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功罪身后事——读《张居正》有感
在微信读书上,我耗时77天、累计28小时48分钟,读完熊召政先生四卷本长篇小说《张居正》。读到文末金学曾感慨“千秋功罪,自有后人评说,身后如此悲惨,的确让在下有锥心之痛”,心中满是唏嘘,这句话道尽了这位明代第一首辅悲凉的人生结局。回望张居正从权倾朝野到身死名裂、家破人亡的一生,不难看出这场改革的覆灭绝非偶然,根植于大明根深蒂固的制度弊病、朱家帝王与生俱来的极端自私,以及封建王朝依附个人权威运转的人治模式。这段历史警示后世:任何国家、组织,若治理完全依靠掌权者个人好恶,缺少权力约束机制与改革长效保障,再行之有效的政策、再成熟的治理经验,终究会沦为朝堂权力博弈的牺牲品。
张居正推行的万历新政,堪称明代最成功的政治变革。隆庆末年,国库空虚、吏治废弛、边境战乱频发,王朝已然显露末世颓势(如果没有新政,也许崇祯的白绫会挂在万历的颈上)。临危受命的张居正秉持“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信念,大刀阔斧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以考成法“立限考事、以事责人”,整治官场怠政积弊;在全国清丈田亩,清查出豪强隐匿土地三百万顷,拓宽国家财税来源;推行一条鞭法,合并各类杂税、计亩征银,既简化征税流程,也切实减轻百姓负担。历经十年新政,太仓存粮可支撑十年开支,国库积存白银达四百万两,北方边境依托戚继光、李成梁镇守安定无虞,大明迎来一段难得的中兴光景。张居正仅凭一己之力,将这艘濒临倾覆的王朝巨轮拉回正轨,其治国才干与担当精神,足以载入史册。
可这样一位力挽狂澜的“救时宰相”,身后却遭遇极为残酷的清算。张居正病逝仅半年,万历皇帝便下旨抄没其家产,削夺全部官秩,收回朝廷所赐玺书与四代诰命,甚至险些下令开棺鞭尸。张家子孙或饿死狱中,或流放边疆,耗费十年心血的新政也随之土崩瓦解:考成法遭废止后,官场懒政、贪腐之风卷土重来;一条鞭法松弛废置,各类苛捐杂税再度滋生;充盈的国库很快被万历肆意挥霍,明王朝再度滑向衰败深渊。这场悲剧的核心症结,在于明代皇权不受约束的制度硬伤。自朱元璋废除丞相,明朝确立皇权独大的政治架构,传统君臣共治的格局彻底瓦解,形成“臣为君奴”的治理模式,国家兴衰全系君主心性与权臣一时权柄。张居正能够顺利推行新政,本就依托多重偶然条件:身居内阁首辅、心怀改革之志且具备出众执政能力,恰逢万历年幼,获得李太后充分信任,又与司礼监冯保结成同盟,手中权势远超明代历任首辅。这种完全依托个人威望的人治模式,注定改革命运与掌权者深度绑定,一旦支撑其权威的外部条件消失,改革根基便会瞬间崩塌。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明朝自开国之初,朱元璋便对文官集团抱有极强猜忌。为限制相权,他直接裁撤丞相,将皇权抬至至高无上的位置,却未能将自身勤政的特质传承给后世子孙,反而让自私享乐的特质代代延续。后世帝王怠于理政,内阁首辅变相承担丞相权责;又贪图安逸享乐,催生了冯保这类手握重权的“内相”。张居正强势推进改革,本质是以相权制衡皇权、触动权贵既得利益,属于逆原有“祖宗之法”而行。短期虽能破除积弊,未能也不可能搭建可持续的制度体系,关键是还没能培育拥护改革的利益群体:考成法让全体官员心生抵触,清丈田亩得罪皇亲勋贵,取缔私人书院又招致天下文人不满。等到私心极重的万历亲政(我能理解他对张居正的报复,我不能理解他废除新政的愚蠢之举,因为新政无论在当朝还是后世都是成效显著的,能为他挥霍无度提供有利条件),便能轻易推翻十年新政。这不仅是万历一人昏聩所致,更是制度赋予君主一言定国策的绝对权力带来的必然结果。在这套体制下,改革能否存续,从来不取决于政策本身优劣,只取决于掌权者的个人心意,这正是张居正一生悲剧的根源(新政的成功源于他的个人权威,新政的失败源于万历的个人权威)。
反观商鞅变法能够实现“人死而法存”,关键在于秦国通过《垦草令》《军爵法》等法令,将改革举措固化为刚性制度,建立起赏罚分明的运行规则。即便商鞅身死,整套制度已融入国家运转体系,得以长久延续。而张居正的新政始终依靠人治驱动:考成法离不开他的铁腕督查,清丈田亩仰仗他的个人威望,一旦失去核心推动者,缺少制度兜底的改革便如同无源之水。所以在他离世后,所有被新政损害利益的皇亲贵胄、文官集团迅速抱团,借清算权臣之名迎合万历的报复心理,彻底废除全部改革措施。
张居正的悲剧,也为后世的治理主体留下深刻启示:治理不能单纯寄望明君贤臣的个人才干,更要构建权责清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的长效机制。一套成熟完善的治理体系,首先要划定清晰的权力边界,无论顶层决策者还是中层管理者,权力都必须受到制度约束,不能仅凭个人意愿左右政策走向;其次要建立改革保障机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利好举措以规则形式固定下来,避免因管理者更替而中断;最后要搭建分权制衡、常态化运行的监督体系,防范权力过度集中引发决策偏差与利益固化。只有这样,才能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循环,让改革成果持续惠及大众,保障国家、组织在稳定的制度框架下稳步发展。
重读《张居正》,最令人感慨的莫过于“大明负张居正,张居正未负大明”的结局。这位“工于谋国,拙于谋身”的改革者,孤身对抗制度沉疴与固化利益藩篱,为王朝续命数十载,最终却沦为皇权专制与制度缺陷的牺牲品。由此可见,后世治理必须摒弃个人意志凌驾规则之上的人治思维,搭建权责分明、制衡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夯实长远发展根基。只有依靠完备制度,才能不再上演“千秋功罪身后事”的历史慨叹,让每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行稳致远,真正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