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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2026-09-12 08:22:03  本文已影响人 

《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真的是读懂中国人的 “社会说明书”,很多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甚至有点厌烦的事 —— 比如回老家必须挨家走亲戚、办事第一反应是找关系、说话永远要给人留面子、亲戚朋友之间边界感特别弱 —— 其实都能从这本书里找到根源。很多年轻人讨厌人情世故,觉得虚伪、麻烦、累,但其实这就是中国社会运行了几千年的底层逻辑,你看不懂、不适应,就会在社会上处处碰壁。“差序格局” 这个概念太精准了,中国人的人际关系从来不是平等的,是像水波纹一样一圈一圈往外推的,对自己人、对熟人是一套宽松的规则,对陌生人是另一套严格的规则,所以我们常说 “内外有别”“亲疏有别”,这不是谁道德差,是社会结构决定的。读懂了这个,很多社会现象就都看懂了:为什么有关系好办事,为什么陌生人之间容易互相坑,为什么圈子文化、山头主义这么严重,为什么中国人到了国外也喜欢抱团搞小圈子。
中国社会一直有着乡土本色,最基层就是那些 “土头土脑” 的乡下,虽然 “土” 字有明显的贬义,但它也是泥土的意思。在乡下住,你就离不开土地和种地,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懂得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 “土气” 来贬低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就是他们的命根。农业和游牧或工业完全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不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而种地的人却搬不了家,长在土里的庄稼也无法移动,所以他们只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中国的农业社会也从来都是极低流动性的社会,甚至即便是现在,老一辈的人仍然故土难离,你告诉他们很多乡镇要收缩,他们也不愿意迁移到大城市当中去。

农村为什么是村落聚居的形态,而不是像美国那样散居,非常有意思,也解答了很多人的疑问。很多人以为农村人喜欢聚在一起是爱热闹,其实都是非常现实的生存原因:每家种地面积小、要合作修水利灌溉、要一起防土匪强盗、要一代代继承土地聚族而居,慢慢就形成了一个个村落。这种聚居形态也直接决定了中国农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 —— 大家世世代代住在一起,谁家有几口人、谁家什么情况、谁家人品怎么样,全都知根知底,所以才有了人情、面子、宗族、乡规民约这些东西。美国那种大农场散居的形态,一家人住一大片地,周围几公里都没什么邻居,自然就形成了个人主义、讲规则、讲契约的文化,因为大家不熟,谁也不了解谁,只能靠规则和契约打交道。所以文化差异、社会规则差异,很多时候根源都是地理环境和生产方式决定的,不是谁更先进、谁更文明,只是适应不同的环境而已。没必要觉得中国的熟人社会就落后、西方的契约社会就先进,都是各自环境下的最优解而已。

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核心区别说透了。为什么中国人办事不喜欢签合同、不喜欢把话说死、不喜欢谈钱谈规则?因为在熟人社会里,大家都知根知底,世世代代住在一起,谁要是坏了规矩、欠了钱不还、做了亏心事,以后在村子里就没法混了,所有人都会戳他脊梁骨,他的子孙后代都抬不起头,所以 “规矩” 比合同管用得多,大家也默认守规矩。但到了现代陌生人社会,大家谁也不认识谁,今天见了明天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你坑了我我也找不到你,这时候就必须靠合同、靠法律、靠规则来约束,不然就会被坑。现在很多社会矛盾,其实就是这两种社会规则冲突的结果:比如老一辈人借钱不打借条,觉得打借条伤感情、不信任对方,结果最后钱要不回来,亲戚也反目;比如很多人办事还是习惯找熟人、托关系,觉得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结果在现代社会里处处碰壁,还觉得别人不给面子、不通人情。我们这代人其实就处在两种社会的转型期,既要懂熟人社会的人情世故,不然在小地方、在亲戚朋友里混不开;也要懂陌生人社会的规则契约,不然在大城市、在职场上混不开,缺了哪一样都不行。

不光是对人,他们对物也很熟悉,比如一个老农看到蚂蚁搬家,他就知道背后预示了什么(要下雨),说的就是在一个环境当中生活得久了,会对环境非常熟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 “一撅什么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而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所以现在我们的社会多少有些割裂:那些一线国际大都市和那些四五线乡镇城市,或者就是农村,遵循着完全两种不同的社会规则。你从乡下出来打工很艰难,同样的,从大城市返回乡下老家也很艰难,双方都会各自不适应。比如《三十而已》电视剧里面演的,上海柜姐王漫妮返回老家之后,处处充满着熟人关系,就感觉完全待不下去,这也是很多逃离大城市的年轻人的写照:回老家待不了几年,他就又想出来,主要就是完全不适应这种熟人关系网络。

城里人总是笑话乡下人,说他们愚昧、没见过世面,但其实反过来也一样,当城里人到了乡下之后,也经常五谷不分,把苞谷认成小麦,这同样是因为无知。所以作者说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至于说念书,其实也是同样的道理:农村孩子念书念不过城里孩子,但是如果要比抓蚂蚱,城里孩子也比不过乡下孩子。作者认为这就是行为习惯不同:城里孩子到处能见到书,随处都有课程,所以他们读书就很擅长;而农村孩子则在田间地头长大,对大自然中的技能就会更熟悉一些。

中国人现在保留了很多习惯,其实也都来自于乡土这种熟人社会,比如有人敲门,你问 “谁呀”,对方大概率会回答一个字 “我”,那意思就是说: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了?咱俩之间不必要通报姓名。但这个习惯目前在现代社会就会很尴尬,因为我真的跟你不熟,所以现在我们习惯于在后面增加一组对话 “你是哪位”,这时候对方才会自报姓名。

作者说文字发生之初是 “结绳记事”,我们不能够当面讲的话,才需要一些东西来代替,这时候才需要文字。说白了,文字就是双方约好代表一种特殊意义的记号,如果面对面可以直接沟通的时候,这种记号就比较多余了,而且可能还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他还说青年们谈恋爱,原来靠写情书,但其实很多悲剧就是因为情书导致的误会发生的,所以文字所能传的情、表达的意思是不完全的,这种不完全是因为间接接触的原因。其实现在我们也是如此,很多重要的事儿还是要约在一起线下沟通,然后根据线下沟通所得到的意思表达,通过文字把它记录下来,从而互发邮件,相当于签字画押。包括大家似乎也更喜欢听人讲财经、讲书、开晨会,这种沟通会让大家感觉接受知识更加轻松一些,甚至现代人已经不太习惯于去看通篇的文字了,甚至说看文字、看书的能力大幅下降,现在一大篇文章扔到你眼前,本能的会想到找个人给我解读一下,或者就是扔给 AI,让他提炼要点。

语言和文字本质上都是沟通工具,是为了在特定的社群里传情达意用的,每个社群都有自己最适合的沟通方式:有专业行话、有方言土语、有肢体语言、有大家默认的默契,在那个特定的社群里,这些方式比通用的文字和普通话高效得多,也更能传情达意,很多时候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够了,说半天普通话反而说不清楚。乡下人不是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就是笨,是因为他们生活的环境里根本用不上这些,天天用的是方言、是默契、是大家都懂的潜规则,这些东西他们玩得比城里人溜多了。就像我们上学学的高数、英语、物理化学,工作以后用不上,过几年就全忘了,不是我们笨,是没有使用场景,学了也白学,用进废退而已。所以真的没必要有什么知识优越感,你掌握的知识只是你的生活环境需要的,别人掌握的知识是别人的生活环境需要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适用场景不同而已。你觉得别人不懂你的世界,别人还觉得你不懂他们的世界呢,谁也别瞧不起谁。

所以作者不太赞成的就是 “文字下乡” 这种说法,他也不认为乡下人更笨、更愚昧,这其实都是环境的产物,他平常用不着的东西,自然也就学得少、学得慢,我天天都在用的东西,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很多的天赋,也就是我们说的一学就会。你教给他很多他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那其实就是在做无用功,即便短期学会了,过后也会很快忘记。

9.2

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文化传承的底层逻辑说透了。很多人觉得乡下人不识字就是没文化、愚昧,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 文化不一定要靠文字传承,口口相传、习俗规矩、生活经验也是文化,而且在稳定的乡土社会里,这种传承方式比文字更管用、更贴合实际。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能积累经验、传承文化,动物每一代都要重新摸索生存技能,人类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不用重复踩坑,所以才能不断进步,发展出文明。但记忆和传承从来都是极度功利的,不是为了装门面、显得有文化,而是完全服务于生存的:生活里用不到的东西,自然不会去记、去学,这不是笨,是刻在基因里的实用主义。乡下人天天种地、跟熟人打交道,一辈子用不上文字,自然就不会去学,就像我们现在很多人上学时学了高数、英语、物理化学,工作以后用不上,过几年就全还给老师了,不是我们笨,是没用,学了也白学,这是一模一样的道理,谁也别笑话谁。

很多人以为记忆是大脑的本能,其实完全不是。人的记忆是极度功利的,完全服务于生活:生活里用不到的东西,我们一定会慢慢忘掉;生活里反复需要的经验,我们才会牢牢记住。我们的视线、我们的记忆,永远只聚焦在生存需要上,无关的人和事,会自动被我们忽略、遗忘,这是人类自我减负的本能。而乡土社会,恰恰就是一个极度稳定、千年不变、代代复刻的社会。城里人一辈子会换工作、换城市、遇陌生人、遇新问题,每天都有新鲜事,每天都有新困惑;但乡下人不一样,祖祖辈辈扎根同一片土地,四季规律、人情世故,一百年不变,一千年不变。在这样的社会里,父辈的人生,就是子辈的人生;祖辈遇到的问题,就是后辈会遇到的问题。前人踩过的坑、总结的经验、种地的技巧、待人的规矩,完全可以直接复刻沿用。既然生活没有变数、没有新鲜问题,自然就不需要新的知识、新的记录、新的文字。

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你每天的生活都是重复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年四季轮回、岁岁劳作如一,每天的日子几乎一模一样,你需要写日记吗?即便逼着你去写,也都是重复的流水账,因为每天几乎都是复刻,都是一样的。即便在现代社会,现在很多人写工作日报,其实也都是流水账,基本意思就是 “同上,无他”,逼急了也只能胡编乱造。作者认为还有一个关键点:乡土社会是百分百的熟人社会,全村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从小一起长大,彼此知根知底,没有陌生人,所有的经验和规矩都是老人口述来进行传承。那么既然生活一成不变,时间没有断层,经验没有失效,文字自然就成了多余的东西。

很多人疑惑,古时候也有文字,为什么不下乡?答案很现实:最早的文字,从来不是为老百姓生活服务的。古代的文字、典籍、文书,只服务于朝堂、祭祀、官场、贵族,是用来治理国家、记录礼制、传承权贵文化的,和底层农民的种地过日子没有半点关系。不是乡下人拒绝文字,是文字从诞生之初,就不属于乡土社会。作者说白了,就是要纠正一个偏见:无文字,不等于无文化。乡土社会有一套完整的、口口相传的文化体系,规矩、礼仪、经验、智慧,全部藏在语言里、藏在习俗里、藏在代代相传的生活里。他们不识字,但懂生存、懂人情、懂规矩、懂天道轮回,只是他们的文化,不需要文字作为载体。

只有当乡土社会的根基被动摇,当人口开始流动、熟人社会被打破、生活开始出现变数、旧经验不够用的时候,文字才有下乡的必要。社会一旦从 “千年不变” 变成 “日新月异”,口头传承就会出现偏差、出现断层,这时候,文字、书本、记录,才会成为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作者说:不要用现代城市人的视角,去俯视乡土社会。乡下人不识字,不是愚昧落后,是环境不需要。作者这套理论在过去的农业社会确实是成立的,但进入现在的信息化社会之后,可能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因为现在的变化实在是太快了,即便是乡村地区,也都在发生着巨变,所以当那套千年不变的环境正在发生快速的改变的时候,学习外面的新知识就变成了迫切的需求。我更愿意相信熟人社会正在逐渐解体,而这种解体是由城市到乡村逐渐演变,那么乡土的基本逻辑,也必然随之改变。费孝通先生是 1910 年生人,到 2005 年去世,所以到他晚年的时候,其实才遇见这种巨变,甚至那个时候乡村可能还相对封闭,城镇化的进程还没有开始展开,所以他生存的时代背景,也就形成了他的理论依据。

接下来讲作者最核心的 “差序格局” 理论。先纠正了 “乡下人自私” 的偏见,太对了,戳破了很多人的优越感。很多人觉得乡下人自私、没公德心、素质低,其实根本不是,这是人性,所有人都这样,城里人也一样,甚至更严重:公家的东西没人爱惜,公共区域没人打扫,大家都想占便宜,这跟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没关系,跟产权有关系、跟责任有关系。比如公共楼道,大家都乱堆杂物,没人打扫;公共厕所,又脏又臭,没人爱惜;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总是坏得特别快,被人乱停乱放、故意破坏;公园里的花,总有人偷摘;广场上的公共设施,总有人故意损坏,这都是因为不是自己的,大家都不心疼,都想占便宜、都想搭便车。而自己家的东西,大家都爱惜,自己家的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自己家的车,擦得锃亮,这就是产权的力量,不是道德问题、不是素质问题。所以不要动不动就说谁素质低、谁自私,很多时候是制度和产权的问题:只要是公共的、没有明确责任人的,大家都会这样,换谁都一样,谁也别笑话谁。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是靠道德说教、不是靠骂大家素质低,是靠明确产权、明确责任,谁的东西谁负责,公共的东西有专人管、有明确规则约束,自然就好了。以前人民公社的时候,大家种地都偷懒,出工不出力,粮食不够吃,后来包产到户,自己的地自己负责,粮食马上就够吃了,就是这个道理 —— 不是人变勤快了,是产权变了,积极性自然就上来了,人性从来都是这样,不会变的。

对比了西方的 “团体格局” 和中国的 “差序格局”,太精准了,一句话就点透了中西方社会结构的本质区别。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的柴,界限分明,每个人属于哪个团体清清楚楚,家庭就是夫妻加未成年孩子,父母是另一个家庭,亲戚是另一个关系,公私分明,团体和个人的界限也很清楚,大家都是平等的个体,靠共同的规则和契约维系关系。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就像往水里扔石头,一圈一圈的波纹荡开去,中心是自己,然后一圈一圈往外推,越往外关系越远,界限非常模糊、非常灵活。比如 “家” 这个概念,在中国就特别模糊、特别有弹性:有时候指夫妻加孩子的小家庭,有时候包括父母,有时候包括兄弟姐妹,有时候甚至包括所有能扯上关系的亲戚,“我们家”“一家人”“自己人” 可以根据需要无限扩大,也可以无限缩小,这就是差序格局的特点 —— 没有明确的界限,是伸缩自如、随时可以调整的。所以中国人特别喜欢说 “大家都是自己人”“别见外”“都在一个圈子里”,就是可以把别人拉进自己的圈子里,也可以随时把别人推出去,关系是灵活的、相对的,不是固定的、绝对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讲人情、讲关系、讲内外有别、讲亲疏远近,因为我们的社会就是这么一圈一圈的,对圈内人和圈外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对自己人百般照顾,对陌生人漠不关心,这是社会结构决定的,不是谁道德差、谁虚伪,是几千年传下来的生存逻辑。

作者举例:大观园里面,林黛玉、薛宝钗,这都是贾府的姑表亲、姨表亲,当这个家族很兴旺的时候,这些关系都会聚集在一起,都算是贾府的人;但是当势头一变,贾府败落了,就会树倒猢狲散,圈子立刻缩成一个极小的团体。比如在苏秦穷困潦倒的时候,连身边的至亲也都不认他,这就是中国传统结构当中的差序格局所具备的 “伸缩能力”。简单来说就是:你牛逼的时候,圈层就会很大,亲人就会很多,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能跟你攀上亲戚;穷困潦倒的时候,甚至连父母、妻子儿女都看你不顺眼,都想跟你划清界限,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世态炎凉。而西方社会虽然也会攀附权贵,但不会有这么多人攀关系、讲交情的逻辑,也没有这么强的伸缩性。

作者对比了杨朱和孔子:杨朱也是战国时代的思想家,他说 “不拔一毛”,就是把中心缩到最小,“己” 就是狭义的自己,不做任何扩展;但是孔子就不一样,孔子讲 “推己及人”,就是顺着差序把善意和责任一层层往外扩。作者讲,在中国传统里,公私是相对的,可以 “为自己牺牲家、为家牺牲族、为族牺牲国、为国牺牲天下”,在这样的逻辑之下,团体利益的界限通常是十分模糊的。他也是为了团体利益考虑,但更多考虑的是离自己最近的团体利益。正因为整个社会都是靠私人联系织成的网络,所有道德都只在这一圈圈的私人关系里生效,没有凌驾于所有关系之上的统一公德,所以在这种格局里,最实在的落脚点永远是自己,修己克己才成了安身立命、处理一切关系的基础。老祖宗也告诉我们,修身才是最重要的基础,之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

作者总结:再次强调了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的本质区别,也给我们留下了思考空间。中国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没有一个统一的、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框架,大家都是以自己为中心,一圈一圈往外推,关系是私人的、相对的、有远近亲疏的、可以灵活伸缩的。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先有一个共同的框架,比如国家、法律、宗教、社团、契约,然后每个人在这个框架下发生关系,大家都是平等的个体、平等的公民,受同样的法律约束,享受同样的权利,关系是公共的、平等的、有明确规则和边界的。这两种社会结构没有绝对的好坏、高低之分,都是各自地理环境、生产方式、历史发展的产物,适应不同的社会阶段和生存环境:差序格局适合稳定的、封闭的、不流动的农业社会,大家靠私人关系、人情、规矩、道德来维系社会,效率高、有温度、有人情味,但缺乏公平、缺乏公共规则、容易滋生腐败和裙带关系;团体格局适合流动的、开放的、变化快的现代社会,大家靠法律、规则、契约、制度来维系社会,公平、透明、有规则、效率高,但相对冷漠、缺乏人情味、人际关系疏远。我们现在的社会就是从差序格局向团体格局转型的过程中,所以才会有各种矛盾、各种冲突、各种不适应:一方面大家还习惯讲人情、讲关系、讲面子、讲圈子,另一方面又需要讲规则、讲法律、讲公平、讲公德,两种逻辑经常冲突,就会产生很多社会问题和个人困惑。读懂了差序格局,就能理解现在中国社会的很多现象:为什么办事要找关系、为什么法治建设这么难、为什么公德意识薄弱、为什么圈子文化这么严重、为什么腐败难以根除、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攀附权贵,这些本质上都是差序格局的文化基因在起作用,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很长的时间、几代人的努力去慢慢转型。我们这代人刚好处在这个转型的中间期,既要懂传统的人情世故,才能在现实社会里混得开;也要懂现代的规则契约,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缺了哪一样都不行,这也是我们这代人的幸运和无奈吧。

9.3

开篇讲东西方道德的本质区别:西方社会是先有固定团体,再有个人,就像一个个界限清晰的格子,每个人都归属于对应的团体。基于这种格局,他们诞生了统一、公平、通用的公共道德,讲人人平等、天赋人权、公私分明,有宪法和规则作为统一标准。比如基督教里耶稣否定生身父母、强调共同天父,就是为了确立团体里人人平等、团体公有的道德基础,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他们的道德是对公负责、对团体负责,有超脱私人关系的普世准则,不管亲疏远近,规则和道义都不会变。而我们传统里最核心的道德 —— 孝、悌、忠、信,全部是一对一的私人伦理。

放到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会痛恨陌生人贪污徇私,觉得违背道义,但如果是自己的亲人犯错、谋私利,很多人会选择包庇、包容,甚至觉得是顾家、有本事的表现;还比如我们天天吐槽特权社会,但本质却是痛恨有特权的不是自己,甚至越是底层老百姓,越是以有关系、能托人办事为荣耀。而在西方团体道德里,这是双重标准、违背公理,但在乡土差序道德里,这是合乎人情的正常选择,因为我们的道德从来不是统一标尺,而是先分亲疏,再论对错。所以作者想告诉我们:西方道德是团体本位、规则本位、更多讲依法治国;而中国乡土道德是自我本位、人情本位、差序本位,所有道义都服务于私人关系,没有超脱人情的通用公德。看懂这一点,我们就彻底读懂了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处事逻辑。这让人想到曾仕强教授写的《中国式管理》,他说得特别好:中国人讲 “情理法”,顺序不能变,有感情,你怎么做都是合理的,也都是合法的;没感情了,你连呼吸都是错的。所有人都说自己 “对事不对人”,但其实都是 “对人不对事”,同样的事,有人做没问题,但换个人做,就跟触犯了天条一样,说到底就是关系亲疏有别。

接下来讲家族的概念。中国人不是没有团体,而是以家族这种特殊的团体形式存在。作者先拿西方家庭做对照:他们的家边界清清楚楚,就是以夫妇为主轴、靠爱情维系的生育团体,孩子成年就独立分家,功能单一,所以西方国家的家庭,就是承载感情和小家庭生活的堡垒。但咱们乡土社会的家,根本不是单纯的生活单位,作者特意叫它 “小家族”,就是要突出它的事业属性。这个家顺着父系差序格局往外无限延伸,规模跟着事业大小灵活伸缩,小到几口人,大到整个宗族合在一起,要扛下政治、经济、宗教、祭祀所有长期事务,是个分工明确、目标一致的事业社群。

西方家庭的主轴是夫妻关系,夫妻感情最重要,父母、孩子都是次要的,所以他们夫妻之间很亲密,经常说我爱你、拥抱、约会、过二人世界,感情是家庭的核心,家庭的一切都是围绕夫妻感情转的。中国家庭的主轴是纵向的父子关系、婆媳关系、代际关系,夫妻关系反而是次要的、是配轴、是搭伙过日子的,所以中国家庭里经常是母子连心、婆媳矛盾、父子传承,夫妻之间反而没什么话说,很多夫妻一辈子都是搭伙过日子,没什么爱情,就是一起干活、一起养孩子、一起过日子、一起完成家族任务,“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轻的时候是伙伴,老了才是伴。很多人觉得中国夫妻不浪漫、没感情、不幸福,其实不是没感情,是家族的事业逻辑不允许你把太多精力放在男女之情上,要把精力放在干活、养家、传宗接代、处理家族事务、维持家族稳定上,情爱都是次要的,甚至是不被鼓励的,“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整天谈情说爱会被认为是没出息、不务正业。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结婚不看重爱情,看重彩礼、房子、车子、门当户对、家世背景,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家族的利益结合、事业合作、风险共担,爱情是最没用、最不靠谱、最容易变的东西,物质、门第、家世、人品才是实实在在的,能保证家族事业的发展和稳定,所以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物质基础的爱情,最后都会被生活磨没。很多年轻人觉得婚姻要有爱情,不能太物质,结果结婚后因为钱、因为双方家庭、因为婆媳矛盾、因为生活习惯吵得不可开交,最后离婚,就是因为没搞懂中国婚姻的本质,还在用西方的爱情逻辑套中国的家族婚姻,肯定会出问题。不是说爱情不重要,是在中国的社会环境里,光有爱情根本不够,还要有物质基础、门当户对、双方家庭的认可、相似的三观,不然婚姻很难长久,这就是现实,很残酷,但很真实。

接下来作者讲了讲 “男女有别”。乡土社会要的就是稳,容不得带情绪、带变数的感情来打乱秩序,所以才刻意定下男女有别的规矩,把两性的互动框在分工和规矩里,不让那种充满张力的恋爱式关系冒头,靠这种方式守住乡土社会那种熟悉又安稳的运行节奏。甚至为了维持稳定定下 “男女有别” 的原则,不光在规矩上把男女隔开,心理上也不让双方追求情感契合,只按分工做好经济合作和生育的事。翻译一下就是说,我们的乡土社会,更多的都是同性之间的交流和互动,通过纵向的代际关系,来稳定家族的关系和利益,也就是说你跟爹妈的关系,要比跟妻子的关系更近,这才是乡土社会的秩序规则。那么这种逻辑,跟现代社会就明显格格不入了,这个也没有谁对谁错,是社会的环境发生变化所导致的。

我们现在常说法治社会,但其实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以人治为基础的,即便到了现在,其实大家遵从的还是 “人依法而治” 这个逻辑。比如法条虽然是确定的,法官对于法条的解释却有很多的个人偏见,就像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陈清泉说的 “你让我怎么判,我就怎么判,法律最终解释权在我”,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法律还是那个法律,但是解释法律的人却各有各的心思。所以作者说,所谓人治和法治,不在人和法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这段讲人治和法治的本质区别,非常深刻,也非常现实,戳破了很多人的幻想。很多人觉得人治就是没有法律,全凭当官的一句话、一支笔说了算,法治就是有法律,大家都按法律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根本不是这么简单、这么非黑即白。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维持秩序靠的是什么、谁的地位更高:法治靠的是统一的、稳定的、大家都认可的规则,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解释法律、执行法律的空间很小,所有人都要按法律来,当官的也不例外;人治靠的是人的权威、人的判断、人的权力,法律只是工具、是幌子,是人在用法,解释法律、执行法律的空间很大,同样的法律,不同的人、不同的关系、不同的钱,能解释出、执行出完全不同的结果,“法律最终解释权归我所有”“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中国传统社会就是典型的人治社会,“人情大于王法”“县官不如现管”“朝中有人好做官”,同样的事,有关系、有人、有钱就能轻判甚至不判,没关系、没人、没钱就重判甚至冤枉,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都是人在说了算,权力大于法律。即便到了现在,我们也不是完全的法治社会,还是 “人依法而治”,法律是有,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完善,但解释法律、执行法律的还是人,还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和操作空间,还是要讲关系、讲人情、讲面子、讲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打官司还是要找关系、托人、找好律师,因为知道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人、有关系、有好律师就能有不同的结果,同样的案子,不同的人判,结果可能天差地别。要真正实现法治,不是光制定一堆法律、建一堆法院就行了,还要限制人的自由裁量权,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法律真正高于人、高于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才是最难的,也是我们现在正在努力的方向,但路还很长,因为几千年的人治传统、官本位思想不是轻易能改变的,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老子的小国寡民、无为而治,其实就是相信社会和人有自我调节、自我管理的能力,不需要政府过多干预、过多管理,大家凭着本能、良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能自己维持好秩序,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社会自然就好了,政府管得越多、越细,反而越乱、越糟,“治大国如烹小鲜”,不能瞎折腾。西方的古典经济学、自由市场理论也是一样的逻辑,相信市场有一只 “看不见的手”,能自动调节供需、价格、资源配置,不需要政府干预,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管得越多市场越扭曲、效率越低,所以胡佛在大萧条的时候还坚持不干预、自由放任,结果越搞越糟,最后还是罗斯福上台搞新政、政府干预才慢慢走出来。但完全的无为而治、完全的自由市场也是不行的,是走极端,因为人都是自私的、都是趋利避害的,都想占便宜、都想损人利己,没有外力约束,就会有人破坏规则、欺负弱小、垄断市场、坑蒙拐骗,最后秩序就乱了,比如自由市场会导致垄断、贫富差距拉大、经济危机、环境污染、假冒伪劣,就像大萧条一样,完全不干预最后就崩盘了,受害的还是普通老百姓。所以最好的治理方式是无为和有为结合,走中庸之道,该市场管的让市场管,该政府管的政府管,不能走极端,完全不管和管得太死都不行,这就是我们现在说的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其实就是老祖宗说的中庸之道、过犹不及,什么事都不能走极端,要把握好度,这才是最高级的智慧,东西方的古老智慧在这一点上其实是相通的。

但是乡土社会不是这种社会,它甚至是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 —— 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没有法律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的治理规则是靠礼仪来维持的,作者称之为 “礼治社会”。这个 “礼” 并不代表文明,他甚至可以杀人,而且还可以变得很野蛮。他举了个例子,说在印度有些地方,如果丈夫死了,妻子也得被用火烧死(殉葬);又比如在缅甸的某些地方,一个人成年,他就要去杀几个人回来,才能完成成人礼,这就是当地的礼仪习俗。我们在中国古代小说里面也经常会看到,军队要出征的时候,也要杀人来祭旗,所以用现代的标准去看,这些所谓的礼仪可能很残酷,甚至非常野蛮。

“礼” 和法律的区别,以及彩礼的例子,太现实了,完全就是我们现在每天都在经历、都在讨论的事。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维护的,你违法了国家会抓你、罚你、关你,有明确的惩罚机制;“礼” 是靠传统、靠大家的约定俗成、靠舆论压力维护的,你违反了 “礼”,国家不会管你、不会罚你,但周围的人、熟人圈子里的人会骂你、鄙视你、排挤你、说你不懂事、没教养、大逆不道,让你在熟人社会里没法混、抬不起头,这种舆论压力、社交惩罚有时候比法律惩罚还难受、还管用。还有 “越穷的地方规矩越多”,太对了,这是普遍现象,因为越穷的地方,社会越封闭、越稳定、变化越少,人口不流动,大家世世代代都住在一起,传统的 “礼” 保留得越多、越完整,大家也越看重这些规矩,因为大家都靠这些规矩维持秩序、分配资源、处理关系,规矩就是他们的法律;越发达的地方,社会越开放、变化越快、人口流动越大,大家都是陌生人,传统的 “礼” 就越弱化,大家更讲法律、讲规则、讲个人自由、讲边界感,不看重那些虚头巴脑的规矩,因为那些规矩在陌生人社会没用。很多年轻人在大城市待久了,回老家就特别不适应、特别累,因为老家规矩太多了:走亲戚要带什么礼物、说什么话、坐什么位置、给多少红包,婚丧嫁娶有一堆流程、一堆讲究,见了长辈要怎么打招呼、怎么称呼,甚至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能不能睡懒觉、能不能穿奇装异服都有规矩,稍不注意就被说不懂事、没教养、白读了这么多年书,比上班还累、还心累,所以很多年轻人过年都不想回老家,不是不想家、不是不孝顺,是老家的规矩太多、太束缚人、太没有边界感,让人喘不过气、不自在。这其实就是两种社会规则的冲突:大城市是陌生人社会,讲规则、讲自由、讲边界感、讲个人空间;老家是熟人社会,讲 “礼”、讲人情、讲关系、讲面子、讲集体,两种规则完全不一样,自然就不适应,这不是谁对谁错,是社会环境不同,规则就不同。

这种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维持,而是从教化当中养成的个人的敬畏之感。孔子说 “克己复礼为仁”,说的就是让大家克制自己的欲望,要让自己的行为符合这种社会上的约定俗成的规定。礼仪甚至比道德还要更甚,道德其实鼓励大家去做好的事情,但是礼就说不出好坏了,所以我们现在提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但是以礼治国这个事儿就不提了,因为这玩意儿也没法提,甚至好多礼还都是恶习,在过去那个时代可能还有点用,但现在就没啥作用了,甚至还跟法律产生矛盾。我也不是很认可孔子,;儒家学说,整下来,都是伪君子。

9.4

在乡土社会,大家其实是不怎么愿意打官司的,甚至以打官司为羞耻,而在古代,统治者也很不愿意老百姓来打官司。就像昨天说的,一些父母官会先把原告被告各打 50 大板,然后再听你们的诉求,这说白了就是在惩罚打官司的人。作者还拿足球赛打比方,想说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就像比赛规则一样,不用外人硬管,每个球员自己就十分清楚,大家凭良心做事,觉得打官司是没规矩的道德问题;正式比赛里有裁判反而会有很多争议,而业余比赛里没裁判,大家反而能顺利进行,也就是说大家全靠自己调节,根本就用不着打官司。

这种礼治、这种自我调节,只在熟人社会、小圈子里管用,到了现代陌生人社会就完全不行了,大家都不认识,谁也不让谁,没裁判、没法律、没强制力就乱套了,就会弱肉强食,所以现代社会必须靠法治,不能靠礼治、靠自觉。现在很多人还是有根深蒂固的 “厌讼” 心理,觉得打官司丢人、伤和气、不光彩,能私了就私了,能调解就调解,哪怕自己吃亏、哪怕对方不讲理,也不愿意打官司,这都是乡土社会几千年留下来的文化传统,到现在还深刻影响着我们,哪怕我们已经生活在城市里、陌生人社会里,这种文化基因还在起作用,这就是文化的惯性,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

但是后来,司法下乡后,反倒是那些乡土里觉得是 “败类” 的人借着新法律找保障,点出了转型期新旧秩序撞在一起的尴尬和矛盾。作者拿捉奸举例:按照乡土规矩,捉奸之后打伤奸夫,这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现在的司法体系之下,人家通奸不犯法,你捉奸打人却严重违法,所以很多 “败类” 通过这种法律漏洞来保护自己。类似的事情其实很多,比如看到人贩子,你在抓捕的过程之中把他打伤了,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正当防卫,别人打你,你也不能还手,万一把打人者打伤了,那也叫防卫过当。所以作者质疑的这个问题也没错,现在中国的法律确实存在不小的问题,法律有的时候更多的会在乎社会稳定,但却放弃了人之常情。你比如说上面这些例子,说白了就是法律不允许个人使用暴力,它没能力分辨那么多的情况,所以就只能一刀切,所以这就造成了很多社会价值观上的混乱。

作者把权力拆成两种:一种是靠暴力压人的横暴权力,得靠不断从社会榨取剩余来养着,比如国家的警察和军队,就是维护这种权力的工具;另一种是大家分工合作、互相监督守规矩的同意权力,分工越细这权力越明显。放到乡土社会里,小农经济就刚好卡在中间,产出刚够糊口,没多少多余的粮食和财富能支撑皇帝养军队、搞大工程,横暴权力伸不进来;同时乡下都是熟人,一辈子守着几亩地,分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也用不着那么多同意权力来管东管西。两种权力都没了生长的土壤,皇权折腾狠了就会逼反,所以慢慢就摸出了 “无为而治” 的路子,不去打扰乡下的秩序,大家按老规矩过日子就好,这就是乡土社会里无为政治的由来。

那么这种无为政治,是不是就意味着没人管呢?作者说完全不是,乡土社会的权力真空刚好被长辈教化和长老权力所填充。乡土社会变化极少、文化全是老传统,过日子全靠翻老黄历,所以在这种社会结构当中经验就是智慧,刚好贴合儒家 “为政以德” 的爹味权力:年纪大的先经历过所有事,所以他们先懂规矩,也就掌握着教化子女和晚辈的权力。于是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总是强调长幼有序,或者强调辈分,见面要先问年龄、亲属关系要先分得清清楚楚,本质就是在维护长老手里的教化权力,我比你年纪大,比你辈分高,你就得听我的,这就是乡土社会约定俗成的规矩。

但随着社会逐渐开放,新的东西越来越多,社会变革日新月异,长幼尊卑那套也就没用了,甚至现在年轻人都认为父母的认知都是老黄历,非但对自己起不到指导意义,甚至还可能把自己引向歧途。所以教化权力和长老权力,如今已经让位给经济权力,谁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谁就更有权力,而不再比谁的年龄大,辈分高。那种啃老的子女,对家里长辈肯定是尊重的;反过来,父母寄人篱下,跟着子女一起过的,往往就比较憋屈。所以这也是很多老家的父母坚决不肯来大城市,追随子女的原因之一,天天看你的脸色,那还不如我在农村过得舒服。

作者讲,传统乡下是靠血缘维系的社会,等到商业慢慢发展起来,单纯靠地域形成的人际关系才出现,这个变化,其实就是古代身份社会转向现代契约社会的分水岭。先说血缘:血缘就是生下来就定好的亲戚关系,自己没得选。在安稳的农村里,世世代代一家人守着一块地,你住在哪块土地,完全由你的家族决定,说白了,不是人选择土地,是家族血脉把人钉在土地上。就算后代搬家迁徙,籍贯依旧写老家,距离隔得再远,血缘这层联系不会轻易断掉。而且同一个宗族、亲人之间,讲究人情互助,大家互相帮忙,不会事事算得一清二楚,要是亲兄弟做生意,分毫必争、当场结账,那就显得见外,感情容易破裂,所以真正的买卖交易,很难在亲戚圈子里面发展。

地缘关系的出现和商业的发展,把社会从乡土走向现代的转型逻辑讲得特别清楚、特别透彻,让人恍然大悟。血缘社会里都是亲戚、都是熟人,讲人情、讲面子,没法做买卖、谈利益,那买卖在哪做?就在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之间、在集市上、在陌生人聚集的地方做。村里土地不够了,养不活那么多人,有些人就离开老家出去谋生,成了外地人、外来户、外人,本地人跟他们没亲戚关系、没人情负担、没面子问题,就可以跟他们讨价还价、钱货两清、做买卖,不用担心欠人情、伤感情,所以中国古代的商人很多都是外地人、外来户、“客籍”,比如晋商、徽商、潮商,都是离开老家到外地、到全国各地做生意,因为在老家都是亲戚熟人,没法做买卖,到了外地都是陌生人,才能正经做生意、讲规则、讲利益。还有集市,大家专门挑一个地方、一个时间到集市上交易,就是为了脱离村里的熟人关系、人情关系,在集市上大家都是陌生人,都是来做买卖的,只谈生意、谈价格,不谈人情、不谈面子,这样商业才能发展起来,所以集市是最早的商业空间,是脱离血缘关系的地缘空间。

接着讲乡土社会是怎么向现代社会变动的,作者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 “名实分离”,也就是表面上和实际里不是一回事,阳奉阴违。作者讲,乡土社会慢慢转变的时候,不会直接砸了老规矩、推翻长老权力,而是走了一条 “名实分离” 的软路子:乡下长辈靠着年纪大、懂老理握着话语权,晚辈心里明明知道老办法应付不了新情况了,可又不敢明着顶撞、直接说老规矩没用,就只能表面上捧着 “名”,嘴上全顺着老理说,行动上却悄悄换了新做法,把 “实” 给改了,靠给老规矩做 “注释” 的方式,偷偷把实际运行的逻辑换了。作者想告诉我们,乡土社会的变迁不是一刀切的革命,没有干脆利落的权力交替,时势权力没法一下子顶掉长老权力,就生出了这种名实分家的特殊状态:表面上的道理、规矩、名头都还留着,看着长老权力稳稳当当,可底下实际做事的办法、说了算的逻辑早就悄悄变了,这就是乡土社会往现代社会挪的时候,最典型的过渡形态,既不是彻底守旧,也不是干脆革新,就在这种名和实慢慢错开的缝隙里,一点点完成社会结构的悄悄转型。这其实也是一种智慧,比如很多人都问过,家里催婚,或者催着生孩子,但自己却不想,该怎么办,给出的主意也跟作者如出一辙,就是满口答应,但拒不执行,这样既不伤家里的面子,也不违背你的里子,属于皆大欢喜。

作者讲,从乡土社会走到现代社会,其实咱们行事的底层逻辑,肯定得换一换了。以前在村里靠老习惯、跟着本能欲望过日子,大家都是约定俗成,看着没规划,其实那套欲望逻辑刚好适配生存,就像乡下人爱吃辣、愿意生养,稀里糊涂就跟上了族群存续的节奏,还符合亚当斯密说的自发秩序那套理论。可现在社会节奏快、变数多,老靠本能欲望就根本走不通了,甚至过去的经验反而会让你踩不少坑,比如当大家都觉得当农民好的时候,10 年后,农民反而是最穷的群体;当大家都觉得当工人好的时候,10 年后也一样被时代抛弃。所以我们得往前看,认清自己真正的 “需要”,靠着理性和实打实的生存知识去规划选择,谁能摸透现代社会的运行规则,看的更远,更能洞悉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谁就能拿到当下的话语权,再也不能像过去在村里那样,等着经验和时间帮你筛选出对的路了。那么有人可能会问,底层逻辑是什么呢?以前很多书里都讲过,就是稀缺,时代缺什么,什么东西就贵,反之,大家都去做什么,什么东西就一定内卷,也就卖不上价。原来知识改变命运,主要是因为知识稀缺,而现在大学生遍地走,知识不再稀缺了,所以读书也就很难再改变命运。

总结,核心就是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句话点透了我们所有文化、所有习惯、所有人情世故的根源:我们的乡土社会、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性格、我们的习惯、我们的人情世故、我们的规则意识,都不是天生的,都不是谁规定的,都是由我们特殊的小农经济环境、特殊的地理条件、特殊的历史发展过程决定的,是几千年农业社会慢慢形成的,是为了适应那个时代的生存环境而存在的,不是谁道德高尚、谁道德低下,是环境逼出来的,是生存的需要。现在我们改革开放才几十年,从农业社会快速进入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城市化社会,社会巨变的速度太快了,几十年走完了西方几百年的路,经济基础变了,社会结构变了,但文化、习惯、观念、风俗的变化跟不上经济的变化,有滞后性,所以很多乡土社会的老习惯、老传统、老规矩还保留至今,跟现代社会、城市生活、商业规则冲突,就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不适应、很多痛苦,比如人情和规则的冲突、长老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冲突、血缘社会和契约社会的冲突、家庭观念和个人自由的冲突、代际观念的冲突,这些都是社会转型期的正常现象,不用大惊小怪,也不用一味否定传统、骂老一代人,要理解它的来源、它的历史合理性、它存在的原因,然后慢慢改变、慢慢适应,不用着急,文化的变化需要时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随着社会继续发展,城市化继续推进,工业化、信息化继续深入,乡土社会最终会慢慢演变成现代社会,那些不符合时代特征、不符合现代生活的老规矩、老传统、旧观念会慢慢被淘汰、被遗忘,新的、适应现代社会、商业社会、城市社会的文化和规则会慢慢建立起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进步的方向,谁也挡不住,不用悲观,也不用激进,顺其自然就好。我们这代人刚好处在这个社会大转型的中间期、阵痛期,既要懂传统的人情世故、懂中国社会的运行规则,才能在现实社会里、在人际关系里混得开、不吃亏;也要懂现代的规则契约、懂商业社会的逻辑、懂个人自由和边界感,才能跟上时代发展、才能在城市里、在现代社会里过得好,缺了哪一样都不行,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的幸运,也是我们这代人的无奈,我们是承上启下的一代,是在两种文化、两种规则、两种社会的夹缝里生存的一代,痛苦但也丰富,迷茫但也有机会。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是为了怀旧,不是为了批判传统,不是为了感叹世风日下,是为了看懂我们自己、看懂我们这个社会、看懂我们身边的人和事、看懂我们经历的很多矛盾和痛苦的根源,知道很多现象背后的历史逻辑和经济逻辑,这样我们就能少很多困惑、少很多抱怨、少很多愤怒,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多一些从容,知道自己该怎么在这个转型期的社会里生存、选择、发展,知道哪些传统该保留、哪些该抛弃,知道怎么跟老一辈相处、怎么跟年轻人相处、怎么跟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相处,这就是这本书最大的价值。虽然这本书写的是几十年前的中国农村,但放到现在依然不过时,依然能解释很多我们每天都在经历、都在困惑的事,这就是经典的力量,这就是社会学的魅力,它能帮你跳出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时代,从更高、更远、更深的角度看问题,看社会,看自己,让你活得更明白、更通透、更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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