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
说到《西游记》,这大概是中国人最熟悉的文化符号之一了。国民大IP,老少皆知,谁都能随口讲上几段。可真正翻过原著的人,其实并不多;而在读过的人里,能读出其中深意的,就更少了。
课堂上,我带孩子们读这本书,并不是去梳理情节脉络,也没有细数师徒四人一路上遇了多少妖怪、妖怪各有什么本领和法宝。因为这些内容,孩子们自己翻翻书,便能读个大概。我更愿意做的,是带他们穿过那些热热闹闹的故事,去看文字背后藏着的东西——那些关于成长、关于选择、关于人心与天道的思考。让名著不只是“故事”,而是真正能为我们所用的养分。
我们先读的原著中孙悟空刚从五行山下被放出来的片段,他们遇到了六个拦路抢劫的毛贼,孙悟空杀死了他们,他这一行径引起了唐僧的不满,两人不欢而散,之后观音送来了紧箍咒。下面是原文
《西游记》节选
悟空笑道:“原来是六个毛贼!你却不认得我这出家人是你的主人公,你倒来挡路。把那打劫的珍宝拿出来,我与你作七分儿均分,饶了你罢!”那贼闻言,喜的喜,怒的怒,爱的爱,思的思,欲的欲,忧的忧,一齐上前乱嚷道:“这和尚无礼!你的东西全然没有,转来和我等要分东西!”他轮枪舞剑,一拥前来,照行者劈头乱砍,乒乒乓乓,砍有七八十下。悟空停立中间,只当不知。那贼道:“好和尚!真个的头硬!”行者笑道:“将就看得过罢了!你们也打得手困了,却该老孙取出个针儿来耍耍。”那贼道:“这和尚是一个行针灸的郎中变的。我们又无病症,说什么动针的话!”行者伸手去耳朵里拔出一根绣花针儿,迎风一幌,却是一条铁棒,足有碗来粗细,拿在手中道:“不要走!也让老孙打一棍儿试试手!”唬得这六个贼四散逃走,被他拽开步,团团赶上,一个个尽皆打死。剥了他的衣服,夺了他的盘缠,笑吟吟走将来道:“师父请行,那贼已被老孙剿了。”
三藏道:“你十分撞祸!他虽是剪径的强徒,就是拿到官司,也不该死罪。你纵有手段,只可退他去便了,怎么就都打死?这却是无故伤人的性命,如何做得和尚?出家人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你怎么不分皂白,一顿打死?全无一点慈悲好善之心!早还是山野中无人查考,若到城市,倘有人一时冲撞了你,你也行凶,执着棍子,乱打伤人,我可做得白客,怎能脱身?”悟空道:“师父,我若不打死他,他却要打死你哩。”三藏道:“我这出家人,宁死决不敢行凶。我就死,也只是一身,你却杀了他六人,如何理说?此事若告到官,就是你老子做官,也说不过去。”行者道:“不瞒师父说,我老孙五百年前,据花果山称王为怪的时节,也不知打死多少人。假似你说这般到官,倒也得些状告是。”三藏道:“只因你没收没管,暴横人间,欺天诳上,才受这五百年前之难。今既入了沙门,若是还象当时行凶,一味伤生,去不得西天,做不得和尚。忒恶,忒恶!”
原文读完了,大家心中有何感想呢?孙悟空和唐三藏你支持谁呢?孙悟空一共有三次被驱逐出团队,这是第一次,之后是三打白骨精,再之后是又一次打死了强盗。大家可以找出这三个片段都读读,影视作品中处理这三个片段时常常放大唐僧不辨忠奸的形象,而阅读文字时,你又是何感想呢?下面王老师想谈谈自己的感受。
英雄救乱世,规则守太平
——读《西游记》有感
小时候读《西游记》,每到《三打白骨精》这一回,我总为悟空抱不平:他凭借火眼金睛识破妖怪真身,一心要降妖除魔;可是肉眼凡胎的唐僧不辨忠奸,事前三次阻拦,事后三次念咒,甚至最终写下贬书,将悟空逐出取经队伍。
过去,我一直认为唐僧是一位愚昧昏聩的领导,孙悟空则是怀才不遇、受尽委屈的英雄。如今人到中年,再读这一章回,细想之下,我的态度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当今时代,我反倒更希望遇到唐僧这样的执法人员,因为他的底层逻辑是:没有证据,不得定罪;未经审判,不可杀人。
孙悟空确实拥有火眼金睛,他能够识别人、妖,这是他的特殊能力。但问题在于,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能够验证这一能力。
假如现实生活中,执法人员都声称自己拥有“火眼金睛”,能够看穿善恶,在没有举证的情况下,就断定某个人将来一定会犯罪,最后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街一棍将人打死。
如果那个人当时正在持刀伤人,被当场制止甚至击毙,他也算罪有应得;可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做,仅仅因为一句“他将来会犯罪”,便失去了生命。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没有申辩的机会,没有调查,没有证据,没有审判。生死是非,全凭执法者一句话决定。
这样的社会,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莫须有的罪名成为受害者,且无处分辨,这也未免太可怕了。
因此,唐僧的“肉眼凡胎”这时就显得格外可贵。他看到的事实只有一个:孙悟空连续打死了三个人,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是妖怪。他不能因为相信孙悟空,就默许他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现实中的司法也是如此。一个人即使百分之九十九可能有罪,只要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没有充分证据,就不能轻易定罪,更不能随意处置。因为法律不仅要让有罪者受到惩罚,更要避免无罪者受到伤害。
读到这里,我开始理解唐僧。但我并不认为孙悟空错了。
因为如果换一个时代,答案便完全不同。
当天下大乱,制度崩坏,妖魔横行,百姓朝不保夕时,人们最需要的,恰恰就是孙悟空这样的英雄。
在这样的时代,规则已经失去作用,正义得不到伸张,善良的人无法依靠制度保护自己。此时,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够辨明善恶,他手中的金箍棒能够斩妖除魔。对于身处黑暗中的百姓来说,这根金箍棒,就是最后的公道。
每逢乱世,人们呼唤的,也总是这样的人物。他们以一己之力扶危济困,扫除奸邪,为百姓撑起一片天。英雄,往往诞生于制度失灵之时。越是黑暗,人们越期待有盖世英雄挺身而出。
然而,乱世终究会结束。当社会恢复秩序,法律日益完善,人们真正需要的,就不再是一位无所不能的孙悟空。若执法者自称拥有“火眼金睛”是一个个的孙悟空,打着正义的旗号滥用权力,凭借个人判断决定他人的命运,悲剧便会接踵而至。
这时我们需要一位像唐僧一样敬畏规则的人。
唐僧也许没有火眼金睛,不能一眼识破妖怪,却始终坚持不能仅凭个人判断决定他人的生死;他宁可反复求证,也不愿轻易错杀。这份克制,看似迟缓,甚至显得有些固执,却恰恰是一个法治社会最珍贵的品质。因为它守护的,不只是公平,更是每一个普通人的生命与权利。
再读《西游记》,我再次感受到名著的魅力,我们不需要在唐僧和孙悟空之间选出一个绝对正确的人。因为不同时代,我们的需求不一样。
当黑暗笼罩人间时,我们期待有人举起金箍棒,为百姓扫清妖魔;当天下太平、法度健全后,我们更希望每一位执法者都能像唐僧一样,敬畏证据,敬畏程序,敬畏生命。
英雄可以结束一个乱世,而规则才能守住一个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