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英国蕾秋.乔伊斯。
整本书的文字和结构,读起来感觉就像电影镜头一样,无论是景物描写还是心理描写,语言简单真实,一步一景,让人如临其境,读起来经常不由自主会感叹:是的,就是这种感受。几乎没有夸张的手法,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复杂的长句,我怀疑就是英文原著,应该也可以读懂七七八八。
故事是讲一个65岁的木讷无趣的啤酒厂退休老头哈罗德.弗莱,一天吃着早饭,收到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来信,老友身患癌症,时日无多。哈罗德震惊之余,写下回信,步行出门寄信,谁知,这一出门,就走了87天627英里,纵贯整个英格兰。
仅仅从内容看,老头出走的原因非常简单:一是寄信途中路遇加油站女孩鼓励他:一定要有信念,要相信她会好起来,所以他决定走路穿越英格兰,去看望老朋友,他要拯救奎妮,他要让她活下去;再就是从他内心闪出的一个念头:他与奎妮相隔了一个英格兰,隔了他不曾了解的万水千山,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就这么简单。
我怀疑网络上曾经风靡一时的“说走就走”是不是来自这本书。
于是,他寄出信,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完电话,就出发了。而他的妻子莫林,还在家等他。
一个人走路或者开车,眼睛观赏景致的同时,心里会涌现出很多回忆,这恐怕是很多人有过的体验,哈罗德也不例外。
于是,一场跋山涉水的徒步旅行开始了,同时开始的,还有他穿越时光的内心之旅。
这一路,伴随着风吹雨淋,伴随着身体的疲惫痛苦,伴随着痛苦的回忆一遍一遍冲击他的心灵,的内心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最开始他回避陌生人的关注。只是想一个人默默地走,他认为,他只通过走路去看奎妮来弥补自己的愧疚,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他要靠自己的毅力或者说靠心中愧疚感带来的动力完成这件事。
如果一个人做一件事,仅仅考虑弥补愧疚,做到一定程度,当愧疚感渐渐被抵消掉,动力也会消失。
所以,路程刚到三分之一,他便对自己这趟旅程的意义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他问自己“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时间看天、看山,与路人交谈,回想已经过去的一生?坐上一辆车不就完了吗?”何况,他还有妻子莫琳,自己一走了之把烂摊子丢给妻子一个人,这说不过去;还有经济原因,这样走下去,他那点退休金很快就会花光了。
看上去,这些都是基于现实的考虑,是非常理性的理由。他不必犯这个傻。
但当他再次打通疗养院的电话,得知奎妮听到他做的这一切让奎妮状况好转的奇迹时,他又产生了极大的动力,护士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奎妮需要活下去的信念,而这也是他走下去的信念,而不仅仅是为了消除自己的愧疚感。
于是哈罗德重新上路,但他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真正的野外旅程。
当他想到“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他开始明白这次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
后来他慢慢接受陌生人的给予,他心里说:“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他从怯于接受到开始主动地给予别人。从原来的回避陌生人,到悦纳那些各怀目的的跟随者。
他超脱了原来那个小我。
随之而来的是妻子莫琳心态的转变。
当一个人内心有了更多的空间和更大力量,一些原来不敢面对的黑暗将会如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