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虚构了一个20世纪80年代的城市 — 西京市,浓墨重彩地叙述西京四大文化名人之一的著名作家庄之蝶和他的六个女人,写他的苦闷、放荡、无聊、贪婪、颓废和毁灭。
(一)唐宛儿:庄之蝶的欲望伴侣
潼关的浪人闲汉周敏拐了别人家的老婆唐宛儿,私奔到西京讨生活。
周敏非常擅长溜须拍马送礼,辗转请人介绍他认识了大作家庄之蝶,一心想谋求一个文化人的工作。
初次相识庄之蝶就迷上了唐宛儿,内心惊叹她的美艳和性感。
无巧不成书,女人也是爱慕虚荣之辈,处心积虑地接近和诱惑庄之蝶,想象着庄一定会离婚,然后娶她为妻。
庄之蝶利用身份之便,以文化人聚会的名义搭建了一个“求缺屋”,并送了一只传情信鸽给唐宛儿。
两人在欲海中建立了深厚复杂的感情,分不清是真是假。
奸情总有败露的那一天。正妻将鸽子煲成了一锅汤端上来请他俩品尝。
当场两人都惊呆了,但是丝毫没有愧意和反悔,却是表现出了满满的痛苦和绝望。
最后,庄之蝶听说唐宛儿被丈夫抓回潼关后绑起来用皮鞭抽打,他在众人面前失声痛哭。
庄之蝶对唐宛儿充满了情欲之爱,他好像是要希望她幸福的,但其实他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到。
(二)牛月清:庄子蝶的夫人
牛月清,是庄之蝶的结发妻子,陪伴着他从贫穷走向成功,非常地顾家,忍让,她爱丈夫,处处为丈夫着想,怎么看都是一个好妻子。
她生性善良,自认为了解自己的丈夫,认为他是不可能出轨的。
她看不清身边的一个个狐狸精,那些口口声声“师母”和“大姐”的,心里想的都是要谋取了她的位子(庄子蝶妻子),过上像他们家那样看上去非常安稳富足的生活。
当她在自己的床上,发现了庄子蝶和唐宛儿偷情留下的证据时,终于崩溃和绝望了,留下一封长信要求离婚,并且离家出走。
牛月清本意想去尼姑庵里出家,没想到庵里年轻的住持慧明劝她,“这里也不是什么清静之地,不瞒你说,我之所以现在会坐在床上跟你说话,是因为我在两天前刚刚堕了胎…”
她惊呆了,自己深爱着的丈夫会背叛自己,出了家的尼姑也会堕胎,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崇拜和信仰的?
故事的最后,牛月清觉醒了,她意识到要为自己而活,要找回年轻时候的美丽和自信。
她开始参与美容,怯斑、除皱,文眉,垫鼻梁,抽腹脂…
惊得老母亲说:“啊,这这这,整个儿都不是我的女儿了。”
读到这里,我是又惊又喜,笑里含泪,一个40岁的有文化、有教养的良家妇女,能把自己整过一个20岁的心术不正的妩媚娘吗?
顺便提一下,牛月清的妈妈非常有趣,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太,自称能看到阴间的一切。
她一会儿说人话,一会儿说鬼话,但凡预测的事情都非常灵验,给小说带来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和诡异氛围。
我在想,这是不是在暗指老太太的女婿庄之蝶三分是人七分是鬼,总之不是人。
(三)柳月:庄之蝶家的心机女佣
柳月,来自贫穷的农村,在上一家做保姆时,喂爱哭的婴儿吃安眠药。
为了跳槽到庄之蝶家,不顾签订的协议私自离开,到了庄家仍然时时刻刻充满了心机。
庄夫人牛月清待她是一片真心,好无戒备之心,真的是好人脑子里少根筋,不晓得“坏人”的额头上不会贴“我是坏人”几个字。
庄之蝶应该是不爱柳月的,但是他仍然要占有她年轻漂亮的身体。
当柳月撞见了他和唐宛儿的奸情后,当着唐宛儿的面把柳月拖到保姆房实施了强奸。
而这个柳月,原本是处心积虑地要捉奸,好抓个把柄为自己谋取利益,从此却也迷恋上了有朝一日要做庄太太。
小说安排庄之蝶为了打赢一场官司,把柳月献给了市长的瘸腿儿子。
成为市长的儿媳妇,也算是满足了这个小保姆对荣华富贵的渴望。
(四)阿灿:庄之蝶刻骨铭心的情人
阿灿,一个生活在城乡交界处的已婚女人,美丽性感,初次见到庄之蝶就主动要求献身给他。
阿灿跟庄之蝶在一起,说是要追求灵魂的交融,不要求名利与物质,一心只想怀一个他的孩子。
有关阿灿的剧情也是很丰富,很狗血的,细节略过;她的结局是自毁容颜,远离了庄之蝶。
(五)汪希眠的妻子:庄之蝶暗恋的对象
画家汪希眠的妻子(小说没有提她的名字),与庄之蝶之间互相欣赏,彼此以为自己是单相思。
汪希眠的妻子每每生病时老公都不在身边,有意无意庄子蝶会照顾她。
情不自禁时,女人对男人说:"其实当年,我在牛月清之前就爱上你了,但可惜没等我表白你们就结婚了。"
庄之蝶心下大喜,他可一直是喜欢这个女人的,自然要去敲她的门了。
但是,这个女人非常理智,她不想为了一时的激情而毁了两个家庭,只是送了一枚铜钱作为她爱他的象征,约定如果将来老了,各自的伴侣都死在了前面的话,两人可以再做一场夫妻。
汪希眠妻子心中的爱,是理性的,也是真挚的,她没有自私的占有欲,只有祝福,可惜她并不了解庄子蝶的庐山真面目。
(六)景雪荫:庄之蝶神秘的初恋
庄之蝶与景雪荫,年轻时互相有爱慕的情愫,但并没有过肌肤之亲,甚至相互之间都没有表白过,也可以说就是一种纯洁的友情。
唐宛儿的私奔男人周敏,为了一己私利,道听途说、添油加醋写了一篇有关庄之蝶与景雪荫的初恋情史,洋洋洒洒三万字,在庄之蝶不知情的情况下,发表在了《西京杂志》上。
读到这篇文章,景雪荫坚持要起诉周敏、庄之蝶和杂志社,状告他们毁谤和侵犯名誉权。
这场官司打的是惊心动魄,旷日持久,贯穿了整部小说的前前后后。
庄之蝶起初私下里写了一封道歉信,告诉对方周敏写文章的事情他确实事先并不知情,如果知道肯定会阻止,心里期待着景雪荫会撤诉,但是这封信马上就被景雪荫交给了法庭作为证据。
庄之蝶呢,被身边的利益团体裹挟着,也只能铁了心要打赢这场官司,各种的请客送礼托关系,甚至把柳月也送给了市长的残疾儿子做媳妇。
中级人民法院判的是庄之蝶他们赢了官司,但是景雪莹坚决不服输,她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景雪莹胜诉,高院推翻了中院的结论,改判那篇文章确实是侵犯了景雪荫的名誉权。
庄之蝶与六个女人的故事结束了。
作为一个曾经的文化名流、著名作家,他一步步地走向了堕落的深渊。
众叛亲离后,有一天他去肉店买苦胆,屠夫说他疯了,然后大家都传说:“这人疯了,这人疯了”,连市长也相信他是疯了,远远看见他后摇头叹息。
小说的结尾,庄之蝶提着一个大皮箱,猝死在西京火车站候车室的长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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