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2500字

2025-10-08 08:49:02  本文已影响人 

《活着》读后感~苦中有乐坚强活

在《活着》65-77这一段文字中,作者笔下福贵的生活有苦也有乐。他们靠着在龙二那边租赁来的五亩地当起了佃户,辛辛苦苦下地干活靠天吃饭,养活一家子。“只要活着,穷点也不怕”。


为了让有庆能上学,他们把女儿凤霞送人了,后来凤霞自己跑回来了,福贵再也没有勇气把凤霞送人,他也舍不得了。日子依然艰苦,他们在苦难的生活中把日子熬出糖来,那是一家人守望相助的幸福。


而这里最刀人的就是有庆的懂事,他不舍得姐姐被送人,不舍得父母多受累,自己都不一定能吃饱饭还不忍心亲手养的羊饿着,为了不让鞋子过早的磨破,他都是把鞋子拿到手上赤着脚在地上跑……


一个孩子一天跑五十公里路,这是什么概念?如今我们是体会不到了,马拉松全程距离26英里385码,折合为42.195公里,也就是说有庆每天至少得跑一次全马。这个数字看着都心疼,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已经是很吃力和艰难的,何况是一个孩子?


如今我是很少运动的,一般微信步数过万我就会累的抬不起腿,全身没力气。我微信步数最高的一次是三万步,折合算来预计30公里。那是因我弟弟结婚,我从家里跑我们镇上来回一次,然后全天在家里个地方满场跑。一天下来我几乎累瘫了。


昨天周末,我们早上起床后开车去医院给孩子办理了出院手续,之后开车去福田参加家庭聚餐,然后回来后困得不行睡了一个午觉,下午吃完晚饭后带着孩子在公园走了一圈。回到家里后两个人累趴下了,洗完澡后躺下感觉全身都是软的。我看了一下微信步数,也就刚过一万步。


而有庆之所以拿着鞋子赤着脚在地上跑是因为一大早要起床去割草喂羊,之后再去上学,没有有庆去割草,两头羊就得饿死。有庆提着一篮草回来,上学也快迟到了,急忙往嘴里塞一碗饭,边嚼边往城里跑。中午跑回家又得割草,喂了羊再自己吃饭,上学自然又来不及了。有庆十来岁的时候,一天两次来去就得跑五十多里路。有庆这么跑,鞋当然坏得快。为了不迟到只能快跑,他跑坏了鞋子就更换的快,这样家珍就要多花时间和精力去为有庆再做鞋子,福贵心疼家珍,就把有庆骂了一顿。


田里的活已经把家珍累得说话都没力气了,有庆非得把他娘累死。我把有庆穿了两个月的鞋拿起来一看,这哪还是鞋,鞋底磨穿了不说,一只鞋连鞋帮都掉了。等有庆提着满满一篮草回来时,我把鞋扔过去,揪住他的耳朵让他看看:
“你这是穿的,还是啃的?”


有庆摸着被揪疼的耳朵,咧了咧嘴,想哭又不敢哭。我警告他:“你再这样穿鞋,我就把你的脚砍掉。”


“有一次都下雪了,他还是光着脚丫在雪地里吧嗒吧嗒往学校跑,让我这个做爹的看得好心疼,我叫住他:你手里拿着什么?这孩子站在雪地里看着手里的鞋,可能是糊涂了,都不知说什么。我说:那是鞋不是手套,你给我穿上他这才把鞋穿上,缩着脑袋等我下面的话。我向他挥挥手:你走吧。有庆转身往城里,跑了没多远,我又看见他又脱下了鞋。这孩子让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在这一段描述中,能够深切地体会到富贵对儿子的关怀,以及儿子对母亲的体谅对父亲的遵从。有庆并非不想穿鞋,在冰天雪地里他也知道冷,他这样做是理解家中的难处,是为了减轻在田地里日夜操劳的父母的负担。虽然这对缓解家庭的困难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他还是以这样的方式尽自己的努力最大去表达对父母的爱。


这样的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余华太擅长描写困难了,他说永远不要相信苦难是值得的,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练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所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是因为孩子真的懂事早,而是因为无数的现实教会了他们适应生存的方式。


在我印象中,父母因为做了“超生游击队”,不得不搬迁到沔阳去躲避,那时候父亲被停薪留职了,家里的生机就靠着“养鸭子”过活。我们住在一个茅草棚子里,那个棚子是在田野间搭起来的,下雨的时候四处漏雨。我们三个小孩就躲在茅草房子里数着雨滴一滴一滴落下,在小河面上开出一朵一朵小白花。鸭子是喜欢在河里游的,我爸妈一大早起床就要把他们都吆到河里去,晚上再把鸭子吆回来。爸爸会顺着小何拿一跟竹竿赶鸭子。下雨的时候要把鸭子都吆回棚里来,这时候我妈就得帮着一起,她跟我爸两个人形成合围之势,把鸭子从小河的两端赶回鸭棚这边。我们三个小孩子无聊的很久在空间不大的茅草棚子里面打打闹闹。


那时候我妈已经怀上了我弟,身怀六甲也一样要下田赶鸭子。那时候家里没有雨伞,妈妈戴个草帽子用透明的塑料带披在上面就去赶鸭子了,雨实在太大了,脚下泥泞难走,一步一滑,我看到妈妈一下子滑倒在地上半天才起来。我弟命真大,他能生下来真是个奇迹。那时候我以为妈妈摔倒了就站不起来的,可是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继续帮把鸭子赶进了鸭棚。


回到茅草棚子的时候发现我们三个小家伙打闹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大框子鸭蛋压碎了。我妈笑着说,这以后天天得变着法吃鸭蛋了。


以前我妈可很少让我们吃鸭蛋,妈妈说那是卖钱用的。好不容易过年了,妈妈说要宰一只鸭子吃,然后我们听了好开心,大家围着妈妈,看着她烧了一锅热水,我爸把杀好的鸭子放在盆里,妈妈一边衔着鸭毛,一边说:“这鸭子都是皮,身上也没几块肉,一大个架子,实在是没什么好吃的,倒是下几个蛋还行。”可我们那顾得上这些,一只鸭子煮熟了,肉早就被一扫而空了。


转眼我姐要上学了,我妈送她去了镇上的小学上学。然后把我也捎带着带到了学校,让我跟我姐姐一起学。她那时候估计是没时间带我的,所以索性把我们都放在学校了。我在老家的幼儿园里学过写“a、o、e”,那也是跟着我姐姐一起上学学的。我跟我姐相差不到两岁,所以我妈经常把我两认作同龄人,她一直想着教一份学费能上两个娃,买一送一,我妈想着怎么能再省一点。每次学校来检查学生人数的时候,老师都会让我躲起来,我姐是在名册内的,我是不在的。我躲在教室后面的走廊上,眼前是一堵围墙,那时候我觉得它好高好高。


我们家里是没有一把好的雨伞的,有的伞都是坏了很容易就被风吹翻的,所以我们下雨都是披一件妈妈的厚衣服。我跟我姐躲在这一件大衣下,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泥汤水里的。雨鞋也是破的,回到家里脚都被水跑得发白了。我妈会跟我们笑着讲:“那时候嫁给你爸的时候,媒婆就说你爸爸有一手补套鞋(雨鞋)的好手艺。现在看你两个这雨鞋补了还是漏的,可见媒婆说话也不是真的啦!”然后我爸就笑起来说:“现在再补补,也就是雨下太大了!”


我们那边有很多小湖,深一点的,浅一点的,一下雨就涨水,天气好了就退水。退水后的河岸边的沙滩是我和姐姐的乐园,每次放学回家路上我们都会在那沙滩地玩很久,用赤脚拍打就会慢慢形成一滩软泥,然后水就沁出来。就一滩沙子我们都能玩很久,这软泥在我们手上变成了最好的玩具。


从小我姐就特别醒事,她总是抢着做事。我们两个都是自己做饭吃,我姐掌勺,我添柴火。在她身体还没有灶台高的时候,她就拿一个板凳垫着炒菜,所以一直以来我姐炒的菜都很好吃,她也练就了一身做事的本事,没有她拿不下来的家什,也没有她做不出来的菜。动手能力是杠杠的,而我就是那个专注给她添柴火的人。所以,至今为止,我其实不太会炒菜的。可惜,事到如今大家都不烧土灶了,而我这添柴火的本事也没有施展的空间了。


如今这些苦难的日子想起来,也是于我而言算是一种美好的记忆了,我已经忘记了当初是怎么样的难以忍受了,可能生活的哲学就是告诉我们,忍过了当下,在回望过往的时候,一切都会变成美好的记忆。


因此,余华说《活着》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只要活着,一切都能成为过眼云烟。


当你有一天回想起来,已经是“轻舟已过万重山”,我们没有被生活打倒,而我们活着的意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返回名著读后感列表
  • 上一篇:加缪《局外人》读后感
  • 下一篇:读《刀锋》有感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