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按照时间顺序,对基层迎检、开发纷争、征收税费、产业调整、征地“种房”、维权争利等事件进行叙述:
1、基层迎检。作者在乡镇调研开始于迎检,最后也以新的一轮迎检结束。2003年年初,作者来到小镇,马上迎来了农业税改革后的新一年征收工作。彼时农业税开始减免,不允许超标收费,检查组严格考核。村干部忙于填写各种表格、档案,清退过往超额收费,迎接检查,费时耗神。每年的计划生育检查也要做好充足准备,一遍遍模拟考核农户,考核完美通过,最终作者得出了一个积极的结论——检查本身就是推进和督促工作的一种手段,农户掌握了相关知识,上级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2、开发纷争。二十世纪初的农村很落后,农业只能保证温饱,无法致富,需要通过引进产业的方式让农民转变为工人,进城就业。基层政府招商引资的动力很强,一是政绩考核,高GDP、高税收对官员的政治仕途升迁至关重要;二是基层政府的一些支出需要高税收保证,由于我国实行农村自治,村干部的工资、福利与村子的盈余息息相关。作者通过观察镇政府、村集体与农民三方在土地开发、招商引资中的纷争发现,卖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头,农民中头,村庄小头,虽然土地属于村集体,但是开发商是与乡镇政府谈判的,因此仍然是一个政府行政的过程,政府扮演了土地商人的角色,运用强势的政治与行政权力对利益经营与算计的垄断。
三方利益博弈似乎一开始就处在不平等的地位,农民在面对政府的公权力时只能乖乖就范吗?似乎不是这样,农民会牺牲面子和形象,寻找法律和政策漏洞,质疑政府截留土地款的比例,通过不签字、阻拦施工、撕毁以前低价租约等方式与政府讨价还价,争取更高的补偿。那他们是“刁民”吗?这样定性也有失公允,农民从村集体承包土地,是他们的权力,当土地被征用时,开发面积、用途、转让价格的谈判他们都无法参与,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内争取自身最大的利益,这也是很朴素的诉求。基层政府做工作一般采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策略,针对每户农民的情况进行“威逼利诱”,逐个击破,结果一般是适当提高补偿或者满足农民的一些特别请求,开发项目顺利实施。地方政府本身具有运作资本与调配资源的力量优势,地方治理过程也可能就是一个资本和资源的权力化经营过程。
3、征收税费。农业税在逐渐减少,农民负担减轻,那么税费征收工作会变得容易吗?令人意外的是,在农业税逐渐取消的过渡时期,村干部征收农业税的工作变得更加艰难。一方面,征收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政府垫资上缴入不敷出;另一方面,上级不允许强制征收,比如拉粮食冲抵。这就导致村干部开展工作进退两难,只能通过拉关系、套近乎、说好话等方式“擂”农户,而农户采用逃逸性抗衡,最终当年任务还是靠着政府垫资完成。体现出基层乡村社会“民强—官弱”的特点,政府未失去总体性强制权力但渗透和整合能力降低,乡镇干部与村干部以行政命令为底色,依靠各种面子与人情资源来维持行政运作。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不以一时一事的是非曲直判断输赢,追求的是村落内部更为长久和广泛的相安无事。
那么村干部为何还能坚持岗位?一是村干部再小也是干部,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脸上有光;二是大多数村干部家里有生意买卖需要靠政府支持,比如开酒楼、跑运输,因此不得不坚持。这种双重身份让他们只能迎难而上,不过好在,2005年武汉地区试点取消农业税,村干部的工作重心转到新农村建设上了。
4、产业调整。农村产业调整带有强制性的色彩,但过往成绩不佳,政府推广种植盈少亏多,农民持有怀疑态度。这次政企合作推广种植藠头在两个村搞试点,采用不同的模式:在大陈村,政府提供种子、化肥,企业保价收购,因此农民积极性高,最后丰收;在前王村,政府同样提供种子、化肥,要求农民亩产达到3000斤,结算工钱,旱涝保收,但是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出工率低,最后歉收,农民与政府扯皮工钱。
5、征地“种房”。当赖以生存的耕地划入了开发区或者被高速占用,农民的心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农村存在“黑土地”情况,农民开荒种的耕地并未登记在案,因此也没有缴纳相应税收,但是在迎来开发的时候却要求政府重新丈量,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补偿。或者在最终方案没有确定前趁机盖楼,增加补偿面积。面对这种情况,基层政府一般采用“媒”的方式,一方面和农民谈政策,劝他们眼光放长远,没有开发就没有未来,无论如何开发必须进行;另一方面,也会对农民的一些小利进行让步,比如多统计一些面积、对“种房”行为默许,为农民争取更多利益,毕竟村干部也是农民出身,最终达到双方达到利益合谋。
6、维权争利。农民的群体上访是终极武器,不能轻易使用。本书中,上级政府处于环保考虑决定关停小镇的采石场,十几家采石企业必须年底关停。镇政府是不愿意执行的,这些企业提供了大量税收和就业,老板也投入了很多本钱,但上级的命令就是铁律,必须执行到位。在政府与乡村企业老板的博弈中,老板们几次反悔推翻停产协议,要求更多的补偿,形成攻守同盟,两次去北京上访。第一次被镇政府接了回来,引起政府重视,老板们获得更多补偿;第二次没拦住,上访材料递了上去,相当于和镇政府撕破脸皮,这时镇政府不再犹豫,强制停产,闹事者关进派出所,同时采用逐个击破的方式让亏损少的老板们签字,瓦解了同盟。农民利用体制与政策的不接轨以及在基层治理能力弱化的情况下有意以违规行为来进行博利,而地方政府的底线是尊严,当上访已成事实时,性质就变了。
此外还有邻里的土地纠纷,当某一方不接受政府调解闹到法院时,村组织将不再负责,而是等待判决结果。漫长的事实确认过程和诉讼流程消耗了农民的时间和耐心。因此,尊重乡情,回避法律,是乡村矛盾调解的方向。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基层政府的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权力格局“错置”与官民行为“悖论”与理论上的上下级管理有差异,农民作为弱者也有自己的武器能够争利,政府行为即使合情合理都对也会选择适当妥协让利,以求政策能够顺利推行,稳定大于一切。作者希望将农民引领走向有序竞争的合作博弈,而这要求各种权力格局的重构——基础性权力的改善与增强,对民权的尊重和保护以及底层群体的政治重塑,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