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借莫迪小姐对“杀死一只知更鸟”进行解释——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
书里写到的“知更鸟”主要是两个——“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黑人汤姆·鲁滨逊。故事情节也主要是围绕这两个人展开。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的南方小县城梅克姆一个静谧的小镇,是以一个六岁后来长到九岁的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来叙述的。在目睹了对黑人汤姆的不公正判决后,斯库特的哥哥杰姆说:
这个地方有四种人,一种是像他们一样的普通白人,这些人有的还存有良知和正义,但是大部分更盲从于社会。
一种是坎宁安家一样住在林子里的人,他们贫穷但是自食其力,绝不白白接受他人的救济和帮助。
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旁边的人,他们阴暗、粗暴、酗酒、懒惰,每个孩子都只在开学第一天去报到,他们常年不洗碗,不注重卫生,孩子生病了也不看医生,靠领取救济粮苟活。
还有一种是地位最为卑下的黑人。
黑人汤姆原本是一个善良正派的青年,被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勾引,拒绝的过程中被马耶拉的父亲发现,最后反被马耶拉污蔑强奸。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他的辩护律师,在一切证据明朗逻辑清晰的情况下,汤姆还是被判处有罪,最后在看不到希望准备从监狱逃跑的时候,被乱枪打死,身中十七枪。这就是本书的第一个主题吧,1960年的美国南方,种族不平等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地种植在人们心里。
小说的第二个主题,也是最初吸引我的地方,还是有关于教育吧。斯库特和杰姆的母亲早早去世,由父亲阿迪克斯和黑人卡波妮厨娘负责她们的家庭教育,卡波妮很严厉,阿迪克斯则可以说是天使一般的人物:他开明,孩子们从来只称呼他阿迪克斯,对女儿斯库特从来没有过性别限制,她可以穿短裤,爬树,在泥田里玩耍;他善良,谁家有困难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坎宁安的孩子饿急了,迪尔离家出走,他都好心收留并妥善处理;最为难得是他的良知,虽然他为汤姆的辩护失败了,但是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对待孩子们的错误做法,他会指出来并且要求改正,但是总能让孩子心服口服,但是大部分时候,他都是把斯库特抱在怀里,和她一起看报读书。他给孩子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而住在他家隔壁的“怪人”阿瑟·拉得利只是因为年少时候和不良少年混在了一起,就被一辈子关在房子里,一辈子没出门,以至于被人们怀疑是个杀人魔王,而实际上他会在两个小孩放学必经路上的一棵大树的树洞里赠予她们各种小玩意儿,在莫迪小姐家失火时,他把毛毯悄悄披在斯库特的身上,当杰姆企图给他送信反被阿瑟父亲追赶而导致衣服被撕破落在篱笆上时,是他用粗劣的针脚缝好并叠放在原来的地方,最后,当尤厄尔因为阿迪克斯的辩护准备以斯库特和杰姆复仇的时候,还是阿瑟及时出现,救出了这两个孩子。阿瑟是另外一只知更鸟,虽然没有被杀死,但是终身被粗暴地关在房子里,当年那个树洞早已被封死。
除了这种粗暴教育,还有尤厄尔家族的不予教育,所以马耶拉这个原本应该是勤劳并且爱美的姑娘(她在垃圾堆的旁边还种了几盆天竺葵)才那么肆无忌惮地诋毁那个一次次帮助她的黑人汤姆吧,虽然她知道她的指控会置汤姆于死地,虽然她的父亲在家对她非打即骂,甚或可能还有身体侮辱。没有教育,她成为一个没有良知的人。
斯库特,杰姆,迪尔,这几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就在这些离奇的案件中由阿迪克斯引导着,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