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挺怪的
自从开始画画后,大家都说他是个红胡子怪人了。
他妻子热衷于攒饭局,来饭局的都是各色文艺青年。他却不一样,他在证券交易所工作,一直严肃面孔;至少在家里和他妻子面前,是个本本分分的形象,不出错地生活。在妻子的介绍里,“他可能很无趣”,至少在精神层面,他妻子眼中的他是“无趣”的。然后有一天,突然有一天,在按部就班和妻子生活了二十几年后,他留下了一封信,单方面结束了家庭生活,离开了家。妻子崩溃了,大姨姐冷嘲热讽的,大姨姐那火爆上校丈夫也崩溃了,这是什么情况?周围流言四起,跟哪哪的一漂亮女人走了,去昏头去疯去浪了。后来在巴黎找到了他的踪迹,穷困至极,没有女人,没去浪,小50的人突然觉醒,要追求心底里画画的梦想。他妻子可以理解他跟女人跑了,但绝不接受他为了理想逃离原有平稳的生活。就凭这,他俩走到这样的结局,也不奇怪,她从未了解他,也不曾拥有过他爸。不过这么坚决,这么“离经叛道”,就挺怪的。
他挺钝的
和人说话,挺没情商的,不悦耳也就罢了,甚至有揍他的冲动。都说食色性也,一女人过去坐他腿上,骂人家不说,还非得让人滚开,恩真性情!饿的都吃不上饭了,也不卖画,恩真性情!别人卖的挺好的画,给他看,说人画的像垃圾一样,恩真性情!
他挺韧的
一张没有写明原因的纸条,让他和过去还算优越的生活决裂了,就这么决绝、果敢,说了就做,去夜校学画画,真牛!他有时候几天吃不上一顿饱饭,那次病的差点死掉那次,要不是戴尔克去救他,他早就死了。即使这样,他还是一路前行,从家乡到巴黎,再到塔希提岛,最终死在那里。一路走一路画,终到想象中那个岛。从没有遗憾放弃了之前的舒适生活。从没有认为自己是天才,但一直坚韧践行这个梦想。
临死前,虽已失明,这些年头脑中沉寂的想法,喷涌而出,脑中的理想世界跃然整个墙面。
毛姆在书中描述道:“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美从来不是俯拾即是。
塑造美的人愿吃苦,敢猎奇。
他的画伴随着他本人的离世,价格涨高、价值连城,更是被赋予了应有的定义。
为什么死后又出名了呢?
大概那个当下,大家看清了他癫狂的外表,没去探索他才华的本质。
人死了,癫狂形象褪去,才能客观地剥离出他的才华。
终究是未负这一生。前半段咽下平淡,后半程终为癫狂。
终达理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