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春秋]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
这年秋天,概括起来《春秋》一共记载了两件大事,先说第一件,七月的日食。
这是《春秋》记载的第二次日食。发生在这年七月壬辰日。这次日食,跟隐公三年《春秋》记载的“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那条相比,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明确记载了这天是“朔”,即七月初一。二是多了一个字“既”。
对于这次日食,《左传》没有关注。但是杜预注释《左传》时注释了一下“既”,他说“既,尽也”。《公羊传》对这次日食的解读跟杜预一样:
既者何?尽也。
我理解,意思是说这次日食,太阳全部被遮蔽住了,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这是一次日全食。反之我们可以推测隐公三年那次应该不是日全食。
《谷梁传》的关注点也在这个“既”: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
意思是《春秋》既写明了日期又特意注明是朔日,是因为那天正好是初一(符合标准的日食出现时间)。既,是尽的意思,有还会继续之意——我理解这里强调“有继之辞”,大概意思是说“虽尽但又重新开始”的意思,类似于那种物极必反的概念吧。
第二件事则是桓公大婚相关的几件事。又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七月,公子翚去齐国迎亲。如,通入的意思。显然由于在桓公上位过程中出了大力,此时公子翚成为桓公最信任的人之一,因此把这个重要的差事交给他。而且,《春秋》在这里还有一个小变化,之前所有涉及公子翚的记录,都直接是“翚如何如何”,按此前三传的解读,那是表示夫子对此人的贬斥。但是,此处变了,是“公子翚”,这是一个标准的称谓,说明什么呢?《左传》解释了一下: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其实我觉得谈不上什么“修先君之好”,因为此前桓公已经跟齐僖公为宋国华父督作乱之事一起分过赃了,这交情比隐公和齐僖公的交情要更亲密无间,齐、鲁之间没有必要再特意去“修先君之好”了。之所以《春秋》对公子翚的称谓发生变化,更大原因是这时候隐公已经去世了,公子翚在桓公时代目前的行为是符合公子身份的,所以没有必要贬斥人家了。
但“公子翚如齐逆女”这个情形,看《春秋》的字面记录,跟当年的纪裂繻来鲁国迎亲的情形一模一样。按照《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观点,当年纪国做的不对,显然如今鲁国做的也不对。所以《公羊传》虽然没评价,但是《谷梁传》就说了: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迎亲,应该君主(新郎)亲自去。派大夫作为使者去,不对。
不对就不对吧,反正已经这样了,而且也是有先例的,看来当时人们也不是很在乎这个环节的礼数了。公子翚这次入齐迎亲一直到了秋天,迎亲的来了这么久了,天也凉爽了,齐国该把公主送出嫁了。桓公大婚的事来到了第二个阶段,九月,齐僖公把女儿——《春秋》称为“姜氏”,因齐国是姜姓,后世称此女为“文姜”——送到了讙[huān]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后人考证说在今天的山东肥城,已经属于鲁国的地方了。可见,齐僖公很舍不得这个女儿啊。嗯,当爹的一般都是女儿奴,譬如我就是,所以我看到这段的时候就觉得很理解齐僖公。但是,三传可不这么认为。先看《公羊传》对此的解读:
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
意思是说《春秋》为何特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了“齐侯送姜氏于讙”,是表示讥讽的意思啊。讥讽什么呢?讥讽他作为诸侯居然送女儿一直送过了国境(竟,即境),这不符合礼数啊。姜氏这时候已经进入鲁国境内了,为何还没有称她为“夫人”?因为《春秋》的这条记录,是我们以齐国人的口吻说的。对父母而言,女儿即使嫁给邻国国君做了夫人,依然是我们的姜家闺女。
齐侯越境送女不符合礼数,那礼数应该是怎么样的?《谷梁传》解释了一下:
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逾竟,非礼也。
这段话里,我理解堂应该为宗庙之堂,祭门也就是宗庙之门。这里的阙门应该是宗庙大门两侧标示地位尊崇的高层建筑物。女孩出嫁前要到祖庙祭祖,送别的时候父母兄弟各遵从礼数,该分别就分别,不能没完没了。舅姑,就是公婆,此前解释过。诸母,既然前面已经提过母了,那个母是嫡母,则这里的诸母就是庶母。般,通鞶[pán],本意是古代佩玉的皮带,又指系在鞶带上盛物的小囊,类似荷包。这里做动词,指的是庶母们给女孩子系上荷包做临别礼物意思。
《谷梁传》这段话是说,按照礼数,送女儿出嫁,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同父的兄弟不出阙门。临别时父亲会叮嘱她:“出嫁以后要谨慎地听从你公公的话!”母亲会教诲她:“要谨慎的听从你婆婆的话!”庶母们会送上小荷包作为礼物,再次叮嘱她说:“要牢记你父母叮嘱你的话!”齐侯这次居然送女越境了,真是不符合礼制啊!
《左传》也是特意解释了一下为何认为齐侯非礼:
齐侯送姜氏于讙,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齐侯把姜氏一直送到了讙,这不符合礼数啊。正常情况下,诸侯的女儿出嫁到地位对等的国家(敌,不是敌人的意思,是匹敌、地位对等的意思)如果是国君的姊妹,就由上卿负责护送,以表示对先君的尊重;如果是国君的女儿(公子,即女公子意),就由下卿负责护送。出嫁到大国,即使是国君的女儿,也是要上卿负责护送(以表示对夫家的重视)。如果出嫁给周天子,上卿和下卿都跟随护送,但国君不用去送;出嫁到小国,上大夫护送就可以了。
即使是嫁给周天子,按礼数齐僖公都不用护送的,何况不过是嫁给了鲁桓公,齐僖公居然一直送国境了,你说,这是不是不符合礼数?!简直太不符合礼数了啊!
岳父大人不顾礼数的束缚,都把女儿送过境了,新郎官还不赶紧表现一下?于是桓公大婚的事来到了第三个阶段,桓公亲自来讙这个地方迎接,《春秋》说了,“公会齐侯于讙”。对此《左传》和《公羊传》没再多说,《谷梁传》则害怕读者延续前面对齐僖公的看法,赶紧强调一下二者的区别:
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
意思是说,《春秋》特意记载说桓公也跑去讙,有没有讥讽桓公的意思?回答是,(桓公这样做)是符合礼数的。齐国国君来鲁国了,鲁国国君去迎接并与之见面是可以的(言下之意,此处可以不考虑有没有迎亲这回事)。
两位国君这次见面,于公,是修两国之好,于私,是成翁婿之谊。齐僖公再舍不得这个宝贝女儿,到这个时候也该交接给鲁桓公了。于是到了桓公大婚的第四个阶段,带着新娘回家,《春秋》说了,“夫人姜氏至自齐”,意思是说夫人姜氏从齐国来了。嗯,这个时候我们能感受到《春秋》明显有了变化,一个是记录者的身份口吻回到了我们鲁国人这个角色上;二是对姜氏的称谓变了,称为“夫人”了,言下之意此时此刻开始,姜氏的身份发生了质的转变,正式从齐女姜氏变为鲁夫人姜氏了。
鲁桓公与齐僖公会面之后的事情,《左传》没有再多费笔墨。桓公接到姜氏以后,《公羊传》关注到一点变化:
翚何以不致?得见乎公矣!
意思是说,那夏天就派去迎亲的公子翚怎么没跟着来去哪了?(自然是跟着齐国送亲的队伍回来了)见到桓公了啊!
《谷梁传》也注意到《春秋》此处再没提公子翚,于是也作了解读: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意思是说,《春秋》这里怎么没有说公子翚跟着来?因为是桓公亲自从齐僖公那里把新娘接走了啊。子贡评价此事说:“君主亲自去迎亲,这是不是太(看重这件事以至于做得有点)过分了?”孔子说:“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婚,此后能延续子孙万代,这么意义重大的事情怎么能(因为君主亲自去迎接就)说过分了呢?”。冕,这里指君主戴的帽子,代指君主。后来唐诗里有“万国衣冠拜冕旒”,也是指各国使者拜见大唐皇帝,与这里子贡的话是同一个修辞手法。
嗯,我觉得“合二姓之好,继万世之后”可以作为结婚时候的对联。
文姜终于嫁到了鲁国,正式成为了鲁国国君的夫人。这位女子也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美女,而且从后来的事情看,也是非常有能力的一位女子——当然,能力也看用在哪方面,总之,人真的很复杂,想全面客观评价一个人,很难,何况是三千年前的一位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