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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读书笔记

2023-02-11 08:49:54  本文已影响人 


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读书笔记

摘录,版本: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日)上野千鹤子 著;王兰译. -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1.

❀misogyny,译为“厌女症”。可很多有厌女症的男人其实喜欢女人。明明“厌女”,却又“喜欢女人”,听起来不可思议。那么,misogyny 还有个更好懂的译法,“女性蔑视”。他们只把女人视为泄欲道具,无论哪个女人,只要具有裸体、迷你裙等“女性符号”,就能发生反应,像巴甫洛夫那条听见铃声便流口水的狗,实在可惊可叹。如果男人身体中不具备这个机制,性产业就不会成立。

在性别二元制的性别秩序里,深植于核心位置的,便是厌女症。在这个秩序之下,无论男人女人,无人能逃离厌女症的笼罩。厌女症弥漫在这个秋序体制之中,如同物体的重力一般,因为太理所当然而使人几乎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不过,厌女症的表现形式在男女身上并不对称。在男人身上表现为“女性蔑视”,在女人身上则表现为“自我厌恶”。换个更浅显的说法,在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有一次也没有庆幸过没生为女人的男人吗?有一次也没有抱怨过生为女人吃了亏的女人吗?

❀奥本一语道破了好色男人的厌女症。“好色男人的厌女症”之谜,应该如何解释呢?是否可以说,因为他们对男人的性的主体化不得不依赖他者女人这一悖论非常敏感?换个说法是,每一次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男人时,都不得不依赖女人这种恶心污秽不可理喻的动物来满足欲望,男人们对这个事实的怨与怒,便是厌女症。

男人们在内心深处某个角落一定想过,要是能不靠女人自己也能过该多好。所以,崇尚少年爱的古希腊人的厌女症,比异性恋的现代人更彻底。我对美化男性性的同性恋者持不信任的态度,便是这个原因。

❀有些标榜反世俗姿态的所谓“性探素小说”,其情节展开与色情文学的常规套路相似得令人吃惊。色情文学的铁定规则是:第—,女人是诱惑者;第二,女人最后一定被快感支配。这种结构手法非常好懂。首先,“是女人先勾引我,可不是我的错”。男人的欲望由此得以免责。然后,即便是把不情愿的女人强行推倒在地的强奸,最后还是以女人的快感结局,仿佛在说“怎么样,你不也有快感了吗?”好像女人的性器是可以把所有的痛苦和暴力都转换为快感的无底黑洞。为男性读者制作的色情文学,最后终极点不是男人的快感而是女人的快感,这个现象看似矛盾,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谜。因为,女人的快感,可以成为测定男人性能力达成度的指标,也是男人对女人的性支配得以完成的地点。“我那活儿好,女人离不开”,不想这样夸口的男人,有吗?

❀实际上,读了吉行,也不懂女人。读了他的作品,懂得的只是男人的性幻想,关于“女人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希望她是什么”的幻想。这与“东方主义”极为相通。爱德华•萨义德将“东方主义”定义为“支配、重构和压服东方的西方模式”、“关于何为东方的西方知识体系”,所以,无论读了多少西方人写的关于东方的书,懂得的只是西方人头脑中的东方幻想而不是真正的东方——这就是萨义德《东方主义》一书的发现。

❀虽然永井为了接近娼妓而隐去身份,但自从有次被警察盘问之后,便很小心周全地把证明自己身份的印章、印章证明和户籍抄本一直随身携带。当然,这是为了向警察显示,自己本为有相当身份地位的绅士,并非真正属于出人此等陋巷之辈。也就是说,永井一面与陋巷中的女人们交际,同时手持自己属于另一世界的证明,他绝不会允许女人们越界侵人自己的领地。所以,他与娼妓们的关系,其成立的前提,是把女人视为全然另一人种,并非以同等高度的视线在与她们交往。

❀男人虽然描写女人,但其实是在饶舌地谈他们自己。正如水田此篇论文题目所示,她用“逃往女人”和“逃离女人”这两个关键词来解读近代日本的男性文学。这个模式或许稍稍过于大胆,却是让我茅塞顿开的一大发现。水田说,近代男性文学中的<女人>(并非真实的女人而是作为恋物癖符号的女人,故加尖括号),是构成男人内心世界的私人空间。男人为逃避公共世界而寻向<女人>这个空间,可在那里遇到真实的女人,发现对方是不可理喻令人不快的他者,于是又从那里尝试再次逃离。这种逃离,是“逃离家庭”还是“逃往家庭”,则因时、地而定。“逃离家庭”很容易理解,但逃离之后他们发现的是不能满足他们梦想的另一个他者,于是又再次逃离。

❀男人之间的性爱关系被称为“同性恋(homosexual)”,为与这种同性恋相区分,将不带性爱关系的男人之间的纽带称为“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male homosocial desire)”的,是塞吉维克。

❀为什么说古希腊的同性恋是不对称的呢?因为,使用阳具的“插人者 (penetrater)” 与“被插人者(penetrated)”之间,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被插人者”被视为居于劣位。换个说法是,“插人者”是性的主体,“被插人者”是性的客体,两者角色不能混淆。其中,如果是自由民少年基于自由意志主动选择成为性爱客体(其实是被引导),那便被视为最高价值的性爱;奴隶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与奴隶之间的性爱,价值就低了一等。自由民的少年,虽然处于“被插人者”的地位,但长大成人后,可以将其他少年作为性的客体,那时他自己就成了性的主体。被插人、被得到、成为性的客体,这些说法的另一种表达,就是“被女性化(feminize)”。男人最恐惧的,就是“被女性化”,即性的主体地位的失落。

❀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的纽带,就是相互认可的性的主体者之间的纽带。“你这家伙还真行”的赞许,便是这种主体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可,也就是“好!让你加人男人世界里来”的盟约。在这个由主体成员构成的世界里,如果出现了同性恋欲望,就可能相互沦为性的客体。主体成员的客体化现象一旦发生,结果将会引发“阶层的混淆”。所以,可能导致性的主体者之间相互客体化的性爱欲望,是危险的,必须被禁忌、压抑和排除。

❀由于同性社会性欲望和同性恋欲望本来难以区别,所以对同性恋的排除便更加残酷。要否定自身本来有的东西,比起排除完全异质的东西,其行为不得不更为激烈。正因为如此,“那家伙是个同性恋”,就意味着丧失在男性集团中的成员资格,成为男人之间最大的辱骂。将不具有男人价值的男人从男人集团中驱逐出去时,使用的表达为“同性恋”,即“像女人的男人”,这个女性化的比喻,极具象征意义。男人对潜伏在自己集团中的“同性恋”的恐惧,也就是对自己也许会被当作性的客体即丧失主体地位的恐惧。所以,男性集团中对同性恋的搜索非常严厉。这就是“同性恋憎恶〞。为保证男人集团的同质性,即保证每个成员皆为性的主体,这是必不可少的。

❀由此可知,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是由同性恋憎恶来维系的。而确认男人的主体性的机制,则是将女人客体化。通过一致将女人作为性的客体,使性的主体者之间的相互认可和团结得以成立。“拥有(至少一个)女人”,就是成为性的主体的条件。“拥有”一词很确切。“像个男人”的证明,就是把一个女人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连让老婆听话都做不到,还算什么男人!”这种判断标准至今仍然有效。所以,厌女症就是绝不将女人视为与自己同等的性的主体,而是将女人客体化、他者化,更直接地说,就是歧视、蔑视。

❀相互承认对方为男人的人们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和女人排除在外加以歧视而成立的。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不但要歧视女人,还需要严格管理与同性恋的分界线,并不断地将之排除在外。这反过来证明,男人这个东西,建立在多么脆弱的基础之上。

❀男人为成为男人而实践的同化与排除行为,不是单独一人能完成的。社会学学者佐藤裕在《论歧视》一书中尖锐地指出,“歧视需要三个人”。他的关于歧视的定义,可以稍加修改为:歧视就是通过将一个人他者化而与共同行动的另一人同化的行为。如果把前面的”一个人”换为“女人”,后面的“另一人”换为“男人”,直接就成为对“性歧视”的定义。

❀担保一个男人为男人的,不是异性的女人,而是同性的男人。男人的性的主体化,需要的是认可自己为男人的男性集团。正如拉康一语道破,“欲望乃他者之欲”,男人是通过模仿其他男人的性欲望而成为性的主体的。所以,成为男人的途径,没有任何多样性。下流话成为一种固定格式,绝不可能成为第一人称“我”的话语,理由就在这里。男人那么拘泥于勃起能力和射精次数,是因为只有那才是男人之间可以比较的一元化尺度。当我们叹息“男人的性多么贫瘠”的时候,我们必须追溯到更为根源的问题,即,男人的性的主体化途径本身,就是一种排除了偏离和多样性的固定格式。

❀在这里,我们会想起明治时代另一位著名的男女平权论者植木枝盛。植木以言行不一而闻名。作为自由民权论者,他在各地举办讲演会,呼吁男女同权。植木还有一丝不苟地纪录每天行动的习性,留下了一部《植木枝盛日记》。日记中有如下记述:“明治一三年九月一七日 夜 在千日前席上演说。讲男女权论。召菊荣妓。”

这则日记成为植木刚讲过男女同权便去妓院买娼的证据,为此,后来的女性主义者们批判他言行不一。可是,对植木本人来说,这种行为不是什么自我矛盾。在他的头脑中,娼妓“人种不同”,可以任意使唤,根本不能成为“同权”的对象。他在别处表示,自己将来的妻子,必须是才德兼备值得尊敬的女性。在一个以阶级的双重标准来对待女人的社会里,植木的言行未必能说是不一致。视之为不一致,是在平等思想即一切女人不分阶级皆为同等之人的观念普及之后的事。

❀这种厌女症有个致命弱点,即母亲。公然侮辱生下自己的女人,会引来对自己出身身份的精神危机。所以实际上,厌女症不单是蔑视女人,还有崇拜女人的另一个侧面。这是自相矛盾的吗?性的双重标准(sexual double standard)告诉我们,这个矛盾其实不矛盾。

所谓性的双重标准,是指面向男人的性道德与面向女人的性道德不一样。比如,男人的好色被肯定(如吉行淳之介、永井荷风等),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纯洁为善。近代一夫一妻制表面上称颂“相互对等的贞操”,但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把男人的“犯规”编入制度之中了(既然无法遵守—开始就别发誓好了),所以,另外需要充当男人的“犯规对象”的女人。

结果就是,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分为两个集团。即,“圣女”与“荡妇”、“妻子 •母亲”与“娼妓”、“结婚对象”与“玩弄对象”、 “外行女人”与“内行女人”等常见的二分法。每一个现实存在的活生生的女人,都有身体有灵魂,有子宫有阴道。可是,“用于生殖的女人”,被剥夺了快乐,异化为仅仅为了生殖;“用于快乐的女人”,专为快乐服务,异化为远离生殖。带着孩子的娼妓,就是因为扰乱了这个界线而让人扫兴。当然,这里的快乐是男人单方面的快乐,男人无需在意女人的快乐。

❀被限于生殖的异化、被隔离生殖的异化,反面即为被隔离快乐的异化和被限于快乐的异化(当然均为男人的快乐),对于女人,都是压抑。不是只有慰安妇才被压抑,后方的妻子们也被压抑着。女人的性,被分离为“为生殖”和“为快乐”两种,相互对立,但都被异化。当然,压抑和榨取有程度的差异,其间还有等级和歧视的存在,但不能因此就可以为自己被当作“圣女”来祭奉而庆幸感激。换言之,“圣女”和“娼妓”,是压抑女性的两种形态,无疑都是“他者化”。“圣女”们要求“别把我当娼妓”,赤裸裸地歧视娼妓;与此同时,“娼妓”们又怀着自己养活自己的职业女人的骄傲,悯笑“行外女人”对男人的依赖和软弱。

❀以性的双重标准来分离和支配女性,对于创造出这种制度的男人一方,也引发出奇妙的悲喜剧。如果对特定的女人“认真”,就不能把她看作性对象;反之,如果视为性对象,就等于对她不“认真”。这个两难困境,男人自己身陷其中。

❀不过,按男人需要而订制的规则,总是留有允许“犯规”的漏洞。低阶层的女人不能娶为正妻,但可以纳为情妇或小妾。若实在想娶,还有一招,让她成为高等身份人家的养女之后再去结亲。无论男女,婚姻都是一种两家结盟的交换行为,目的是使双方的社会资源最大化,所以,男人期待正妻的门第和财产。也正因为如此,将娼妓赎身迎为正妻、与女仆私通将就成婚之类行为,都是坐失“资源最大化”机会的愚人之举。

❀本来,性与恋爱,都是接近他者身体的技能,可以算是广义上的人际沟通交流技能中的一种。既然这是一种社会性技能,那就应该能在社会生活中学会。而嫖娼,无疑就是通过金钱媒介把这个逐渐接近的过程一举缩短(无需交流也能有性交涉)的一种强奸行为。

❀将“无人气”归因于外貌,在某种意义上是保护自尊心的一种安全方法。因为外貌与(通常认为)可以通过努力去改变的学历、职业不同,与后天努力无关,只能怨恨爹妈。也许,对于K君来说,他没有学历职业收人等其他一切能够吸引女人的条件(承认这一点很难过),在他看来,只有容貌可能成为他翻身的最后资本(在用男招待接待女客的酒吧里有无数这种成功故事),可他连这个资本也没有,他因而感到了最后一个据点的崩溃。即便如此,从K君将他的“无人气”归因于外貌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看出,他是多么欠缺与女性的实际交往。在他的头脑中,女人就是被男人外貌吸引的那么简单的动物。也许他只是用自己对异性的反应来反向描测,这只能显示他自身的异性观的狭隘。

❀“因为外貌在交流之前就被拒之门外”,这种经历,对于丑女来说,在介绍男女相识的晚会上,是很熟悉亲切的吧。想想女人们迄今为止“委屈自己献媚讨好”地寻找结婚对象的漫长历史,只能说,刚刚才开始体味这点儿经验就狼狈退缩的男人们,还没有习惯当弱者。何况,他们还有从恋爱市场上“退出”的特权。长久以来,女人一直被宣告“不被男人选上的你什么也不是”,现在,男人们自己开始宣布“不被女人选上的你什么也不是”,那么,从女性的立场来看,这种现象可以理解为社会性别关系的不对称终于得到矫正而出现的结果吗?

❀“有女朋友”,意味着被女人选上吗?根据在第二章介绍的塞吉维克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的概念,男人不是被女人选上而成为男人的,男人是在男人集团中被承认为正式成员后才成为男人的,女人只是加人其中的资格条件或成为成员之后的事后奖励。“有女朋友”,指的是将一个女人据为己有的“拥有”状态。即使其他所有要素都欠缺,只要有了这最后一个要素即拥有一个归己所有的女人,便能满足男人之为男人的最低条件。反言之,即使学历、职业、收人等其他一切社会条件都很优越,但却“连一个女人也弄不到手”,这种男人的价值就会降低。男人集团绝不会承认这样的男人为一个成年男人,绝不会给予他这个集团的正式成员资格。这就是雄“败犬”比雌“败犬”更难承认“败”、处男比处女更难启齿的原因。

❀他们的婚姻,无论名气还是收人,女方都远在男方之上。这种婚姻,要圆满维持的办法只有一个,“妻子给丈夫面子”。可是,这个心理幼稚的没成熟的丈夫,很可能是把“有能量的妻子”任意踩在脚下(精神上和肉体上),以支撑他的自尊心。人人都认可的这么漂亮这么能 的女人,随我打骂侮辱,还不会离开我——丈夫用这种方式来维持自己的骄傲。对方越有能量,侮辱必须越彻底。结果,妻子最终还是逃走了。庆幸的是,妻子还有逃走的选择。

❀性欲、性行为、性关系,这三个概念,必须加以严格的区分。

性欲,是在个人内部完结的存在于大脑之中的现象。正如全美性教育信息协议会(SIECUS)所下的定义:性欲(sexuality)不是存在于“两腿之间(between the legs)”,而是存在于“两耳之间(between the ears)”即大脑之中。所以,性欲研究(sexuality studies)其实不是关于半身的研究。激发性欲的装置,因人而异,因文化而异。

与此相对,性行为,则是将欲望付诸行动。这种行动可分两种,一种需要他者(身体),一种不需要他者。如果将性关系限定为前者,那么,“关系欠缺”的性行为,就是与自己身体之间的色情关系,即自慰。人在与他者身体建立色情关系之前,先学习与自己身体之间的色情关系。不过并不能因此便认为自慰行为是与他人建立性关系的预备阶段或不完整的替代物。人在与他者身体发生交涉之前、之间、之后,与自己身体的色情关系伴随终生。甚至可以说,与他者身体的色情关系或许反倒是偶发性的。

❀被害者希望,加害者至少能够意识到自己给对方带来的伤害,可加害者,却总想过轻地看待被害者受到的打击,甚至还故意错觉被害人是自己情愿的。其实,这反过来证明了,他们实际上是有罪恶意识的。他们对自己是加害者这一事实是有自觉的。

❀为满足一己之欲,利用可以不征得同意的无力反抗的他者的身体,并对此固执依赖,长久持续地控制对方,摧毁对方的自尊心、对他人的信赖感和自我管理意识,并且还希望对方是自己情愿,把对方当作诱惑者——这种关系,也可见于强奸、性骚扰和家庭内暴力的事例之中。

❀从出生之时开始,人的价值便因性别而异,没有比这更明白易懂的厌女症了。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选择女孩的人数就超过了男孩。不过,如果就此便下结论说日本的男女平等度提高了,则是过早。这个现象应该这样来解释:在日本,一方面,人们对养育孩子没有信心,男孩教育费用负担沉重,另一方面,对高龄化社会的不安使人们期待女儿将来照顾老人(超过儿媳),这此因素导致孩子从“生产资源”变为“消费资源”,所以,日本进人了一个“养女儿更轻松”的时代。

❀女人的嫉妒指向夺去男人的别的女人,而男人的嫉妒则指向背叛了自己的女人。因为女人的背叛是对男人所有权的侵犯,建立在占有一个女人的基础上而得以维系的男人的自我,会因此面临崩溃的危机。对于女人,嫉妒是以其他女人为对手围绕男人展开的竞争;而对于男人,嫉妒则是维护自尊和自我确认的争斗。

❀对儿子来说,父亲成为母亲以之为耻的“没出息的父亲”,母亲则因除了伺候那个父亲以外别无出路而成为“不满的母亲”。可是,儿子因预知自己早晚会成为那个父亲的命运而不能彻底厌恶父亲,他通过与“没出息的父亲”同化而成为“不成器的儿子”。儿子又因为不能回应将“不满的母亲”从困境中解救出来的期待而在内心深深自责。同时,儿子还悄悄地意识到,保持“不成器的儿子”的状态,却又正好暗合了希望儿子不脱离自己支配圈的母亲隐秘的期待。(中略)女儿虽然没有与“没出息的父亲”同化的必要,却也没有像儿子那样被给予自力挣脱“没出息”状态的能力和机会。女儿因为明了前面的人生终归不过只是委身于一个无法自主的男人,度过如“不满的母亲”那样的一生,所以成为“不开心的女儿”。与儿子不同的是,女儿对“不满的母亲”既没有责任亦无需表示同情,于是她的“不开心”便更不留情。

❀母亲对女儿的期待,包含着与对儿子的期待不同的两面性。母亲对女儿发出双重信息:“要像儿子一样成功”、“要成功地做一个女儿(女人)。”无论哪一种,在母亲对女儿的“别像我这样”的期待中,既有自我牺牲的意味,又隐含着“让我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就是你”的暗暗谴责。

接受了这种相互矛盾的双重信息的女儿,不能不陷入分裂状态。如果说“不开心的女儿”是高度成长期的产物,那么,那一代从历史舞台退场之后,继而登场的,则是作为母亲的代理人为负债而苦恼的“自责的女儿”们。和“不成器的儿子”一样,女儿们也被期待具备能够对“母亲的幸福”负责的能力和状态。但与儿子不同的是,女儿们为了达成与母亲的同化,她们要代理实现母亲的缺憾人生,很难逃离这份债务。

❀语言世界先于个体而存在,每个人都只能后来降生于那个先已存在的语言世界里。语言不是自己的东西,属于他者。“女人”的范畴在自我诞生之前己经存在,个体从他人那里接受“你是女人”的指名。“对,我是女人。”当个体如此自我定义之时,“女人”就诞生了。

❀无论是回应母亲的期待,还是背叛母亲的期待,只要母亲还活着,女儿就不可能逃离母亲的束缚。无论是顺从还是叛逆,母亲都一直支配着女儿的人生,直到死后。女儿对母亲的怨恨,表现为自责和自我厌恶。女儿无法喜欢不能爱上母亲的自己,因为母亲和女儿互为分身。对于女儿,厌女症总是包括母亲在内的自我厌恶。

有解决办法吗?正如信田所言,母亲向女儿,女儿向母亲,相互告诉对方,“我不是你。”我们只能从这里开始。

❀“选择母亲的语言,意味着死亡;选择父亲的语言,等在前方的是被阉割。”要想脱离“父亲的女儿”,应该是拒绝“二者择一”的任何一种选择。为了脱离现代父权制的厌女症,女人只能放弃“母亲”“女儿”的角色。因为,在现代父权制家庭中,“父亲”、“母亲”、“儿子”、“女儿”这些表达家庭成员关系的词汇,都已被写进了厌女症。“母亲”也罢,“女儿”也罢,无非都是父权制给女人的指定席位。“母亲的解放/从母亲的解放”和“女儿的解放/从女儿的解放”,互不可分。

❀说“因为怕痛所以讨厌生孩子”,是为了让人摇头“女人的理由就这么无聊”。她的真正的真心话。应该是“不需要也不想要孩子”,而这才是真正的“禁忌”。因为,不想要孩子的女人,一直被视为没有做女人的资格。在报纸的随笔和投稿栏里,应有的话语是,“无论怎样的阵痛,一看到孩子的脸庞,顿时烟消云散。”讨厌孩子的女人,是丧失了母性的缺陷品,一旦做了母亲,想法自然会变——应该如此。

❀在家庭中处于最弱者地位的女儿,其攻击并不直接指向强者父母亲。弱者的攻击,只是指向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体不能反抗,是比自己更弱的弱者,是自己仅有的一点点领地。相反,儿子的攻击性,通常表现为更单纯的“他罚”或对他者的伤害,两者形成鲜明对照。

❀什么是“卖娼的价格”,由于是男人付钱给女人,所以人们错以为是男人给女人标的价,可正如那位“女性读者”看破的那样,那是女人给男人标的价。懂得了这一点,许多“谜”便会迎刃而解。

❀厌女症之于女人即为自我厌悉,但女人也有可能不将厌女症作为自我厌恶来体验,其方式就是把自己当作女人中的“例外”,将除自己以外的女人“他者化”,从而把厌女症转嫁出去。为此,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成为特权精英女人,被男人当作“名誉男人”来对待,即成为“女强人”的策略。另一种是自动退出“女人”的范畴,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即“丑女”策略。或许可说,前一种是“往上走”的策略,后一种是“往下退”的策略。

❀夫妻性爱的特权化,带来了两种变化。一种变化是,原本存在于婚姻内外的性,被限定在夫妻之间;另一种变化是,在夫妻关系中,性爱原本并非必不可少的纽带,但现在却被置于核心位置,即,“性家庭(sexual family )” 的诞生。

❀超越厌女症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女人的路径,一条是男人的路径。

关于前一条路径,我要对一个广泛流通的误解作出解释,即“女性主义者也有厌女症”之说。对于此说,我们点头称是即可,没有任何否定的理由。原因之一,生于长于这个厌女症的社会,不被厌女症侵染的女人,恐怕不存在。原因之二,女性主义者就是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的人。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那她就不存在斗争的对象,也就失去成为女性主义者的理由了。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只为改变社会而斗争,那么,女性主义就不再是“自我解放的思想”,而只是“改变社会”的道具。这样的斗争,只是一种“强加的正义”,几乎可称不同文化的碰撞,两者之间不但不能对话,反而会以多数派对少数派的压抑和排除而告终吧。本来,何为厌女症,只有知道的人才能判定。许多女人,正是因为知道了何为厌女症,才对此感到愤怒和痛苦。

❀这本书,对著者是不愉快的。同样,对于读者,无论男女,尤其对男性,会带来不愉快的阅读体验吧。因为,书里论述的,是众人不愿正视的一个现实。而我,就这样一个现实,用了整整一本书,从头到尾,不厌其烦地谈。被迫阅读这样一本书,当然不会愉快。

一本著者写得不愉快、读者读着不愉快的书,我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无论怎么不愉快,我们不能闭目不见的现实,就在那里存在着。而且,还因为,我们同时也懂得,无论多么艰难,只要我们知道了那个现实,就有改变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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