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后感
有一段时间比较倒霉,遇到了好几次和路人小小的摩擦。比如某天晚上带着两娃在路边等车,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路边违停),等我车到的时候,只能停路中间,由于靠他太近,我开车门碰到了他的车。对方司机把我叫了下车,说我撞了他车,我和他说不好意思我带着两个孩子没注意到,并让他检查有没受损。司机检查车辆没受损也没说啥,他老婆下车非常生气,不依不饶的说我想要逃逸,我和她说对不起的确没注意到,她又说我道歉不诚恳,拿两个孩子道德绑架他,我让她报警,该赔多少我赔偿,她又说不要赔偿。这些小摩擦虽然无伤大雅,但是也很影响心情,更加可怕的是,我发现当遇到摩擦时,我不知道怎样的处理是理性的正确的。于是我就想要看看法律的书,立马去找“移动图书馆”申老师求推荐,他便推荐了这本《西窗法雨》。
《西窗法雨》是法学启蒙读物,用文学的手法写法律,非常好看。“西窗法雨”这个名字就很有意境,正如序中所评:开的是“西窗”,下的是“小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本书的每篇小文短小精悍,精彩纷呈,通俗易懂。以下图片罗列部分目录,从标题就可略知一二。以前我觉得律师就是熟读法律,然后寻找证据,法官就是拿着大部头法律白纸黑字判案,看完以后才发觉自己多么无知,法律最终还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白纸黑字的条文怎么来的,如何运用,博大精深。
给我印象深刻的特别多,我这里记录几段文章里的结论:
1.行政机构为了管理,免不了要制定具体细节的“章典”,可这不意味着“章典”就是法律,如果认为这也是法律,便会给予其无可置疑的权威,从而使行政权利有可能恣意扩张,无从制约。
2.当某些法律未禁止的缺德行为引起社会普遍的憎恶感,成为众矢之的时候,在法律上已有足够理由对其予以强制。……那么,用什么方式去实现道德的法律强制?这些西方人说,在审判中倾听一般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的呼声意见,并将他们的呼声意见看做公众法律捍卫道德的要求。
3.西方人有时就是坚信,在法律上一定要“非此即彼”,不能模糊判断是非曲直。他们的深层观念是:法律不能要求应做道德赞许的事情,而只能要求如何符合法律的条件;道德是“高”要求,法律是“低”要求,高要求的事情可以朦胧审美,而低要求的事情必须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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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了记不过来,大家如果觉得感兴趣,自己去看吧,你一定会收获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