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天》有感
读《一天》这本书是因为作者大卫·尼克尔斯,先看了他的小说《我们 一次旅行》,至高享受,就又买了这本书。但是哩哩啦啦一直读不进去,觉得叙事有点散,像是日记体,可是情节上是断裂的。最后读完,竟然是新冠首阳在家的几日,白天发烧昏昏沉沉,晚上又睡不着,就读起来,读到半夜,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中间怅然若失,也有泪流满面。
《一天》的故事并不这么激烈而富有戏剧性,而是在碎碎叨叨地讲述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点点滴滴记录二十年里两个人暗恋、相知、错过、失而复得又得而复失的过程。故事开始于一对大学即将毕业的男女的床上,男主充满了调侃游戏人生的味道,女主的一本正经与之格格不入。德克斯特选择了香车美人、酒精和大麻、派对旅游,与他而言,没有比及时行乐更重要的事情了。他是有资本去过这样的生活的:家境优越,相貌英俊,才能出众。爱玛选择了带着理想卑微地生活、打工、做老师,同时坚持创作。她虽然相对平凡,带了份书卷气息偏执的不自信。但她内心是骄傲的:成绩优异,心怀梦想,对于世界和生活总抱有不竭的热情,她亦是有自豪的资本的。
这样的两个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共同点,但是命运却将两个人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不管德克斯特是在罗马的学校里,印度的教堂里,还是在喧嚣的派对中,甚至在他女朋友的床上,他都会想着爱玛,想着要是她知道了这些,该会觉得多有意思。他时常以一种外人看来傲慢的姿态出现在爱玛的生活里,告诉她他生活中的醇酒美人,趣事糗事,快乐忧伤。
而爱玛从一开始就是喜欢德克斯特的,她给他写那么多诗,给他写那么长的信,用心挑选每一本适合他的书。但她深知他们之间只有作为朋友,才有长久的可能性。所以她会在他带她去希腊度假时谨慎的保持距离,在他一次次的暧昧中克制自己。
在他们若即若离的这漫长的十几年里,爱玛似乎永远是德克斯特的备选项。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德克斯特取消爱玛约会的理由。但是与此同时,我不认为德克斯特爱过爱玛以外的任何人,那些人只是因为他“supposed to be together with someone hot”。甚至他第一位妻子,他们从来就不般配,完全不同的家庭,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生活方式。德克斯特只是想安定下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女人,结婚,生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当德克斯特后知后觉知道爱玛对他的重要性时,他们早已在各自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他们那一次的决裂。爱玛哭着对他说,“德克斯特,我很爱你,深深的爱着你,这份爱可能会持续到永远,可我再也不喜欢你了,对不起。”其实,我不大能把握这句话里的力道,总觉得读起来怅然若失,欲罢不能。这之后,她恋爱、失恋、婚外情,理想迟迟不能实现,现实让她狼狈不堪。而他也从一颗冉冉升起的电视主持新星变成普通的青年主持人最后失业。他在挥霍了青春和机会之后,终于开始尝到生活的艰辛。改变的是他们各自的生活,不变的是他们心里对于彼此的牵挂。即使久未联络,但时常会想起对方。
再和好时,他们已步入中年。爱玛的理想姗姗来迟,生活终于开始看到了光;德克斯特却开始止不住地走下坡路,身材发福,失业再就业再失业,婚变,离婚,似乎他在为年轻时的放纵沉沦买单。当他几乎失去了一切之后,终于决定要和爱玛在一起。爱玛本是不准备接受的,毕竟她不是他的安慰奖,亦不是永远在等他的人,她有自己的生活,她只是她的好朋友。然而她对于德克斯特的爱终究是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多好的结局。故事缓缓往前走,生活琐碎平淡但也温馨甜蜜。德克斯特又有了自己的事业,爱玛的书开始一部接着一部出,未来似乎充满了希望,他们会幸福的拥有一个宝贝,看着她长大,他们会携手慢慢老去。
一切停止在爱玛被上帝带走的那一天。德克斯特真正的遭遇了人生最大的打击,他真的失去了爱玛。他悲伤的忘记了哭,似乎什么也没发生,直到她一周年祭日时的爆发。他终于明白,他真的失去她了,永远的。他开始整理她的遗物,看他们年轻时的照片,看她给她写的文字,此刻他才知道爱玛有多爱她。
最终爱玛的意外,刚开始让我觉得太过刻意,及至细细品味,却觉得作者的残忍是对真实最好的注解。外面的世界已经被塑造得那么扭曲,古怪和苦涩了,世上还有德克斯和爱玛,爱玛和德克斯。根本不需要触碰,他们只要靠近彼此,只要互相看见,甚至于只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某个角落对方还在,大约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一事能让他们自命不凡的生命真正得到解脱,却还拼命坚持在这个世界上的原因。
三十八岁了。坐着聊一夜的天、一起看着天亮的人,本来只属于灵魂,戏剧,属于某个阴暗潮湿的夜晚突然出现在公寓桌面上的一大束玫瑰花的人,当突然之间变成了努力想要孩子却怀不上,为了房子要不要买在这里而矛盾不休的人了。所有的自命不凡都坍塌了。中年、中间阶层,不会再变也没有余力,你还指望什么大的动静?往前是琐碎凉薄却因为有这个人在,始终不会放下心中方寸的希望,然而往后,唯一的希望也跌落神坛,变成了枕边一眼能够看得到尽头的平静的小幸福。无法摆脱的无意义感只会随岁月的递增愈加真实。也许只能是死亡作为最后的戏剧。
其实年少轻狂是一种常态,用情至深却是一桩意外。大多数爱情并不罕见或伟大到让人为之舍命的地步,它只是偶尔在心里撩拨一下,挑起一点酸或一丝甜。身处其中的情绪流动和情感变化,忙碌的我们无暇追忆和整理,但这本书帮我们用日记体的方式回放了出来,看到爱玛和德克斯特的爱情,似乎也唤醒了自己心底的一本万言情书。
作者用每年一天的方式给了故事独特的节奏感。琐碎、平缓的笔调,却慢慢地暗含汹涌。没有期冀的渲染及挑拨,但另一种波澜不惊,却慢慢浸透进读者的内心。“最后,她爱着一个人,也确信为对方所爱。如果有人问爱玛,她和丈夫怎么相遇的,她会说:‘我们一起长大的。’”而我们这些冷眼旁观的过客,也仿佛陪着爱玛经历了一世情怀,有的人顾影自怜,有的人深深感动,有的人不以为然,而这一切不过都源于自我的视角里对“爱情”的找寻。
直到德克斯特带着女儿去他和爱玛初次相遇的地方我才明白《一天》是什么。
初次道别时,时间匆忙,他们并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爱玛走了很远之后听到有人在背后叫她的名字,转身看到了德克斯特。他们在纸上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和地址,然后拥抱吻别。
“后会有期。”他说着,慢慢向后退去。
“希望如此。”她微笑着。
“我也这么希望。再见,爱玛。”
“再会。”
“再会,再会。”
多么美的结束啊,幸亏它不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