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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人民》读书笔记

2021-01-31 08:48:09  本文已影响人 

《七月的人民》读书笔记

看了戈迪默的《七月的人民》(也叫《七月的人们》,这里取漓江出版社1992版的名字),虽然有太多不懂的地方,但还是深受其震撼。当然,也有好长一段时间在思考是否要写这样一篇不像样的读后感,因为关于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我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也许在这种情况下阅读《七月的人民》本身就十分疯狂,这样写下的理解恐怕也是幼稚的,同时也很荒唐。这本书是朋友推荐的,但这篇读后感不会给这她看,怕被笑话,真的。

有很多评论称纳丁的小说为一种未来预言,她喜欢给予一个特定的,供黑人与白人同时生活的空间,以展示黑白两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之间的矛盾,同时为未来两种文化的融合与和谐发展提出某种假设与可能。《保守的人》,《偶遇者》中的黑人与白人主人公们,相互排斥却又相互依赖,彼此之间存在矛盾与困惑,却又难以割舍。而与《我儿子的故事不同》,《七月的人民》也许是想反映在有种族隔离制度的时代下(可能是崩离期,因为故事发生时已经出现了暴动与革命)南非的社会面貌,而不是像后者试图去阐释种族隔离制度所带来的危害。

故事中,南非爆发了声势浩大的黑人革命运动,城市在炮火中沦为地狱。处于上层社会的白人—斯迈尔斯夫妇带着自己的三个孩子在黑人男仆七月的帮助下,由七月带领,逃离到七月的家乡避难。小说以白人女主人公莫琳的情感变化为主线,揭示了黑白之间相互依赖的困惑与挣扎【1】。

七月的家乡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部落,住着当地的土著黑民。而作为“上等人”的白人一家斯迈尔斯夫妇发现在这样一个全新的环境无法不依赖于仆人七月而自己独立的生活。这样的主仆关系就发现了转变与置换,原先的仆人七月成为了现有大家庭的主人。七月的妻子和母亲对家庭的新成员感到不满以及难以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七月则跟他们解释因为他们没地方可去,去哪里都有可能被杀死。在七月所谓的男性强权坚持下,斯迈尔斯一家住到了七月母亲所居住的房屋。关于七月好心收留主人的初衷,这当然有善心的一部分,但在这背后也许还有一层原因,就是其想借服务白人以间接提升其自己内心的社会地位,有点类似于《长日将尽》的史蒂文森,想借助服务一位大人物以间接为世界的进步做贡献,只是前者颇具有狭隘性。因为在七月的乡人眼里,白人的地位神圣而不可侵犯,甚至七月的母亲仅仅为能近距离看女主人公莫琳雪白的手而感到惊奇。

接着发生了七月与斯迈尔斯一家的第一次矛盾,就是把他们带到乡下的卡车有可能会暴露行踪,七月就跟村民说这辆车是斯迈尔斯一家送给他的礼物。这样可以说是一石二鸟,既保全了车子,又提了身价。但巴姆夫妇并不乐意这样的说法,因为在他们眼中自己的权力与威严正缓缓的向七月倾斜,却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被迫向七月让步。七月的人物设定也显得有些边缘化,长期在城里为白人打工的他早已脱离了自己的家乡的意识形态,他既无法流利的说出英语,也没办法说好家乡语,他说出的话无论是斯迈尔斯一家还是乡人都听不大懂,而他的身份也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位置,上不能加入白人的“上层社会”下又不屑于与自己的黑人同胞为伍。曾经无所不能的白人如今离开了他就无法生存,七月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来到乡下,斯迈尔斯一家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很多事情变得不方便,很多时候却又无事可做。巴姆经常帮助七月修理一些常用的家庭用品,莫琳想加入当地的黑人妇女,一起进行田间劳作。斯迈尔斯一家的孩子们和七月的孩子很快打成一片,没有明显的隔阂。白人孩子用逃难时带走的一个破碎的赛车模型交换了黑人孩子的土玩具,而黑人孩子对交换而来已成为碎片的赛车模型依然无比珍视,因为他们以前从来没见过。不干活的时候,夫妇二人就一起听收音机,渴望得到关于城市的消息,但总是更为严重的战乱与炮火。直到最后电台可能被炸毁,收音机只能发出轰鸣的杂音时,夫妇二人的返乡梦终于破灭,他们一下子明白,有可能要长久在这里居住了。

乡下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斯迈尔斯夫妇的婚姻也逐渐产生裂痕,曾经的一家之主,无所不能的丈夫巴姆丧失了原有的地位,在莫琳眼中,巴姆在七月的家中懦弱,懒惰,她需要以讨好\勾引(一些学者的观点)七月(甚至她可能想让七月产生对她的依赖)从七月争取在这个新环境中提升自己的地位与存在感。她首先产生恐惧,担心自己之前是否对七月足够好,七月是否曾对自己产生不满,自己在七月的心中到底占有一个怎样的位置。“有主人替我去想。可是你,你不用为我去想,我是个大男人,我自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当七月如此回答,莫琳发现在七月的眼中,自己的位置甚至还比不上巴姆时一下子震怒了,开始使用七月的把柄威胁七月,莫琳说出了艾伦的名字,并假意询问艾伦的情况以刺激七月,(七月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他在城里有个黑人女管家情妇艾伦),小说在这里对七月反应的描写十分精彩,“他在侮辱和冲动之下颤栗着;她看到他脖子的痉挛,知道他永远不会宽恕她这一刻。她的胜利在她心理烧尽了,如同一团火焰在一株空心树里变黑,熄灭了。”最后莫琳虽然赢得了这场由她旺盛的自尊心以及强烈的恐惧感而引发的战争,拿回了巴姆的车钥匙(可能也象征着赢回了一点尊严,她的话让七月颜面扫地,而七月也最终屈服),但却没有感到满足或者说是兴奋,更多的是空虚与寂寞。

莫琳早年曾在西部金矿区生活,她的父亲是一位倒班老板,名字叫吉姆,他说矿上黑人讲的是洋泾滨,而这种语言的词汇仅限于白人发出的命令和黑人的答应。“受过教育的黑人如果一辈子没有下过矿井,就应该被看作是对他们自己文化的侮辱。”在莫琳的父亲吉姆眼里,黑人就是给白人干活的工具,没有自己基本的人格与尊严。而更为可怕的是,黑人们自己接收了这样的认知,七月曾经跟莫琳说“你跟大家说你信任你的好奴仆。你是位好太太,你有个好奴仆。”在她的认知里,白人天生高于黑人一等。托妮•莫里森在《最蓝的眼睛》里也曾这样写道“她说她想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像白人一样。于是我装作很同情,然而事实上,她提出的这种亵渎自我的想法让我极为震惊,我对她感到“愤怒”。…现在,回头反观表达性语言给我提出的种种问题,我对它们的流行和持续感到惊奇。听到“文明化”的语言贬低人类,看着文化驱魔主义贬低文学,目睹在自我贬损的隐喻的琥珀中故步自封的我们自身—我敢说,如今我的创作跟当初一样,面临重重困难。【2】”作为下一代的斯迈尔斯夫妇,他们虽然对待七月等黑人仆人的态度要好很多,比如莫琳给七月礼物,比如巴姆向橘子袋子被儿子抢走的黑人道歉并客气的提出赔偿,他们的行为并不是建立在平等的身份认识之上或是发自内心的对于黑人劳动人民的同情或者说是尊重,更多的是显示起慷慨的态度,以巩固其自身的“主人”身份,既使这些建立仅仅在潜意识里,也可以说这是一种虚伪的性格表现。戈迪默的另一部作品《保守的人》里的庄园主梅林雅各布斯把给黑人工头雅各布斯烟袋抽这样的行为也有相似的意味,他认为这样为他工作的黑人已经是得到了足够的待遇。而当莫琳下田里和当地的女人们干活时,七月表现了强烈的不满,可能是怕她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情妇艾伦的秘密,但更多的是,他认为莫琳跟黑人一起干活有失于白人的高贵身份。

莫琳的幼年生活有点类似于作者戈迪默的童年。1923年11月20日,纳丁·戈迪默出生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附近多有犹太人和黑人的矿山小镇斯普林斯,对有色人种的痛苦和白黑二种人的争斗多有身同感受【3】。莫琳也许也是这样,就是由于儿时的生活环境,可能稍微理解一些黑人(尤其是底层黑人)的内心。书中有一段很有意思,“但过去那种因读小说而置身于另一种时代、地方和生活的幻觉,也就是阅读的乐趣,现在不可能再得到了。因为她现在就正在另一种时代,另一种地方,另一种感觉之中…她已经不在是原来的她了。…他们什么都没有。”这时,倍受孤独与彷徨煎熬的莫琳用眼睛漫无目的地扫视黑暗老屋里的一切,想起儿时/或是现在她曾经发现了一个铜勋章(这段书里写的很模糊,求高人指点,个人猜测可能是现在,也就是勋章是在七月的屋子或是七月族人的屋子里发现的),上面刻着:领班助理。

莫琳陷入了儿时的回忆,学生时代她由父亲的领班助理黑人莉迪亚领着回家,她们一起逛商场,一起共享口香糖,巧克力以及可口可乐。有时候他们密谋似的笑着,分享着仅仅属于两个人的小秘密。有时候莉迪亚向莫琳抱怨工作上遇到的麻烦,或是开玩笑似的批评莫琳的粗心,她们像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时一个摄影师给他们拍了照片“白人女学生和头顶着她的书箱的黑人妇女在一起,真是一张反映白人统治者态度和生活方式的绝妙照片。…当她们那样走马路时,那摄影师了解他所看到的情景所包含的内容吗?”这个也许可以看作是戈迪默绘制的理想蓝图,黑人白人之间可以互相和谐的生活,彼此接受肤色上的差异,不必为此感到身份上的不协调。

也许是早年的生活经历,莫琳相对于丈夫巴姆,更容易走近黑人的内心世界。虽然书中有很多处因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产生的莫琳和七月的争吵。虽然有时候二人的话语可能很尖锐,但我们不难察觉其中二人微妙的关系。这种尖锐的争吵也恰恰建立于某种渴望对方的关爱或是理解或是所谓的身份认同的某种具有一定的亲密关系的基础之上的。而由于长达十五年的工作环境,七月作为黑人也更容易理解白人的情感,虽然彼此之间还是存在着较为深刻的隔阂,但他还是比较关心莫琳的,从二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七月较为容易能领会女主人话中的言外之意,七月外出采购时特意给莫琳带来了收音机电池(在莫琳意料之外),虽然莫琳表面上装出一幅觉得七月很傻的口气跟七月解释其实电台可能已经被炸掉,而电池是复活不了收音机的,但莫琳此时的内心是很开心的,因为七月理解她的心思。七月相对于其他的土著黑人,他深深认识到白人身份背后的懦弱与无奈的性格弱点,他要抓住这样的弱点以一种男子主义回归到男性统治者的位置,约束身为白人斯迈尔斯一家,同时也约束自己的家人。

小说接着写道七月带领斯迈尔斯一家去拜访当地的酋长,以获得其在此居住的许可。比较可笑的是,这个酋长对于这件事本身并不是很在意,但对于斯迈尔斯一家抱有强烈的兴趣,他想从巴姆口中获取外界战况,对此他也并非是出于对百姓安危的考虑或是黑人运动的支持,而是担心自己的土地被占有或侵略。“他们来的时候,你和我们一起开枪。你帮帮我们。”酋长想通过拉拢斯迈尔斯一家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即便是当巴姆告诉他“我们不能开枪,不能自己人打自己人,千万不要让别人使你们自己互相残杀,所有的黑人部落都是你们的部落。”而这个自私狭隘的酋长并不想考虑这些,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权力与地位,并没有为自己黑人同胞们的长远利益做打算,他有可能是出于对于未知的暴动有一种惶恐,害怕自己目前的生活方式或者说现有的规矩制度被打破。而从后来七月口中得知,这个酋长实际上是一个色厉内荏,只是表面上说要为自己的土地英勇奋斗,而在心中早已做好了投降或是逃跑的准备,“他怎么可能打仗?他们说他得宰几头牛的时候,你看他打仗了吗,他就得做这做那。”无论是七月,酋长,还是七月的人们,他们身上都有相似的性格,就是对于自身身份的自我满足感,但其实这种自我满足本身就是不真实不被认可的,同时也是虚幻的。

小说一共三次写了莫琳的笑。第一次是巴姆捕猎到了一头野猪,整个家庭聚在一切吃猪肉时莫琳笑了。第二次是在她与七月的妻子在田地里抓野菜时彼此观察身体上的差异,七月的妻子笑莫琳洁白的双腿,而莫琳则笑她硕大的臂部,俊俏的脸。而第三次则是在酋长的居所,七月充当着斯迈尔斯一家与酋长的翻译,七月的认真,严肃,但有严重语言障碍的他翻译出来的话语往往词不达意,力求公正的态度与翻译出来糟糕的内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面对这样的矛盾,大家都笑了。莫琳一直想在这全新的环境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一个合适的身份。从以往她与七月的对峙中看出,她并没有很强烈想赢得什么,而更多的是她渴望七月的关心,也渴望七月的人们的认同,她想凭借自己的努力以融入所谓的黑人文化中去。但由于根深蒂固的白人文化影响,莫琳最终也没有能够找到在消除了种族隔离制度的南方生存下去的文化差异【4】。

故事的最后,七月的儿子丹尼尔偷走了觊觎已久的巴姆的手枪,加入了黑人的暴力革命运动(在一次敢死队的招募签了名)。因为手枪被盗,莫琳与七月的关系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下彻底破裂。莫琳放弃了想要融入这样一个特殊环境的幻想。丈夫巴姆曾跟莫琳说,美国曾派出飞机救援自己的人民。有一天,莫琳发现这样的飞机盘旋在自己上空,她不知道这飞机是什么人派来的,是政府还是暴力组织,是南非还是其他国家,她不知道飞机上坐着什么,飞机将要去执行什么样的任务,就径直的朝飞机降落的地方疯狂的奔跑。等待她的是什么?她是否会被拯救还是会被毁灭?作者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总之,莫琳逃走了。在没有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黑人白人之间要如何和谐的生活?作者也有提出这样的疑问。

引一句萨尔曼•拉什迪的话作为结尾:
作家应当做到:说不可言说之事,问难以回答之问题。

参考
(1)七月的人民 纳丁•戈迪默 漓江出版社
【1】【4】七月的人民_中女主人公莫琳的身份解读 罗茜
【2】最蓝的眼睛 托妮•莫里森 南海出版公司
【3】纳丁•戈迪默词条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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