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最初翻开《活着》时,我正处在一段迷茫低落的日子里,觉得生活枯燥乏味,提不起半点兴致,便想从书中找些慰藉,让日子多一点鲜活的气息。那时候我以为,"活着"是理所当然的事,烦恼的只是"怎么活得更有意思"。
读完整本书我才发现,我对"活着"的理解有多浅薄。
书中经典语录不少,真正刻进我心里的却不多,唯有一句"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久久挥之不去。从前我总觉得,记忆是人的财富,好的坏的都值得珍藏。可这句话点醒了我:当一个人连下一顿饭在哪里都不知道时,"记住"本身就是一种奢侈。贫困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剥夺——它剥夺的不只是温饱,还有人对生活的感受力,对过往的回望力。人在生存面前,会本能地压缩一切"多余"的东西,包括记忆。
主人公福贵的故事更让我五味杂陈。他本是个挥霍无度的败家子,前半生逍遥放纵,稀里糊涂败光了家产。按常理说,这样的人"活该"落得凄惨下场,可余华没有这么写。他让福贵活了下来,让他亲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只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我忽然意识到,苦难从来不讲公平。它不会因为你是好人就绕道而行,也不会因为你曾经荒唐就加倍惩罚。它只是来了,不由分说地落在每一个人头上。战争、饥荒、疾病……在那个年代,活下去本身就需要用尽全部力气。凤霞因为无钱治病成了哑巴,有庆因为抽血过量丢了性命,这些不是戏剧化的悲剧,而是那个年代最真实的日常。
合上书的时候,我心里堵得慌,却又生出一种莫名的踏实。从前我抱怨生活枯燥,是因为我默认了"吃饱穿暖"是天经地义的事。可福贵那一代人用一生告诉我们:能安稳地吃上一顿饱饭,能看着家人都在身边,能平平淡淡地过完一天——这些"没意思"的日常,恰恰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幸运。
原来《活着》讲的从来不是"怎么活",而是"活着本身就是意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们这代人不必在生死线上挣扎,于是开始追问"活着有什么意思"。可当你真正看见有人为了一口饭拼尽全力时,就会明白:能活着,能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这本身就已经是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