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旗读后感 读书笔记

《黄金时代》读后感2000字

2026-04-25 07:51:21  本文已影响人 

《黄金时代》读后感


      很久没有写过读后感了,一来是时间确实不够,晚上还要自己做做功课;二来是真的感觉看的书太少,做的事太多,抬头不会看路。说到底,都是借口。你走在路上摔了一跤,你说路上有个坑,谁都想要找个借口。

      今天来谈谈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这本书拢共三万字左右,若是没有看过的,可以去看一下。以及接下来的文字可能不会让诸君很舒服,看到半途受不了的大可弃之而去,反手给本文一个赞就可以走了。若是看过这本书的,又想把本文看完的,我可以将本文与您做个交流,但保留著作权。

      其实第一遍看这本书是在大学,大一大二的时候吧,具体时间忘了,因为那时候就想去图书馆看书,看一些无关紧要的书,恰巧朋友又给我推荐了王小波这个作家,于是就想了,想着想着还真就去了。看完之后我是懵的,完全不知道作家究竟在写什么,时间顺序没有,空间顺序也是错乱的,这可能是因为我不懂文学,所以也不懂文学的写作手法而造成的。过后几天,我都一直心有不甘,我想不应该啊,怎么会看完之后不知所云呢。一段时间后渐渐的也就忘了我曾经看过了。

      后来大四的时候,学业相对轻松了些,还是去图书馆玩,没事看这看那的,现在看来以前的日子真的挺好的,哪有什么“必须”“立刻”之类的。某一天早晨洗头看到“清扬洗发水”,我突然想到“陈清扬”这个名字,脑袋一下子堵了一下。我就在想,陈清扬是谁呀,我怎么会知道有这么个人呢,洗头的时候一直在想,洗完头也就想起来了,原来是那个王小波笔下极其完美的一个人,难怪让我记住了名字。于是收拾好就去找那本书,坐下开始读,过程中曾好多次用手捂住书本,不想让其他人看到我竟然在看一本“黄色小说”,读完之后面红耳赤。等身体降温之后我就只得出一个结论: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会记住陈清扬这个名字了。

      后来第四遍也忘了是什么时候了,看的是电子书。说实话,电子书真的没有纸质的看起来让人享受,这也许就是许多大家就算不看书也有一书架的书的原因了吧。看完之后,我还是只得出一个结论:女人到底是女人,男人到底是男人,女人比男人更容易动情。

      第五遍,就是前段时间了,是因为上班时间确实不够,晚上还要自己做做功课;二来是真的感觉看的书太少,做的事太多,抬头不会看路。所以也就想着低头看看书,这样或许可以找到解决恼事的办法。于是这次的我就把自己当成了王二,我要一字一句的去品读王小波写的东西,我要去看看他把我写成了什么样子,究竟是好是坏,总得要有个结论,毕竟陈清扬也曾找过我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我始终相信,作家是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

      故事开始于那年王二去云南插队,王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口头禅全是什么“鸡巴”“做爱”“性交”之类的。我觉得我与他最大的区别就是,我知道这些东西,而我不想说,所以他活的自在,我活的艰难。时代都是一样的,火影忍者里面也说,不论什么时候,都免不了战争。同样的道理,不论什么时候,时代的价值观仿佛都是一样的,沉默的大多数只会嘲笑发声的小部分,相反的是投机取巧的好像更能哗众取宠,于是大家都对另外的人嗤之以鼻,口诛笔伐了,就像军代表给王二穿小鞋一样。现在又何尝不是呢,似乎是那些整天“我日尼玛卖批”等等的人更加八面玲珑,如鱼得水。不论男女。

      王二是上山下乡的知青,是知识分子,陈清扬被大家说是破鞋,但是她说不是。她并不是否认是破鞋,而是感觉自己并不是破鞋所以不想让别人认为自己是破鞋,这就像是一只鹿被指为马一样,浑身会感觉不自在。当时的陈清扬是孤独的,是没有存在的,几乎所有的男人去找他看病都不是看病,而是看破鞋。既然说了陈清扬是破鞋,那就要常去看看,证明她是破鞋,就像扫黄队的人要经常深入扫黄一线一样。陈清扬是孤独的,是没有存在的。她极度想要有人证明她的存在,证明她不是破鞋,这时候王二走进了她的世界。王二是第一个真正受伤找她看病的人,所以她相信王二可以证明自己。于是王二就搬出了一个“伟大友谊”的理论,讲起来也头头是道,因为他就是个土流氓,他才不会想要证明陈清扬不是破鞋,他只想和陈清扬性交,21岁的青少年对异性的无爱的性欲,他想要发泄出来。他曾说“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其实他就是想破处,这一点毋庸置疑。

      整书看完,王二之所以会想要以至于后来真真正正做了一个土流氓,是因为这个世界就只有这样才活的安稳,活得潇洒,活的自在。

      女人到底是女人,更容易动情。陈清扬曾很多次其实已经动情了,不管是对王二的小和尚还是王二本人,她都走上了一条无法抗拒的道路。

      自从她想要找王二证明开始,一直到二十年后再次重逢,她就已经注定要爱上王二。这个爱是有过程的,先是在深山里和王二做爱,醒来后羞得满脸通红,这是她动情的体现。后来,王二吻了她的脚心,陈清扬的反应是平躺在草地上,两手摊开,抓着草。忽然她一晃头,用头发盖住了脸,然后哼了一声。当王二要去抚开她的头发时,她猛烈地挣扎,流着眼泪。这种辛辣的感觉在陈清扬心里窜开了花,让她欲罢不能,所以后来想到要让王二取掉避孕套,要给他生一堆的小王二。后来有一次在后山开荒,王二亲了一下她的肚脐,她说好危险,差点爱上了他。这不是差点,是已经爱上了,只是不想承认而已,因为以前从来都是没有爱的性交,一下子让她承认她爱上了王二,这让她接受不了,就像她接受不了她是破鞋这个事情一样。最后一次是在深山原文是这样写的:“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这是真的,陈清扬爱上了王二,所以后来她才要写交代材料,所以后来王二选择离开她也没有强留,所以当孩子问到爸爸是谁时,他只说你爸爸坐飞机去了。所以二十年后,还可以再把自己的身体给王二,这个土流氓。

      二十年加二十一年,一共四十一年。这就是陈清扬和王二的青春芳华,年轻时候的随心所欲,既然不是破鞋还要被人叫做破鞋,那干嘛不搞破鞋,就像不是小偷却被人当成小偷,那干嘛不当小偷,这些道理都是一样的,因为根本没道理可讲嘛。

      二十年后重逢,便再也不见,谁欠了谁,谁又负了谁,承诺和感情这种该死的东西,谁说的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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