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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厌女》有感

2023-06-10 06:53:47  本文已影响人 

读《厌女》有感[日]上野千鹤子

这本书理论性比较强,并且举例来大量的日本文学作品和社会现实,导致我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读懂或者感同身受,毕竟,两国国情及文化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我直观地认为,日本的厌女症要比中国更加严重。不过,尽管厌女症的症状有不同,但内核基本都是相同的,不论是中国,还是日本,亦或是世界上其他国家,对于本书前几章所涉及的理论部分,尤其是“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恐同・厌女症”等章节的心理剖析及理论阐述,还是跨越了国界和文化的鸿沟,直抵我内心,这是对于人类两大性别最本质的讨论。我虽不了解也无从理解书中很多案例,但我仍能借用《厌女》这本书中讲到的厌女症部分理论简单阐述和证明我认为在中国也存在厌女症这一观点。

厌女症的社会

在二元制的性别秩序里,深植于核心位置的,便是厌女症。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厌女症。在男性身上,表现为“女性蔑视”,在女性身上,则表现为“自我厌恶”。

男性的女性蔑视自是不必多言,用上野教授的话说,就像房间里的大象,人们对其视而不见,也像重力一般无处不在,却让人习以为常,这一点,中日大抵相同。在我上一篇对《始于极限》的读书笔记中也有写到,“娘”“女秘书”“女司机”“三八”“大龄剩女”“婆婆妈妈”等带有女性符号的词句被冠上污名,好像但凡是与女性沾边的,就不是什么“好货”。越是受教育程度低,越是不懂得尊重他人,尤其是不尊重女性,女性也许在他们眼中甚至都不算是人吧,毕竟,“他们”是单人旁的他。在他们固执“单纯”的思维里,也许从小耳濡目染的就是“女人天生低劣”之类的理念。近日,我在社交媒体上刷到一则消息,一对正要谈婚论嫁的情侣,因为男方家人对女方妹妹的恶俗下流言论导致二人最终没能步入婚姻,男方家人对小姨子想入非非,并且还在家族内部公然讨论,引起女方强烈不满后,还轻描淡写地说“只是开开玩笑”“家里人都在说”,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这就是厌女症病入膏肓的表现。

女性也有厌女症,而且,没有厌女症的女性似乎不存在。

女性的自我厌恶无处不在,比如近期网络上流行的“颜值焦虑”“身材焦虑”,对于在厌女症环境成长的女性,这种对自身的厌恶已经深植内心,她们将外在的审视和无端的指责内化,变成自己也认同的价值观,并用这种带着枷锁的价值观进行自我约束,用所谓的女性“标准身材”“几分美女”一步步缩窄审美视野,把自己关进牢笼,进入牢笼的沾沾自喜,没进入牢笼的落魄焦虑——“我为什么没有符合别人的期待!”“好嫁风”“白瘦幼”审美,都是厌女症的审美,因为,男女审美的确不同,以男性而非女性自身的评价标准作为女性的审美标准,这可太奇怪了。

宫斗剧是女性厌女症的又一表现,剧本里后宫嫔妃为争宠互相陷害折磨,她们就差把“厌女症”三个字写脸上了,剧本那叫一个精彩绝伦,我记得小时候有一阵子这类电视剧霸占各大电视台黄金档,人们看得不亦乐乎。在现代,这种“女斗”观念延伸表现为“雌竞”,就是围绕着争夺男性的喜爱而在同性间开展的“斗争”。在厌女文化中,女性将男性PUA的结果内化成自己的行为准则,逐渐接受自身命运的终点就是得到男性的认可,如果身边的女性比自己在异性中更受欢迎,有部分女性可能就会产生厌恶其他女性的情绪,甚至开始在言语、行动中莫名其妙地攻击她人。而更受异性欢迎的女性,如果因为自己在异性中更受欢迎而沾沾自喜,那么,她也是厌女的。上述这两种女性,都是开展雌竞的主体,她们都将评判标准交到了另一个性别阵营,自己选择成为被评价的客体,并将矛头指向同一性别阵营的其他女同胞们。试想,如果将上例中的女性置换成男性,他们会是和女性一样的反应吗?

女性厌女还表现在对于女性“小三”的极端厌恶,违背法律和道德当然不对,但在中国,这种极端厌恶已经过于戏剧化了,从私人恩怨变成了吃瓜群众的全民狂欢。在男方出轨后,妻子好像总是不约而同地首先要报复女性第三者,鲜有见报导收拾自己老公的,总之,男性过错方可以隐遁,女性过错方则需要被拉到公众眼前凌迟(可以但不必要)。我不知道这种“捉小三”的文化具体是何时兴起,又是出于何故,不能排除的一个原因就是,这是现代传媒有意为之的结果。女性总是要比男性更能吸引公众眼球,女性第三者自不必说,大家恨不得把她身上长了几颗痣都给数清楚,且如同破窗效应一般,只要狂欢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从头到脚都要被扒光了关进囚车里游街示众,只要站在人群里,便可以肆无忌惮地朝她扔烂菜叶、吐口水,甚至再编造一些不堪的言论落井下石一番,最后,即便把人踩成肉泥踩进地底,谁都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还有比这更爽的发泄方式吗?这种博人眼球的题材已经心照不宣地成为无聊吃瓜群众情绪的泄洪口,只要找到这类“破窗”,就非得砸个稀巴烂才肯散场。另外,对于原配,媒体也是要过度渲染一番的,没有比两个女人当街撕扯至赤身裸体更能引起公众高潮的了,他们真的关心正义和道德吗,不,他们只不过是嘲笑女性这一滑稽行为的看客罢了,而且还要通知街坊邻里让大家跟着他们一起看热闹。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之下,很多女性也逐渐接受“男性出轨都是小三勾引的”这类原本是为男性脱罪的狗屁言论,将矛头对准且仅对准女性过错方。这跟雌竞内核一样,都是将男性视为无法挑衅的权威的“窝里斗”。

第四种女性厌女表现为试图将自己从女性的大阵营里独立出来,以此迎合男性的性需求。“我可不像她们那么矫情,我开得起玩笑,能跟男生成为哥们儿”“我不像你女朋友,我出门从来不化妆的”……她们或是主动将自己归类为另一类女性,并与其他她们所厌恶的女性群体划清界线;或是试图融入男性群体,用她们骨子里认为更“高级”的品质修饰自己,从而能够“像男性那样优秀”。

以上四种女性厌女的表现,不论是自我厌恶,还是厌恶其他女性,归根结底,都是有意或无意地将自己置于性客体的地位,而将男性奉为性主体,将主动权、规则制定权、话语权等全部拱手相让,自己乖乖地站到男性审视聚光灯下,等待被评价、被挑选。她们的目光追随男性,将身旁的其他女性视为敌人。如果没能得到男性认可,要么产生自我厌恶,要么厌恶其他得到了男性认可的女性,她们似乎认为只有被男性认可、选择,才能真正成为女人,她们将自己的性别价值作为后天只有被男性赋予才存在的东西,“只有被选上,我才成为女性”。对于像自己一样都没能得到男性认可的其他“没能成为女人”的女性,才能成为面对着可以放下伪装坦然做自己的朋友。

厌女症社会近几年得到了一定治疗。很多女性开始收回主导权,女性的美由女性自己定义,女性的价值的展现维度也更多元化。很多女性一如既往地打扮得美美的,不过,她们并不是为了取悦男性,而是为了取悦自己,甚至是取悦其他女性,当遇到夸赞其外表的男性时,根本不屑一顾,但是若得到女性的赞美,才会发自内心地开心。还有近期流行的模仿油腻男,当被男性凝视或者评价时,女性不再顺着男性思维将自己置于客体地位,而是将对方这种无理且无礼的行为解构成一种滑稽,不再给出男性所期待的回应,这是对长久以来存在的主客体地位极好的反击。

厌女症社会形成的原因是因为男性厌女,并且在男性掌握社会资源的情况下将这种厌女情绪潜移默化地强加到全体社会成员身上,形成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深植于潜意识里的条件反射。那么,男性为什么会厌女呢?《厌女》一书给出的答案是“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男人的价值是在男人世界里的霸权争斗中决定的,对男人最高的评价,就是来自同性的喝彩。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的纽带,就是相互认可的性的主体之间的纽带。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是由恐同来维系的。

男性的价值认同,是通过证明自己非女性而成立的。决定男人能够成为男人的,是男人,想要融入男性群体,就需要得到同性的认可。不论证明过程如何,归根结底,男性评价权掌握在男性手中,而非女性。男性通过证明自己不是女性、而是与男性相同,以此获得男性集体的认可,这样,他们便能融入同性,成为男性。因此,搞性别对立的,其实根源上是男性。在这个过程中,男人需要证明自己的性主体地位,如果沦为性客体,就会被排除出男性团体,必须被禁止、压抑和排除,这就是恐同。

证明自己性主体的地位,是通过给予女性性客体地位实现的。以前总是讲女性如何恨嫁,其实一直以来,更多是男性更迫切地想要得到婚姻关系,或至少拥有一位女性,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婚姻或事实婚姻确实带给男性比女性更多的利益,女人嫁给自己之后,可以承担养家、保姆、泄欲对象等多种角色,还可以给自己“传宗接代”,自己可以从一个逐渐丧失体力精力的女性(母亲)的怀抱投向另一个女性(妻子)的怀抱,还能从“太子”升级为“皇帝“身份,这是任何一个性别都羡慕的待遇吧;另一方面,就是男性需要以此作为自己进入男人世界的敲门砖,证明自己的性主体地位。“连一个老婆都讨不到,在村里是要被人瞧不起的”,他们并不是因为没有得到女性青睐而被瞧不起,而是因为连搞到一个女人的能力都没有而被瞧不起。女人,是他们的战利品,是被物化了的客体。

之前看到一个视频,有位男士在公园相亲角破口大骂,大意是,“不就是钱吗,我多少多少钱买你还不够,现在老婆不都是买的吗?”类似的话我听过无数次了,包括之前比较流行的责骂女性物质的言论等等。站在男性角度看,这都是自己没能“打到猎”获得向同性证明或者炫耀资本的自认失败者的恼羞成怒,这骂词甚是可笑。在男性主导资源分配的情况下,女性想要获得赖以生存的资源,最轻松的方式便是委身依附于一个已经占有社会资源并且对女性这一“资源”也有渴求的男性,拿掉性别,这一说法依然成立,这是人性的趋利避害。此外,男女差异也体现得淋漓尽致,男性将自己没有得到女性归罪于女性,而女性若没有得到男性,则会归罪于自己或者其他女性。

婚姻与爱情不同,现实中有很多步入婚姻的男女并不是因为找到真爱,而更多是出于其他目的。这些目的中,有上面讲到的,男性可以升级为“皇帝”,还有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可以得到女性的正常男性的,而女性结婚的目的,有为了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也有为了证明自己因为被选择而成为了女性的。他们向谁证明?现代女性可以依靠其他更能得到自身认可的手段获得社会资源,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也让她们明白了自己的性别价值并不依附于男性,所以,很多女性结婚的理由便不存在了。

男性还喜欢通过炫耀自己漂亮的女朋友或老婆在同性面前获得称赞,更有喜欢炫耀自己睡到了美丽女性而将会伤害到别人的信息主动透露出来的男性,不论这些行为是否违法或者违背道德,在这些男性眼中,法律或道德可不比同性羡慕的眼光重要。也许,他们眼中的法律和道德都只在男性世界中才能生效,而涉及女性的法律与道德之于他们就跟动物保护法一样之于动物虐待爱好者一样是个不存在的东西或者是笑话。

男人需要维系自身群体的“纯洁性”,把一切不属于群体特征的事物排除在外,并严格划清界线,界限之外的,都是“低等卑劣”的,不可“与他们相提并论”,一切好的特质,统统纳入界限之内,不好的特质,统统排除在外。即便是男性强奸了女性,那也一定是女性勾引的,这条理由若是不成立,他们也能找出其他千万条理由将罪责推到界限之外,只要受害者不是他们所称的“完美”,那么就都是她们咎由自取,最后要是实在无法脱罪,可能还会补上几刀“我强奸你那是看得起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把犯罪都能当成对受害者的恩赐,实在令人作呕。

女性意识的觉醒

在玻璃幕墙内习惯被男性审视的女性们开始听到彼此的声音,她们开始质疑幕墙以及受此待遇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她们收起自我审视,向外探出凌厉的目光,她们走出玻璃房,想要将剩余的姐妹拯救出来。她们开始拒绝被习惯性地作为客体,对于强加于身上的审美标准、荡妇羞辱、裸照威胁等全部抛到脑后不予理会,只要客体不再成为客体,主体便也不再是主体。她们学会回击,在只有男性声音的世界里吹响属于女子的号角,用自己的方法告诉麻木的男性们什么是错,什么是对,也许这并不会改变已经深入脊髓的男性DNA,但这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这一进程一定是痛苦且缓慢的,只是在初期,已经遭遇谨慎的守城方的顽强抵抗,他们眼看自己“圈养”的“宠物”就要冲破牢笼,张牙舞爪地向他们扑来,他们从不曾有类似经验,慌作一团,他们气急败坏,口吐芬芳,他们打算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优势,将牢笼筑得更大,这样可以亡羊补牢,稳固地位。但这场战役结果的关键不在于双方如何对抗,而在于双方各自的内部重构,也就是《厌女》这本书最后所说的超越厌女症的两条途径——女性的厌女症需要由女性来解决,男性的厌女症需要交给男性自己解决。女性的厌女症治疗,需要女性拒绝将自己置于客体地位;男性的厌女症治疗,需要男性客观平等地看待性别差异,收起莫名其妙的优越感,首先学会尊重差异性,对社会多一份清醒的认知,同时也将自己从牢笼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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