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多本男作家的书之后,终于掉进了女作家温柔的怀抱。刘震云说,世界再大,我们要处理的关系只有身边那几个人。迟子建的书一开头,似乎就把我从“那几个人的关系里”解救了出来,我撇开他们,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太阳、月亮、清风、白雾、森林、花朵、河流、动物......
因为遥远的时空,和作者诗一样浪漫温暖又古老沧桑的描述,让我想起了给孩子读的绘本《野蔷薇村的故事》的感觉,有一层暖黄的滤镜隔在我与这段跨越几代人的游牧民族故事之间。
其实它在书架躺了有一两个月,没有第一时间打开它,是因为它太火了,对于火爆的事物我会产生本能的抗拒,同时又带有本能的好奇。于是处理完“那几个人的关系”之后,我开始了新的阅读体验。读了第一页我已经被不熟悉又冗长的他族姓名绕晕了,回到了读《百年孤独》的晕头转向。但翻到第二页,我就被惊艳了。
“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这太是我喜欢的风格了,也是我最能感受到的部分。故事的主体,是诗一样的语言,像四季流转一样自然而然,像新鲜涌出的泉水一样充满生机,像春风夏雨秋叶冬雪一样唯美而富有韵律与色彩感,像曾经读过的萧红一样富有自然的灵性,像古老的神话一样动人又伤感。
不仅有诗,还有萨满唱的神曲,召唤神灵为同伴治病、疗伤、呼风唤雨。萨满的灵我似乎也有了某种感应,是在那个与自然深度共存的世界,与万物相应的旋律。神可以助人,也会杀人。自然会为人提供衣食居所,也会给人带来天灾横祸。生命在这里来来去去,新生与死亡,频繁发生在这个靠天生存的游牧民族里。相比现在每家每户的相互隔绝,那是一个群体互助的社会,每个人都离彼此很近,爱在发生,恨也在延续。爱的醇烈,失去的痛楚;恨的彻骨,衰老的终结。但就像生活里,不是每个人你都能知晓结局,让空白盘旋在天空,去向它自己的归宿。
河流和山峰,由自己命名;神话和文字,由自己创造;音乐和绘画,起源也不是为了商业。通过鄂温克族人,我似乎看到了人类最早的祖先,如何开始谱写这个民族的故事。但通过这个故事,几代人的变迁,看到的还是里面永恒不变的人性。
我突发奇想,如果这个讲述者不是面临巨大变迁的亲历者,而是更古老的祖辈人,可以毫无担忧地延续游牧生活,她会不会更幸福一些。那时候只需要考虑眼前的生存,而不用担心整个氏族的未来。
游牧民族是不用上班的,他们的生活就是狩猎、采集、内务等。男人和女人的分工明确,生存就是生存本身,剩下的时间就是人与自己、与他人、与自然的相处。他们不需要文字、学校与货币,而是向自然学习如何生存,做物物交换。但最后去山下生活的一代,完全失去了他们原来生活的内核。他们原来的生活随性、强大、跟随着自然的节奏自给自足,能在山林中准确找到适合生存的领域。但在下山后,他们成了边缘群体,生活不适,不被理解,精神耗散,最后不得已又将回归山林。山下的世界充满了欲望,当人性相连打通之后,他们的心也膨胀了。山里走出去的画家在文明社会的磨搓下出出进进这片山林,最后终于选择永寂于此。埋葬她的这片天地,终究还是变了样。
之前读男作家写情爱,总觉得有些对女性的亵渎。也许是他们不懂女性,也可能是我作为女性不懂得男性。而这本书中,多段关于情爱的描写,让我看到了之前听复旦陈果老师对于两性关系最高境界的一种描述,即灵与肉的结合。也许游牧民族的淳朴与健康,是我们这些精修过的文明社会人很难体会到的。而作者诗一样的语言,让我领悟到了天地人在自然中最和谐的奏鸣。
书中的很多故事都让我看到了作者对于人性的深度解读和智慧的高度。其中安道尔的故事让我记忆尤深。他被女人骗了,被逼与她成婚,产子后,女人不守妇道,做尽恶事。母亲劝他离婚,他却说:她就像一条狼,他知道她会吃人,还放她走,他就是罪人,他要看着她,不让她吃人。朴实,甚至被视为愚蠢的品质,却让我感动得想哭。
看到结尾,在这么广阔的山林天地之间,他们终其一生,除了生存之需,还是在处理身边那几个人的关系。不得不说,刘震云看得太深、太准,让我为之着迷。当然,迟子建的才华实在让我惊叹。躺在县志里的资料,通过作者三个月的耕读和两个月的创作,变成了更为大众所知的信息,还一举拿下了中国当代文学的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也让距离遥远的我们,像照镜子一样,在他族眼中看到本族的作为产生的影响。有时候你认为很对的事,在对方眼里其实是很蠢的事。但迫于权力与资源,只能照做,笑话就产生了。笑话的底色是悲剧,所以,悲剧也随之而来。万幸,这些边缘人物有了倾听者,愿意倾听他们的人从一个作者,到了万千读者。
希望重返山林的游牧氏族后人,将剧情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