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 土 本 色
看完本章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惊喜和震憾,但同时又有一丝无奈。惊喜是因为我没有想到我平日平凡到土里的生活也值得被记录,于我而言,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好似我亲自当了一次主角。说起震撼,则是因为我所经历的农村生活看似普通,但却蕴含着与民族文化水乳交融的乡土本色,与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以及我们各种节日约定俗成的传统……
与此同时,我们的生活基本上是固定的,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世世代代的扎根在这里。想起每年过年,无论达官显贵或是在外漂泊流浪的游子,都会回来,总会回来。因为根在这里、魂在这里、故乡在这里。中国农民大多都是聚村而居,可“村”这个概念的形成必然伴随着与外界的“失联”,仍记得,我和儿时的玩伴们走过村里的每一个角落,甚至能在荒山野坡走出一条路,可对于陌生的邻村,却未曾想过要了解它的一草一木。
每家都有自己的农事,也未必总要他人帮助,可聚村而居是我们很早以前的种种所形成的,因而我们同村人之间是熟悉的、亲密的。不禁想起父母常给我们讲他们小时候的故事,从这个朋友到那个玩伴,祖辈三四代甚至更多都能被他们熟知并讲出来。现在想,我们的父母才是真正明白乡土社会的,如若让他们来读这本书,我想他们一定比我理解得好。
而我前面所提到的无奈,则是在自然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快速发展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之下,导致许多乡土习俗被遗忘、被丢失,甚至本该让我们引以为傲的“土”,也成了一个带有贬性色彩的词。
中国发展日新月异,风俗被不断地形式化,而今我时常想起儿时的光景,也总不免怅惘了。
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这两章首先从乡下人被认为“愚”这个观点而展开讨论,举例表明不是智力和能力的因素,而是环境和人们的需要所决定的。
关于文中“我们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必通名报姓”这句话。对此我深有体会,因为即便现在,村里人谈话交流时,人与人之间也不用名字, 而是会用对方的一些身体特征来称呼(在文学角度称为借代,可人与人之间并不明白这个所谓的修辞手法)。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内心有一丝委屈,可却又因为作者为我们这些乡下人诉出心声而感激。乡土社会是重要的,“土’”也是我们所需要的。而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在陌生的城市人眼里,我们“乡下人”因文化程度不高而被歧视、遭白眼。可同时我也是骄傲的,因为我们人与人之间足够熟悉,无需文字、甚至语言,可以“眉目传情”,我们有我们特殊的交流方式。
而认真想想,我们的父辈在乡土社会中,面临着教育发展的落后,小的时候并未识多少字,可以说近似是“文盲”。可正是这一群“文盲”却教给我们待人接物的处世之道,他们是“文盲”、是乡土社会中的一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只能用日复一日的劳动晓喻着我们难以忘却的艰辛……而这些言传身教的道理丝毫不比书本上的少。
情感无影无形,我们的表情、语言、动作都是情感的表达,但这些表达也是不够的。就像我们和处于乡土社会的至亲,不能也不愿用华丽深奥的语言表达情感,可我们总是知道,家人是爱我们的。这种情感无需用语言文字去表达,因为我们之间的那种深厚的爱是心照不宣的。
也正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因为离家远,时常想念家人,我才知晓文字也有它的局限性。
有位作家曾说:“思念,是一种醒着的美丽。”可只有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思念让人寝食难安、夜不能寐、心神不宁,我想思念是痛苦的,而带有文学色彩的文字却忽略了思念的痛苦。在回忆起往日的时光时,痛苦的细节被抹去,有时候,时间会吞噬所有的细节,所有的语言文字都在解释着这个道理,而我们乡下人,是切切实实在做、在体会的。
现如今,要发展教育就要社会转型,我从作者的总结中,明白了当今社会中日渐减弱的乡土气息和风俗的原因,同时在对文化与文明到来的欣喜中不免生出了一丝怀念来。
差序格局
读完本章,我的思绪是比较混乱的,因为相较于前几章,它没有太多描绘乡土社会的表象,而是从本质上讲,不太能与生活实际相联系,所以较难理解,因而读得比较吃力,想法也可能与作者的思维存在偏差了。
本章以“自私”引出乡土社会乃至中国社会的普遍问题,进而通篇以“西洋社会”和“乡士社会”的社会结构格局来进行解释、说明、总结,以此突出中外对“私”观念上的不同引发的不同格局:“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而格局引申出的个人主义和自我主义,从根本上指出了其间差异:西洋是以机构、权利来进行分划的,而我国则注重人情和关系亲近(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
而文章中提到的“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最让我深有体会。时过境迁、沧海桑田,我们这个乡土社会,对外陌生、对内熟悉,可毕竟只是地缘关系的牵绊,我们永远无法否认人性的复杂。书上讲着的一切一切,道德也避免不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人也是灵长目动物,归根结底也是趋利避害的——像文中提到的《红楼梦》中贾府兴衰过程中关联的所谓的“自家人”的变化。
我们常听父辈辛酸的讲着“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可我也并不能评判些什么。村里有人遇上了麻烦,其他人也只能聚在一起叹息感慨,或帮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人的麻烦。这个时候可以说世态炎凉,却并不能批评别人自私。因为我们是差序格局,我们主张自我主义。换言之,如果是你,难道就会慷慨至此吗?所以未知全貌,不予评价。
可对于本章开篇提到对公共设施的破坏、少有“公德”, 我对此不可置否。因而也明白了:这样好的乡土社会尚且存在弊端,“万事万物都有它的两面性”这一辩证思维就为重要了。
那么在乡土社会“只要克己,无需克群”也自然讲得通了,因为我们的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看完本章,对“以公徇私”“徇私枉法”这样的词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我们这种差序社会,是以私人关系为主的,但仍要在规则、法律所规范的界限下,明确所犯错对象与自己的关系,然后因自己的感情色彩再做决定。
作者运用大量的笔墨去描写、证明,在我国古代社会,儒家的大思想家们也是主张以私人关系为主的,像西洋那样主张团体公正性的反而会被批判,这一点则证明了:以私人关系为主的道德观念,成为了西洋人舆论攻击我们的“把柄”,而这在我国是自古以来的规范(不成文规定)。
因此,这种行为也是怪不得个人的,在乡土社会这个差序格局中早已形成了几千年来的习惯,他们个人在做这些事时几乎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像“文字下乡”中提到的,我们是不需要所谓的真理的。
而今世界飞速发展,能渐渐提高文明素质、约束自我,这也是我国在发展中社会变革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是难能可贵的。我们乡土社会也有向上、向善的力量,这力量载着不自满的我们,向更好处发展。
可是“私”真的会消失吗?并不会,曾经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因为“私”是人的天性,善恶只在一念之差。人性不以国家、社会来区别,它总是存在,永远存在。因此,就算是人人平等的团体社会也一定有人用“私”,若非此,又为何要颁布法律呢?答案可想而知。
那就希望我们在日复一日的变化中、在一念之差中,坚定地摒弃"私”,去奔赴善,而若干年后时过境迁,我们仍能保持我们民族乡土社会的传统习俗、淳朴风情,不把他们丢在风里。
家 族
作者依旧从西洋社会与乡土社会的对比展开叙述,不同以往的是为使语言更精确,从而引出“社群”这一名词的不同分类:西洋的团体从此只指由团体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为的是与我国社群的“社会圈子”区分。又在后文中讲到家庭的结构、功能和性质。最后讲到的是家庭为求效率排斥私情的宽容。
平心而论,我对“社群”中的不同分类的理解还是有欠缺的,可对家庭为求效率而排斥私情的宽容,却也颇有见解。
依作者所言,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这些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因此在中国的家庭中,人与人之间表达爱的方式大多是含蓄的,尽管在描写爱情方面,有“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降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美句;在描写父子亲情方面,有“我离天空最近的一次,是你高高地把我举过肩头”这样的现代美句……中华上下五千年,表达情感的方式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可我们处于这个乡土社会中,连一句“我爱你”这样直白简单的话都羞于启齿。
我想起刚步入高中那会,新的环境、新的起点、新的挑战,总让我想逃离,也更想念家人。可当真正拿起电话时,我竟说不出一句想念——我明白,我生在乡土社会,也受到乡土社会排斥私情的约束。
而看完本章,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妈妈总是在嫌我哭,说话时的语气总是凶凶的。因为如果她纵容了我的想念,就可能会来见我——这是影响我们各自的效率的:她的工作效率,我的学习效率,这也是作者所讲的“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可我竟懂得,那些很凶很凶的话里,饱含着母亲的安慰和耐心,藏着很深很深的爱。因为我们生在乡土社会,所以亲爱的,我们都不必多言语。因为我知道,您有全世界我最想要的真诚,可您没法讲。
因而作者在文末提到异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我也是赞同的,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因此彼此心中只要相互惦念,那便是一切甜言蜜语都无可比拟的。我知有你在,如此,安好。因为我们生在乡土社会呀!
(指导老师:王玉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