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课本里有一篇文言文阅读《童趣》:“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里,故时有物外之趣”。
这其实是《浮生六记》里卷二“闲情记趣”的节选。当时觉得,沈复是个妙人,他真有意思。
一开始对阅读《浮生六记》全书感兴趣,纯粹是因为书名看起来很潇洒。而且,林语堂和俞平伯都对这本自传散文有较高的评价。
但是,在拖延症发作之后,我用断断续续一个月才看完了这本书,然后大失所望。沈复用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性格决定命运,以及,不作死就不会死。
一.忍让无用,该甩的巴掌请甩出去
林语堂说,沈芸是“中国文学上最可爱的女人”。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又或者,是因为沈芸是那个时代的异类。
嫁给了过继给了大伯父的二愣子沈复的傻白甜沈芸,大概是个双商都处在低谷的人。
让我匪夷所思的第一个小插曲,是个由代笔家书引起的失去婆婆欢心事件。
沈复22岁那年,随父亲在外工作。父亲让陈芸代婆婆写家书。但婆婆发现自从儿媳代笔后,家里流言四起,怀疑沈芸在信中表述不当,就不让她代笔了。
公公看见之后来信非儿媳字迹,便问儿子他媳妇是否病了。结果沈复写信问沈芸,沈芸却不回答。后来公公怒了,觉得儿媳是不想代笔。
等沈复之后到家才知道事情原委,想去父亲面前为自己妻子辩解,但是被沈芸拦下了。因为她宁愿被公公责备,也不愿意失了婆婆的喜欢。
说到底,沈芸要么是戏太多,要么是想太多。你觉得自己解释了会导致家宅不宁,不愿挑起争端会惹得婆婆不喜,但就是不信误会可以解开,更加不认为造谣之人要受到惩罚。
非得跟鹌鹑一样把自己整成苦大仇深的模样,也不想揪出家里流言四起是谁造的谣。
这两夫妻29岁那年,沈复在外任职,当时他的弟弟找人借钱,请沈芸做担保,她答应了。不料后来小叔子拒不承认借钱一事,债主只能追着沈芸要银子。
前后两件事加起来,要是还不知道家里有鬼,学不会要提防着些,那智商真的是太感人了。
十几年后,沈复父亲病重,但弟弟因为怕他回来争家产就没有通知他。后来沈复收到女儿的信才知道父亲情况,可惜人回到家时父亲已经走了。
父亲最后一面没见成,倒有一堆追债的找上门来,在沈复愤怒地回应我爹尸骨未寒你们欺人太甚之后,有人可怜他告诉他,我们这一群追债的人都是有心人找来的。幕后主使是谁,呼之欲出。
沈复终于忍不住了,把他弟找来,掷地有声地说,我从过继给别人后从未拿过这个家的一分一毫,我这次回来也只是奔丧的,不是为了争产。说完就不理他弟,转身走了。
这是沈复对家里人刚的第一回,大概也是最后一回。
血缘关系不能担保情感亲疏和品格好坏,要是从第一次被家里人害开始就怼回去,让别人知道你是个不好惹的刺猬,大概还能省了之后十几年的坎坷。
你以为的善良,只是别人眼里的软弱。
沈芸其人,天真,善良,愚蠢。一言以蔽之,一点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
沈复其人,懦弱,无能,愚孝。一言以蔽之,半分家庭担当都胜任不了。
都说情深不寿,慧及必伤。嘴贱一点说,按照沈复并不富裕且总颠沛流离的生活状况,一看就是不怎么动脑子才能活到69岁。
二.买定离手,选好的大佬别随意变
沈复的脑回路非常清奇。在他27岁跟父亲在外工作时,父亲同事找到他说,你爹跟我讲,这一生辛苦,总是在外远离家庭,想要寻找一个可以作伴的人,如果后辈能体恤我知道我的意愿,应该从家乡给我找一个人来。
这是明晃晃地暗示后辈给自己找小妾了。因为当爹的抹不开面子又想端着,但如果妾室是后辈找的,那是后辈的体恤还是应该纳的,可谓又当又立。
正常人听到这里就知道是个坑了。但沈复偏偏不走寻常路,还写信给自己妻子让她帮忙给公公找个合适的小妾,带着妻子义无反顾地往坑里跳。
傻白甜沈芸收到丈夫的信后,非常积极地为公公物色合适的小妾,而且还是瞒着婆婆那种。结果显而易见,婆婆知道这件事情后就不再喜欢沈芸了。
按说你们夫妻二人栽了几个跟头能变聪明了吧,还真没有,高看你们了。
在沈芸给小叔子借钱作保但小叔子拒不承认不久后,陈芸的公公生病了。据说是由小妾引起的,而陈芸觉得因为小妾是她找的所以公公生病跟自己有关。
因此这个猪脑子写信跟沈复说,我们找个机会把小妾送走吧,并写了计划。
然而,这封信被公公看到了。公公勃然大怒,以沈芸毁谤小叔在前不敬长辈在后为由,把沈复夫妻赶出了家门。
站队要清楚,做人不能墙头草,都快三十了抱大腿的原则还没有弄懂。结果两边都得罪了,愚蠢至极。
不过,古时候没有古惑仔电影可以看,脑子不灵光貌似可以原谅。
三.夫妻二人,须有一个活在现实里
作为活在新时代的我,还是很羡慕活在清朝的沈芸的。
毕竟,两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从初恋到霞帔,没有狗血剧情更没有小三,光感情基础就秒杀大半现代人。
又毕竟,洞庭盛会的时候,她先生沈复居然鼓动她女扮男装一起出席。如此颠覆传统率性而为,除了真心爱慕、愿意相处、喜欢相对,我找不到别的理由。
再毕竟,游太湖的时候,这两人居然会玩到与船家女在舟中小酌,打情骂俏,谈笑风生,好不惬意。这一幕被友人妻瞥见,误会成沈复带着两个妓女出游,问沈芸是否知情。沈云回答,知道啊,我就是其中一个(你以为的妓女)。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我喜欢。
而且,他俩聊古文,可以讲战国策、谈庄子,可以提诗经、聊史记,可以评价汉书和三苏,可以论杜甫李白,然后再从白居易扯到楚辞。
这种默契和闲情雅趣,让我头一次怀疑自己结了个假婚。
可是,生活情趣撑不起婚姻的全部。不切实际脚不着地是过不好日子的。
在借钱给沈复姐夫这件事情上,这两人就二了一回。钱是十年前借出去的,当时因为钱不够,沈芸还去典当了自己的发钗。
首先,自己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就不应该随便借钱给别人,至少应该量力而为。沈复在没搞清楚自己家庭经济条件时就答应了,先拉出去打一百大板。然后当妻子的不但不劝,还要典当自己的东西去凑热闹,就更加离谱了。
这么做夫妻,是和谐同心了,但是绝对活不久。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嗯,不可持续。
都到了要典当发钗的地步了,你沈芸又不是皇后娘娘,头上随便扒一扒就有好几个亿。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帮忙,是逞能,是打肿脸充胖子。
其次,借了钱给别人十年后才想起来也是没谁了。而且十年了人家都没主动还,你还想着去要也是挺单纯的。
这不,人家一听到你的来意就打算随便给一点钱把你打发了。
事实证明,借钱的时候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是大爷这个规律古今通用,而且钱能要回来多少取决于自己脸皮有多厚。
在沈复三番四次登门之后,这个十年没还钱、本来也不打算还钱的姐夫虽然选择视而不见,最终还是还了钱,而且还多给了一些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沈芸想给沈复纳妾,目标是既美丽又有韵味的女人。最后居然看中了一个雏妓,还给了人家一个翡翠臂钏,搞了一出焚香结盟。
可惜后来雏妓被有权势地位的人夺去了。沈芸因此事伤心了很久,埋怨妓女薄情,还憋出病来,引发血崩。
这不是贤惠,这是傻。妓女放着好日子不过,来你们并不殷实的家里做妾,请问图什么。
只不过交谈了几句收了你一个臂钏,就想要人家“讲心不讲金”,太过天真。
况且能被气到病成这样,一看就是被社会毒打得不够。
还好这回沈复拎得清,意识到“锦衣玉食者,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与其后悔,莫若无成”,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纠结下去,还懂得宽慰自己妻子(毕竟白白送了一个翡翠臂钏不是)。
如果沈复也想不开了,沈芸大概可能也许会挂得更快。
爱情里的风花雪月,要以现实的柴米油盐为基础。“有情饮水饱”之所以是名句,是因为只能在纸上出名。
如果没有能力为自己的婚姻筑一道围墙,最终会害了自己的小家庭。而当一个人天真无脑的时候,另外一个人要负责把现实状况处理好。
沈复大概是始终都没有想明白的。
他说,“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语云‘恩爱夫妻不到头’”。这锅甩得,干净利索。
恩爱不是原罪,自己作得无法自保才是。
小家庭的经济独立是婚姻的底气,放之四海而皆准。
四.养儿育女,当父母前请准备充分
沈复和沈芸大概都是当冤大头的料。前有沈芸帮小叔子借钱做担保被反咬一口,后有沈复找他姐夫还钱被诸多拖延,更有沈复帮朋友借债作保结果人家携款潜逃只能自己还债。
在有儿子女儿要养育的情况下为别人借债作保,数额还是足够让自己一夜变穷的,说好的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呢?
后来夫妻俩被公公扫地出门后,彻底贫困,雪上加霜。所以夫妻二人合计之下,居然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那就是,他俩上朋友家住去,但带着孩子不方便,所以把女儿送去亲戚家当童养媳,儿子送去跟一个朋友做学徒。
就连赶路也是选在五更天悄摸摸地出门,连儿子都想瞒着。出门的时候不小心惊醒了儿子,还要骗他,爹娘是出去看病,要走很远。
连儿子都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大哭“我母不归矣”。
这一通行云流水的操作下来,真是让人惊掉下巴。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个思路我表示跟不上。
况且,《浮生六记》里一半的篇幅都和沈芸有关,但却不怎么提及自己的子女。一直觉得“爱屋及乌”是个正确词语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迷茫。
总之五六年后,做学徒的儿子病死,终年大概十八岁。
对子女的安排,大概是沈芸夫妻在身处绝境时最好的办法。但是,这不能抹去他们的失职无能、没有远见,以及不负责任。
这个反面例子,完美解释了为什么现代生育率一降再降,而且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育率比其他地方都低,也顺便说明了为什么存在人口素质逆淘汰的问题。
五.《浮生六记》的文学价值
正如陈寅恪所言,“吾国文学,自来以立法顾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间关系,而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
说白了,就是在一个极其含(迂)蓄(腐)的年代,敢于直抒胸臆写夫妻感情把相敬如宾的日常生活记录在案,是一道清流。
卷一(闺房记乐)和卷三(坎坷记愁)用大白话清楚记载了沈复的七情六欲坎坷遭遇,把夫妻的亲密相爱、朋友间的互相扶持、亲人间的龃龉伤害毫无遮掩地对外展示,文风直白,情感率真。
借李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让个性解放和人文关怀自文字中满溢而出,难怪被俞平伯在五*四以后向社会推介。
卷二(闲情记趣)对养花插花和布置盆景描述细致,可见沈复的匠心和审美。朋友相聚时的宴饮游乐和林间野趣让人羡慕,这大概是很多人向往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卷四(浪游记快)记录了沈复三十年幕僚生活的见闻,着重描写江南人士生活。别的不说,就因为提到了海珠寺和十三行,也值得我一读再读。
卷五(中山记历)和卷六(养生记道)是民国时期后人杜撰的,因此文风已不如前四卷般质朴。所以有人说,一恨红楼不全,二恨浮生散佚。但是,作为伪作来说还是很成功的。闲暇时读来增长见识,并无不可。
总之,《浮生六记》写尽人情冷暖,市井百态,山水名胜,各地风情,奇闻佚事,是本很合格的自传。
题外话一
在陈芸去世后几年,儿子也跟着去了。朋友送沈复一个小妾以示安慰。
朋友的操作无可厚非,但沈复的文字就很渣了:“赠余一妾,重入春梦”。且不说你妻子和儿子同一年没的,我不指望你大受打击、痛不欲生,但悲伤也不见几分就很值得探讨了。
虽说可能内心伤痛没有用文字记录,但这春梦是不是重入得有点随便啊。
这种这么不尊重感情的描述放在书里,你确定你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爱沈芸么?说好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呢?
果然啊,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前一秒情深缱绻,下一刻人走茶凉。
题外话二
卷六(养生记道)中写到,沈复遵照苏轼写的《养生颂》里的方法,“每日静坐数息”。我觉得自己文盲了,苏轼是个养生家我居然才知道。
然后一查,苏轼喜欢吃桂圆,还专门写了个《桂圆颂》,算是真爱了,我打算这周末煲汤之前看一下。
据说,苏轼有关行医用药的作品有大约30篇,他强调运动养生,不主张吃药,很推崇食疗和食物养生,还会自己酿黄酒、果酒、药酒等各种酒。
原来以为苏轼是个文科生,谁知道人家文理兼修且皆优。
这算不算是,真正优秀的人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