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罕、拉加和兰彻是同寝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在印度的著名学府帝国工业大学就读。法罕其实并不想学工业设计,他想成为一名野外摄影师;拉加的家庭十分贫困,他的家人希望莱吉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以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而兰彻的身世一直是一个谜。这个谜要到他们毕业十年之后才能揭晓。
大学里的生活总是和学习、考试、爱情相伴。兰彻成绩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而且他对机械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热爱和天赋。而另外两个室友法罕和拉加则没有这么好的脑子,虽然学习很努力,但他们总是倒数的学生。法罕每天惦记着摄影,拉加每天畏首畏尾,早晚都要求神告佛以期自己考试通过。除了成绩出众之外,兰彻还是一个喜欢开导别人的人,他似乎是先知、又似乎是上天派来的神明,每每当他人在无助、错误或者是生活即将步入歧途的时候,他总是会恰当地出现,恰当地给予指点。因为他的这种高强的“本领”,他得罪了学校的院长、整蛊了只会死记硬背的同学、而且还得到了自己的爱情。
毕业前夕,院长把象征着荣誉的“太空笔”送给了兰彻,并告诉兰彻,他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学生。毕业的时候,法罕得到了一个匈牙利摄影师的工作邀请,拉加得到了公司的聘用,而兰彻则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学校。他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十年之后,当年被兰彻整蛊的“消音器”找了回来,他要带着拉加和法罕找到兰彻。在他被整蛊的那个夜晚,他和兰彻打了一个赌,要在十年之后一比“事业的成功”。如今他拿着高薪、开着沃尔沃,自诩为“成功人士”。于是他便带着“两个白痴”按照一个模糊的地址便走上了寻找兰彻的旅程。也许这更像是一次朝圣之旅。
旅途渐次展开,他们也在屡屡回忆着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而兰彻那离奇的身世和经历也将一点一点被揭露开来。结果总是出乎意料的,在一个硕大的学校里,在笑眯眯的兰彻面前,那个“成功人士”也不得不低下了自己高傲的脑袋。而当年和兰彻一坠爱河的姑娘最终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二、我的观后感
观后感,即观看后的感触(可以是收获、也可以是感动)。
此次我的观后感,让我想起了我的学生时期。
小学的我,最开始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警察,因为当初父母卖菜总会受到一些城管的欺负。
在我的印象中,菜摊被没收了好几次,渴望成为一名警察能够镇住他们,那个时候对警察的印象是既能维护社会治安,又能保护自己家人的英雄(那个时候对法律知之甚少,不明白,哪怕是警察也得依法办事)。
而后遇到一个幽默风趣的小学体育老师,每次一到下雨天,总会给我们讲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小故事,从他的故事里我对很多东西感到好奇,如科学、军事、历史、地理、天文等,有了做科学家的梦想。
后来我迷上了画画,因为画画可以让我将自己头脑中的构思在白纸上一一展现。也因为着迷于画画,对所学课本知识,丝毫不感兴趣,以至于每次上课很多时间都是在画画,从一年级画到了五年级,也正是因为迷上了画画,在四年级的时候,班上选了三个人去参加校园画画比赛,而我被选上,我爱好画画在班上无人不知,各任课老师都知道,那个时候太过沉迷,最初仅仅只是对白纸,后来只要是纸都可以,不管是算术本还是作文本、课本。
这样的结果直接导致我最后成为被老师放弃的几个人之一(差生中的差生),以至于每学期老师给我的报告册写了一个很长的评语,说了很多不中听的话,以至于我的父母都不想给我开家长会了。
后来上了初中,接触的知识面广了些,读了很多课外书。仗着有点所谓的真知拙见,开始对教育体制发表不同的看法,反对这种应试教育,同样也反对老师的教学风格,正如《三傻大闹宝莱坞》的兰彻那样,我公开怼老师,起初是上课的时候怼,后来发现每次怼完很爽,结果被叫到办公室,手被敲竹条打了二十下,疼的要命,写了一堆思过书,后来发现这种形式不太好,变成写作评击,最后班上文言文比赛,主要比谁解读文言文更好,于是我借此再度评击。评击了近一年,伤害的总是自己,而后发现就没意义了,就开始沉默是金,读点漫画、小说,玩玩文字游戏之类的。
再后来,随着阅历不断增加,明白了存在即合理。
遗憾的是越长大,想象力也就没那么丰富了,越长大越现实。不过好在阅读能够填补想象力的缺乏,于是爱上了阅读。
《三傻大闹宝莱坞》的法罕、拉加,很幸运,有这么一位导师型好友兰彻开导他们(虽然是电影,但现实也不乏这样的例子)。
最后愿大家all is well,送上面这首歌《Give Me Some Sunshine》给大家,一起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