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论随后讨论了一个问题(上图),即上帝与道德的关系。对此,我是同意萨特的:一旦杀死了上帝,道德世界马上土崩瓦解。站在我们的立场,我们自然感受不到那种灾难性后果,但我们的问题也与之类似。在我们的文化中,也有种类似上帝的存在(姑且叫天理),它支撑着整个伦理道德世界,但在这个时代,它在逐渐垮塌。由于它是与传统社会相勾连的,所以这个趋势看来不可避免。有人(比如某些脑袋不太好使的儒家信徒)妄想回归传统以重建道德,但在我看来这不过一场徒劳——如同你对更年期的我说,你该好好睡一觉,争取明天回到青春期——分明就是做你妈的*梦!
我们应该怎么评论西方伦理学论域中的“上帝”呢?不得不说,老康德是睿智的,人们必须要有上帝;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尖锐的,如果祂死了,我们什么都可以做。几乎没有哪种人类文明对宗教有免疫力——只不过某些文明中的宗教表现得比较特殊——当旧的宗教体系垮塌,长时期的价值混乱随之到来,这是完全正常的。
我不想扯得太远,反正我命不久矣。对人类这个物种的未来,我没有任何乐观心态。但是,我也一点不为之悲伤。人类的生灭不过是一个过程:本来没有,后来有了,后来没了。对这个物种,我多少还能有点庄子哭妻的自信,尽管在人类之中,我也只是个见识浅薄的个体。
三
论文的最后一部分(上图)无疑糟糕透顶,又回归于“上帝就是爱”这种神学命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作者回避了自己提出的问题。我狂妄地以为,是文作者立足于基督神学,还远不如我基于个体主义立场对牺牲问题作出的诠释。回到那个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命题:如果没有死后世界,人可以做任何事。这是毫无疑问的。我想不出任何理由阻止一个人这么做。(除非道德绑架)
邓布利多说:“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我不想局限于小说语境,按照我的理解来说——无须任何人的认同——死亡当然是更伟大的冒险。死亡是充满魅力的,它的魅力并非来自于我们知道“它有可能是什么”,恰恰相反,正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死亡是什么,所以我们才会迷恋它。我们的欲望指向了一个黑洞——如此,我们与死亡相拥的渴求被彻底地、无限期地悬置起来了,死亡由此牢牢攥紧了吾人之芳心。
姑且撇开上述,请容许我使用我最熟悉的一套语言总结陈词:当死神的飞翼在我们的头顶扇动,大神也将在我们的面前起舞。我们垂死,我们勉力撑开眼帘,试图看清宇宙的真实。我们看到摩耶之幕被轻轻拉开,那所谓的真实呼之欲出。但我们随即失望地发现,摩耶之幕之后仍是摩耶之幕。宇宙的真相就是重重摩耶,唯起舞为吾人最可触受之真实。
妖妖补记:可能写得非常散乱,那么我要撇清一下责任,《天堂、地狱、哈利波特》这篇文章本身就很散乱,并不见好,窃以为。不过其中涉及了一些我感兴趣的话题,也便敲敲键盘,算是“指头儿告了消乏”。——在我看来,写作、排泄、性爱,都是同类活动。定期、用手、夜活,弄出来点东西……总之是一码事。嗯,这很是精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