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总是习惯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所以我们生活中,言语总是充满了批评、责怪,如果我们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我们会发现,别人的行为和想法如此的容易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
“正义”,“罪恶”,说来不稀奇,这一直是人们热衷探讨的词。而在知更鸟这本名著中,梅科姆镇的(部分)人们好像都爱憎分明,却又做着不分好恶的事,成为了杀死知更鸟的推手——因为愚昧的偏见。
“你对世界的无理傲慢,大都源自莫名其妙的偏见。”在书中,“偏见”无疑是名为阿瑟的知更鸟身上的箭镞;汤姆因为肤色承担着莫须有的罪恶,最后成为被罪恶杀死的知更鸟;博学多才、正义凛然的好律师兼好父亲阿迪克斯,无疑担得上正义之名,却险些“好人没好报”。当正义和罪恶在众口之下模糊了边界,我们无法给它们下详实的定义时,也至少要能够分类——偏见也是极大的罪恶,坚守良心一定是正义的选择。
一、浅谈“怪人”阿瑟·拉德利
永远都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直到你自己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
比起说阿瑟是我喜欢的人物,我更肯定说他是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他的神秘感很强,而这又被从来紧闭的房门和肆虐的传言无限放大,因此懵懂无知的孩子们对他产生了无理但合理的探索欲,从开始幼稚的小动作,到后来颇有些有来有往意味在的几次“对话”,对怪人的逐渐发现是贯穿全书的线索之一,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形象从最初的流言缠身到后面越来越立体,树洞传物、悄悄披衣服、救人性命,他的纯良和人们对他的偏见是完全成反比的,他也许确实有些怪,但亲自接触后你会发现,他最怪的一点就是明明命运多舛、深受折磨却仍然温柔可爱的在和世界相处。
相信大家不管理解与否,一定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为什么善良单纯的阿瑟在长期的囚禁生活中似乎没有过“出来看看”的打算?为什么不恨那些打扰他的人?我无法替他回答,但当我看到在结尾处斯库特在阿瑟家窗前看到的视野时突然又有些浅薄的理解。他其实每天能在这四方透明里将这镇子上发生的事情看得七七八八,好像在看一本每天更新的书,以第三人称观察着这个喧闹的世界,在阿瑟眼中,这未必是无趣的。
寂寞吗?无聊吗?被打扰时会感到不解甚至愤恨吗?我其实更愿意认为,这些情绪在最开始时包围过他,可他久而久之习惯了隐居,习惯了没有实体的恶意,知更鸟的本性在简单的生活中被逐渐放大,他反而成为了很纯粹的人:纯粹到因为兄妹俩其实有些冒犯的行为让他久违的感受到了来自外面世界的小雀般的欢乐,所以愿意为难得的小雀无私的奉献所有柔情,纯粹到在危险的情况下“挣脱枷锁”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纯粹到会因为想摸摸睡着的孩子的头发而羞涩纠结,纯粹到其实像个怕黑的孩子并希望有人带他回家。回到前文,也正因为这份纯粹,他更容易感到满足,能放大很多细小的快乐,所以他能够适应这样的生活,也许也很会从中找寻自己的乐趣。
事实上,他也会开辟像被填起的树洞那样触摸世界的独特天地,像mbti中的i型人,独处更让他感到舒适。正如阿迪克斯教育孩子们的那样,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如果阿瑟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只是像无辜的知更鸟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活,那么没有人有不尊重他的道理。
人们对他的恶意在我看来更像内心空洞贫瘠的后遗症:自己的生活千篇一律,所以就要寻找那些似乎不像自己一样混沌过活的不一样的那个人,编排他、否定他,以此来消磨心中的自卑和空洞,自欺欺人的认为自己才是“正常”的那个。由此把话题延伸到“偏见”吧,偏见是在事实依据不足的情况下所作出的预判;在阿瑟的故事中,人们总是自以为有充分的理由维持自身的预判,即使这分类荒谬且无理,但就是因为他们贴给阿瑟的标签得到了梅科姆镇这个社会环境中占大头的支持,因此这个预判很少会被加以考量。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因此恶性循环,难以改变;造成的偏见的另一要素是敌意。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这种敌意来自于偏爱——一种自身价值系统的维护。人们倾向于受到对个人价值体系袒护的驱使,而做出毫无依据的预判,对可能会威胁到我们价值体系的人和事物进行贬低, 以抬高自身的价值取向。我们当然应该抵制偏见,但这是很难的。目前看来我们可以做的就是有意识地自省自己的态度,以客观、包容的态度来看待世界,避免偏见态度升级为歧视行为。我认为学会自我教育是人生中很重要的必修课,而阅读恰恰是很直接有效的途径。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其他所有的好书存在的价值恰恰都有这一点——让人们从中汲取力量和思考并进行自我修养。
其实一开始我很义愤填庸的认为他该有更好的生活,该被人们接受,该去接触更多世界上的美好事物,甚至为他最后默默关上房门的样子感到心酸极了。后来反复地代入这个人物,又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如果说之前我认为对他好的是希望他能尽早“入世”、享受人间烟火,那么在(很主观的)剖析之后,我更希望他能坚持自我、享受生活,希望他的世界里出现更多可爱的小雀,希望以后有机会见他的人都对他温柔以待。
二、“正义”那些事
在梅科姆小镇,什么是“正义”?以书中最主要的两只知更鸟为例,“正义”似乎可以是否定阿瑟的隐居,和种族歧视。
黑人汤姆的冤死让人愤慨,因为阿迪克斯精彩的辩护和汤姆本人的光明磊落无疑唤醒了很多人的良知,但最后根深蒂固的偏见还是战胜了正义:其实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但从前黑人惯常的败诉让汤姆根本无从相信自己有活下去的希望。在生与死的对立面,偏见变得如此残忍,没有开枪,已经足以杀死一个纯良的生命。汤姆并不懦弱,但他的肤色使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正义”,因此当“正义”即将到来时,他赌不起,他不敢相信,无法相信,这是最悲哀的事情。
所幸“正义”已经踏上了来路。阿迪克斯曾经教育道:“孩子,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的以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而他也很好的做到了言传身教,他的勇敢和坚持让人看到希望,他用他的行动有力的告诉我们,“即使现实有时候很丑恶 ,但我们还是应该学会爱,学会理解,学会坚持正义和善良, 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从过去到未来,从文字到现实,正是因为有无数像他一样勇敢的先驱者在为自己的坚持而奋斗和奉献,才有了进步、发展,和“越来越好”。
我们同样追求正义,或许未来也能成为这样的先驱者,又或许不能。无论贡献多少,只要从自己做起,做到极致,有余力后慢慢加以推广,千千万万个我们都这样努力着,千千万万的正义也就马上到来了。
我曾经在很迷茫的时候被分享过这样一句话,“遇到想不清的事就多换位思考”,躬行实践过后受益匪浅,就一直将这句话牢记在心里作为鞭策和原则,甚至于做他人的倾听者时常乐意分享出去。想来这话和书里最喜欢的、并被我引用到开头的那句/段话* 又穿过时间和文字重合到了一起。
这很有趣,也更加能体现其重要性、实用性——或许我们“返璞归真”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中已足矣窥见一二:在那些将从众的偏见和歧视当做正义、对“不同”或“不合群”的人恶劣相待的镇民中,每多一个能够换位思考、用心看人、良心发现的人,或许杀死知更鸟的罪恶降临地都能慢些、再慢些,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到来的脚步也就能够更快、更及时了。
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当我们面对如此严肃的命题时,又该交出怎样的答卷?我们要永恒地警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