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因此,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快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知道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知道: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伤心、希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后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知道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知道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因此,我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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