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物种起源》的阅读,全书一共十四章,预计一天读一章。理解是理解不了的,就当是一种专注力训练吧。
书中基本全是达尔文推理的过程,在我有限的认知里,知道两种推理的方法(“1”“2”内容来源于立知百科和大辞海):
1)演绎法: 运用一般原理分析和说明特殊或个别对象、现象的逻辑方法。
演绎推理从一般理论开始,朝着可以检验的特定假设努力,然后,对假设的检验,要么确认要么拒绝原始理论。
2)归纳法: 从个别的或特殊的经验事实出发而概括得出一般性原理、原则的思维方法。主要包括观察、实验、比较、分析、综合等方法。
这两种方法在应用上并不矛盾,有些问题可采用前者,有些则采用后者。而更多情况,将两者结合着应用,则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你不要觉得这些方法都是科学家的事情,我们每个人有意无意之间都在使用这两个方法,比如如何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大部分人会先搜集一份菜谱,
按菜谱所讲一步步准备,肉一斤,盐少许,酱油大量,出锅品尝,啊呸!不好吃。
这啥菜谱,不靠谱呀,自己来吧,肉一斤,盐一勺,酱油2勺,继续尝尝,还是差点。
再来,肉一斤,盐半勺,酱油三勺,嗯~~就是这个味儿。
这样一次次的对比分析,不断尝试,是不是有点儿美食科学家的范儿了。只要够精致,不凑合,生活中的我们也可以是科学家。
慢着慢着,今天的标题不是读后感吗,“感”是有了,跟“读后”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我还是简单介绍一下第二章的内容吧,第二章的名字是「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似乎说的是:达尔文对当时什么是“物种”,什么是“变种”的定义有诸多疑问,在各种论述下,他解释了自己所理解的“物种”和“变种”,并认为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接着又对比了“大属”与“小属”物种之间的变异关系,这个是真没懂。
还学到了一个新词“盖因”,
盖因:和“因为”相似,多用于古汉语,现在也用于书面语。
翻译啊翻译,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感动,我竟然读懂了第三章的内容。第三章的名字是「生存斗争」。
达尔文把每一个微小的变异被保存下来的现象称之为“自然选择”,
我们熟知的“适者生存”这次词其实英国哲学家赫伯特首次提出的,
可能这个表达更加形象,所以广为流传。
每种生物都倾向于自然地高速繁殖增长,不出意外,仅仅一对生物的后代很快就会遍布全球。你可能难以想象,假设一株一年生的植物一年仅产2粒种子,它们的幼苗第二年也各产2粒种子,以此类推,20后这种植物可达到一百万株。
大自然会这样任其发展吗?显然不会,资源就那么多,生存斗争无处不在,跨物种要斗争,同物种也要斗争。在达尔文看来,一个物种的灭绝是多么自然的事情,根本无需紧张。用本章最后一句话来讲:“每当我们念及此种斗争之时,我们或能聊以自慰的是:我们完全相信,自然界的战争并非是连绵不断的,恐惧是感觉不到的,死亡通常是迅即的,而活力旺盛者,康健者和幸运者则得以生存并繁衍。”
看完这一章,我内心有了很多的疑问,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要大力提倡物种的多样性,按照达尔文的理论,如果一个物种消失了,就说明它与这个世界不匹配,大自然会选择与之匹配的变种。这个问题先记在心里,看看后面会不会有解答。
第二个问题,人类每次爆发大规模的病毒,是不是也预示着什么?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一个物种,由于有了极为有利的环境条件,在一个小的分布区内个体数过度增长的话,常常会发生传染病(至少在我们的狩猎动物中似乎是屡见不鲜的),此中有一种与生存斗争无关的抑制个体数量的机制。”
身处疫情中的我,品味着这句话,只觉背后一阵凉凉。
第七章-本能
这一章达尔文重点讨论了关于动物本能的问题,动物的一些迷之行为是如何形成的?是天生的还是后天习得的?
可以看到,很多例子里,动物宝宝在没有任何学习的前提下就可以展现出独特的行为。
达尔文相信,本能的行为也和身体构造一样,源于偶发变异和自然选择的不断积累,习性的效应是次要的,用之增强不用则退化。
反过来则不成立,也就是说这些行为不是先通过后天习得然后世代遗传。
这一章我看到了一个让人大开眼界的例子,那就是蚂蚁畜养奴隶的本能。
拥有这个独特能力的品种叫“红蚁”,其雄蚁和能育的雌蚁不做任何工作,不育的雌蚁(也就是工蚁)除了负责捕捉奴隶,也不做其他任何工作,它们不会营造自己的巢穴,不会喂养自己的幼虫,吃饭的时候懒得动手,需要奴隶喂着吃,搬家的时候懒得走路,需要奴隶衔着走,如果把它们与奴隶分开,用不到一年时间,这个物种就要灭绝,死因:懒。
你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大自然里还有如此生物,达尔文接着讲述了另外一个例子来解释其形成原因,这个例子里的蚂蚁也会捕捉奴隶,但却没有完全依赖于奴隶,它们只让奴隶负责一些事情,像是一种过渡变种。
那捕捉奴隶这样的行为最开始是如何形成的呢?
达尔文猜测,这种蚂蚁有采集“蛹”储做食物的习性,无意间一些外来蚁的蛹也会混入其中,外来蚁长大后遵循其本能做一些能做之事,原住民就很开心呀,呦,有人帮我们做事情了,这感觉倍儿爽,久而久之,这一习性通过自然选择得以加强,最终形成了捕捉奴隶为其服务的本能。
红蚁所在的地区很容易捕捉到相当数量的奴隶,所以它们异常的懒惰,变成了现在这个可怜兮兮的样子。
嘿,没想到还真有惯出来的物种,着实令我有点迷糊。按这个道理,如果人类也可以轻易得到很多奴隶(比如说机器人),会不会也变成另外一个物种呢?书中并没有关于人类的任何解释,我就想着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