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记》记载,韩非与李斯同在儒家季圣,持人性本恶论的荀子处就学,其师从儒家,但喜刑名法术之学,他有口吃不善言谈,但却善于著书。那段时间长想,为什么韩非学的是儒家,最后怎么在法家学术上功夫这么深?后来看看别的思想流派著作,窃以为其一是当时的大环境是兼并战争后期,儒家思想没有市场。其二是荀子虽是儒家,但就像孟子在孔子重仁思想上提出了重义及人性本善论后,荀子又在孟子基础上发展和提出了人性本恶论,在人性本恶论的铺垫下,韩非更重刑名之学的法家就不奇怪了。其三是韩非是韩国公子,看过《竹书纪年》这种没有被粉饰过内参般的史书。其四是跟现在一样,我读的专业不一定是我的兴趣,而我进入社会后从事的工作也不见得就是我当初的专业。
韩非接受了荀子人性本恶论的观点,提出了“自利说”,认为好利恶(wu)害是人的本性,追求欲望是人之常情,因此其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看成是一种厉害关系,一种双方为计较利益而进行买卖关系。
首先看看韩非眼里的社会关系:《韩非子·备内》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医生善于吮吸人的伤口,嘴里含着人的血液,并不是因为有骨肉亲情,是为利益所驱使。因此造车的人制造车,就希望人们富有、地位尊贵;木匠制造棺材,就希望人们早夭、死亡。这并不是因为造车的人仁爱而木工邪恶。而是人不富贵车就卖不出去,人不死棺材就没人买,并不是其憎恨人,而是利益在于人的死亡)
其次看看韩非眼里的家庭关系:《韩非子·六反》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袵,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父母亲对于子女,生了儿子就祝贺他,生了女儿就亏待她。子女都是父母所生,但是儿子却受到祝贺,如果是女儿就亏待她,这是因为父母亲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利益、从自己的长远利益打算的缘故啊。所以,父母亲对于子女,尚且以盘算对自己是否有利的观念去对待他们,更何况是没有父子之恩的呢?)
《韩非子·外儲説左上》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子、父,至亲也,而或谯或怨者,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也。(人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对他抚养得马虎,孩子长大了就要埋怨父母;儿子长大成人,他对父母的供养微薄,父母就会发怒而责骂他。儿子和父亲,是最亲的,然而有时候会责骂、有时候会埋怨,这都是因为替他人着想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再来看看韩非眼里的君臣关系:《韩非子·难一》:"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臣出售死力而购买爵禄,君出售爵禄而购买死力。君臣之间,并非有父子般的恩情,只是出于利益上的考量。)
在韩非看来,君臣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都是有私心的。 这是人性的弱点,而且是天性使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生来的私心邪念,仅靠道德的力量是没有办法保持社会稳定的,儒家的仁义道德说说可以(比如儒家眼里被“高大上”包装着的“君君臣臣”的道德纲常在韩非眼里只不过是买卖关系),但是解决不了社会问题。
既然人人都有“好利恶害”和“就利避害”的本性,治理天下就要顺应人性,人性好利,统治者可以用物质奖励的办法鼓励他。人性恶罚,统治者就要以重罚来使民畏惧,只有凭借强大的法律去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限制不良现象。
法:是公布于众的法律,是君臣民共同遵守的东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就要立法严明执法明确。乱世用重典古来有之,严苛的法律可以让军民在抵抗侵略,或者兼并战争中上下同心无往而不胜,但在太平年代则人人自危,过于严苛的法律是强大的秦国在十几年间便瓦解了,后来刘邦的简约化的“约法三章”赢得了民心创立了汉朝。毕竟要发展就要创新,要创新就可能犯错,这也是小平同志为什么用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来给大家“松绑”, 看来不是法本身的好与坏,而是在不同的社会大背景下度的拿捏。
术:是指君主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动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君主不论听言、用人、视察都要用术,就可循名责实考核臣下,暗中窥探臣下,使百官心生畏惧,而不至于营私舞弊,从而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势:是指君主的势位、权要。老虎要有爪牙才能伤害人,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能制天下而征诸侯,是因为他有威势。桀纣那样的人,如果是平凡人,造成的伤害也就不会那么大。如果尧舜只是普通百姓,对于治国也不会有什么帮助。人君需要独掌军政大权,有权势才能控制国家。
韩非冷眼观察人性,认为治国必须正视人们的自利心理,因为人们趋利避害,所以设置赏罚,而且要厚赏重罚、信实必行。由于人们欲望无穷,用人方面必须有公平客观周密的办法,让臣子没有后门可走,臣子自然安分守己,尽心竭力。是其赤裸裸、血淋淋的把人世间的厉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的算计无情的揭露出来。
读韩非子,更多的是瞠目结舌、而非像老子那样的醍醐灌顶,或是庄子那样的茅塞顿开。司马迁是这样评价法家的: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概况的还是很准的。
可惜这个乱世中的明星,在到秦国后于秦王畅谈三昼夜,而遭到同学李斯的嫉妒,以过法下狱问罪。(李斯认为韩非是韩国贵族,终为韩不为秦,久留不用,必为后患,不如借故诛之)结果能秦王后悔的时候,李斯已经假借秦王名义,毒杀韩非,可怜韩非还在狱中哀求求见秦王……韩非在《说难》中对进言君主分析的那么透彻!自己却恰恰死在这个环节上!!(当时聊的太嗨忘记堤防?)秦王后悔后马上释放韩非,可惜还是被李斯先斩后奏……(始皇也有被人利用的时候?)哎~~ 最后借用司马迁的一句话来表达我的心情吧:“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