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家里还有很多本这样的书,买回来,只看了极少的几页,就被其他事物吸引去了。
要么是朋友叫打游戏,吃夜宵,散步,或者是妈叫吃饭,困了睡觉。
看到那本书的时候,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明天一口气读完吧。
大学里,我坐着一下午大概能读100页左右的书。但往往最后20页的阅读都在听着楼下球场声音的煎熬中度过。
明天下午一点半到机场,3点多登机,飞到7点,回去地铁起码还需要2小时。
我“无所事事”的时间一下多了起来,有种在逆风中艰难飞行的蝴蝶,突然遇到顺风的快感。
于是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面纱》
《the painted veil》直译“被涂了的面纱”(原谅我英语水平有限)。
当我想到“面纱”这个意象的时候,我在想什么?
我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中国的“纱”。可能是应试教育的错吧,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历史书里那个经典的“女性披着五六层纱,却仍能看到胸口的痣”。
薄的,轻盈的。
我又想到李子柒的头像,那一抹红色的面纱。
还有教堂里圣洁的婚礼,洁白无瑕的头纱,掀起了她的面纱来,让我来看看她的脸和她的眼。我想到了一双很具体的眼睛。
淡的,朦胧的,素雅的。
小说讲的是什么样的面纱?
我忘性大,剧情方面不能说印象深刻,也可以说忘的差不多了。
我大可以从百度上一五一十地将百科里对《面纱》的剧情简介“誊抄”下来。但我选择靠自己回忆。
因为我相信,当我们看完一幅画,读完一本书,听完一首歌,所有的文艺作品被我“消费”“欣赏”过后,我们最终还能回忆起来的片段和音符,都属于了我们自己。
小说大概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女主在家庭、亲戚和社会带来的各种显性或隐形压力下(用七大姑八大姨的话来说就是“怕成剩女”),嫁给了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而那个男人则爱她爱得很深。
她跟随丈夫(丈夫是个细菌学家)来到香港生活,在一次聚会中结识了在当地很有名的官员,两人在都有家室的情况下还是开始了见不得人的地下恋情。
丈夫发现妻子不忠后,给出妻子两个选择:要么跟随自己去往霍乱横行之地生活(丈夫去是因为工作需要),要么离婚。但离婚的前提是她的情夫必须答应在离婚之后马上与她结婚。
女主去找情夫,情夫考虑到自己的家庭和职业生涯,拒绝了她的请求。
女主万念俱灰,感到自己在世界上一无是处,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在。于是跟随丈夫去往那个霍乱横行之地——湄潭府。
在那边,女主被丈夫所从事的崇高的事业所打动,对他产生敬佩之情。(在此之前女主觉得自己的丈夫哪哪都不行)同时自己也跑去一个修道院帮忙,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她也慢慢地在忙碌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找到了自己。
然而,女主的丈夫却最终染上霍乱而死。
女主先是回到香港,又和情人来了一段小插曲,随后回到英国。在英国,女主和家人,和自己和解之后,最终踏上了去往巴哈马群岛的旅途。
以上就是小说的大概内容。
小说开头的场景——女主和情人在床笫之欢结束之后,听到房间门把手响了。
随后插入一段回忆,之后再回到现在的时间线。
在整体剧情的编排上这有种让我在看悬疑电影的感觉——抽丝剥茧,揭开面纱。
作者毛姆抽的是人物的细腻想法,剥的是人性赤裸的欲望,揭开的是生活真相的面纱。
我们只有在爱与被爱中才能找到自己么?
我们只有将灵魂燃烧,不顾一切地追求欲望,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吗?
我们非得要听到别人斩钉截铁的拒绝,和厌恶的表情,才知道那个人不爱我,才会夹着尾巴逃跑吗?
今天的社会和当时作者所描述的社会截然不同了。
今天我们的女性在选择晚婚晚育的时候,虽然也会遭到其他保守者怀疑鄙视的凝视,但她们大可勇敢地选择她们要走的路。
今天我们如果对一个人根本没有感觉,没有一丝喜欢和爱,我们会因为害怕而选择“将就”吗?
今天我们的社会是更包容了欲望的表达,还是更加要求在欲望面前裹上面纱?
面纱人人都有。我们用于隐藏自己,它也有吸引旁人之功效。
薄的,轻盈的,吹弹可破的,不堪一击的,人就这样走进生活的滚滚红尘中,为自己挽上淡淡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