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颜色
——观《神迹》有感
“想不想看花海盛开,想不想看燕子归来”这些美好的景色对于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儿来讲,答案显而易见。多年前,法洛四联症还是不治之症,患儿难以存活,常常在分娩几个月内死亡,直到那个黑人清洁工的出现。
叙述者没有通过过去电影的夸张式表述,采用最简单的明暗,构建出了这家存在于上世纪的美国医学院。清洁工通过了教授的考核,成为了助理。在生活里两人亦师亦友,互相扶持,维维安帮助教授成功构建出法洛四联症的模型犬,教授也越来越离不开了这位可以做到像自己家一样熟悉器官的优秀助理。他们共同完成了着人类史上的第一例心脏病手术。
这是人类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件事,Blalock和Vivien合作突破现状并成功改写历史,通过手术挽救成千上万患有“蓝婴”疾病的儿童,同时这种手术命名为“Blalock-Vivien shunt”。
同时,这部电影证明着,伟大的努力终被认可。Vivien是一位黑人,在备受歧视的年代,他最大理想是做一名医生并一直努力。改造现有的手术器具,完成着别人无法想象的实验,成功构建模型。
对于医学史来讲,这是一部记录片式的艺术创作,是对于人类伟大智慧的歌颂与赞美,是对这场奇迹般地历史的书写。但是,对于那些病患来讲,我们能够看到,先人的进步代表着无数的生命被拯救。当某人叫嚣着眉笔的高低时有医生在为了病患的生命无限付出着。他说,很抱歉,我们实在买不起比金子还贵的化妆品,但是我们知道患者出院时的笑容并不需要修饰。
作为医学生,我们扪心自问,生命是什么颜色,是鲜血的红色还是其他的五彩,无论如何,我们都该知道,生命是有颜色的,当穿上白大褂的一刻,我们看到的是世界上最美的颜色,流动的血液,跳动的心脏,那是生命最本质的色彩。
作者:袁晨皓,南京医科大学23级天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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