很喜欢,人物描写的饱满,性格特征突出,不是完美的人设,却写出很多人的人生。还有作者对艾略登这个老头的描写,也让人有种丰富的感受,刚开始读他的势利虚荣但夹杂着注重亲情的人设,后来回顾一生他其实是个善良的老头,会为了别人的邀请不能到场而深感抱歉,会因为后起之秀而嫉妒,据观察我觉得他之所以势利应该是因为年轻时的奋斗经历吧,白手起家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没有强大的家庭背景是会有自卑和缺乏安全感,所以他会担心外甥女嫁给穷人、会担心被别人代替、会每次都坚持参加别人的宴会,生怕别人忘却了他,这也很像我们周围普通家庭的普通人,敏感自卑又妄自尊大;书中的艾略登无疑是一个性格饱满可爱的人物。
总之最让人欣赏的当然是作者毛姆,他写出如此优秀的小说人物,将自己融入故事之中,成为贯穿所有人物之间的纽带,让一切合情合理又顺理成章;最让人惊叹的是毛姆是1847年生人,创作出的小说中竟让我们21世纪的人感同身受,他就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洞悉了我们年轻人的困惑,描写了当下我们最应该拥有的品质,能像伊莎贝尔和拉里一样活出各自人生的精彩,也能像艾略登一样虽有缺点但也活出不一样的自己,整体读完我很震撼,每个人物中都有当下我们的影子,时间是不停流逝的,生命却是不停轮回的,不论什么样的时代、国家、文化和背景,我们人类一直是独特的个体,一直是历史中努力前进的物种;我们在1919年的人物身上看到了2025年我们自身的影子,证明前进的路上每个人都在经历一样的选择,一样的迷茫以及一样的未来。
大爱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