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就是就是说,哪怕在偶然情况下聚集起来的一千个人,如果他们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大家自己有自己的想法,那么从心理学角度上来看,他们就根本不能构成一个群体。
相反,倘若是由有共同行动目标聚集起的一群人,哪怕这群人只有四五个,他们也可以构成一个群体。
·群体围观的变化
对于这个问题,勒庞的回答有些多元,甚至还有些零散。
他首先将群体的形成归因于重大偶然事件;时而归咎于种族差异,时而归因于应试教育弊端;一会儿强调演说家的蛊惑。一会儿又强调领袖的迷人魅力。
这种莫衷一是,不仅折射出不同群体的形成缘由是不尽相同的,而且一个群体的形成可能也需要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
无论如何,行动不受意识支配并且情感趋同发展的群体与持清醒意识的个体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急躁乖戾、情感夸张等特点,并且不同的种族或民族,他们的程度又不完全相同。
他认为,人在智力上可能会存在天壤之别,但是在性格和情感上却可以十分接近。即便是一群聪明绝顶的人,一旦聚集形成群体,智力就趋于庸俗化,在非专业之外的其他问题上也毫无见解。
这就让我想起了之前“抢购食盐”、“抢购日本马桶”、“抢购板蓝根”、“抢购双黄连”,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抢购双黄连”事件中,连“双黄莲蓉月饼”都被一抢而空。在抢购的人群中,不乏高学历者。
勒庞在书中提到“群体汇集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整个世界并不比伏尔泰睿智。但如果整个世界代表一个群体,伏尔泰肯定比整个世界睿智。”
勒庞关于教育的观点,让我眼前一亮。
他认为拉丁教育的主要危险就在于“认为背诵书本就可以拓展智力”,“从小学到博士或教师资格考试,一个年轻人只会死记硬背书本内容,而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教育对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
借用法国政治家儒勒·西蒙先生的一句话,“学习课文,熟记语法或文章大意,不断重复,认真模仿,这种教育方式实在可笑,所有功课成了一种信仰,学生以为老师绝不会犯错。这种教育只会削弱我们,并让我们能力尽失。”
这让我想起自己,一直以来我接受到的教育似乎正是如此。
应试教育下,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被动吸收知识。要想获得一个还算过得去的成绩,绝佳“窍门”就在于背诵,多背诵一些作文满分模板、答题高分模板等等,正如早年间一直在学生中间流传“背多分”理论——背的越多,分数就越高。
我们习惯将知识点强行输入在自己脑子里,边学边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记住的知识点,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应付考试后又会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将其遗忘。
答案大多是要通过背出来,而不是自己亲身感悟出来。答案只有一个,所谓的“参考答案”大概率就是“标准答案”。
所谓“努力”,就是看你愿不愿意花足够多的时间去背诵。对书上的知识点要做到“不断重复,认真模仿”,哪怕大家不知道为什么这篇文章需要背诵全文,只知道“背了有用”“考试会出”。
而对书上的内容、老师讲的话又从来不敢质疑,因为大家都说“书上怎么会说的不对呢”“老师怎么会说错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或许与我们接受的“听话式教育”有关,到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家里要听家长的话。
家长和学校致力于培养孩子“顺从、服从”的性格,削平个性差异,努力做到整齐划一,这样会更有利于管教。
但与此同时,似乎忽视了去培养孩子学会质疑的能力。这样一来,每当他们在学习或生活上发现别扭的地方,他们不会觉得是这个东西本身出了问题,他们只会反过来想自己,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
书中提到另外一点,“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地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出去。工人不想当工人,农民不想再做农民,下层资产阶级除让子女从事政府公职外不考虑其他可能的职业。学校不是让人为生活作好准备,而是将他们培养成公职人员;不必自我确定目标,也不用发挥任何主动性就可以获得成功。”
似乎真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一直以来,孩子的家长们就统一口径,认为老师、公务员是最好最适合孩子的职业,没有人会说服务员、清洁工是最好最适合孩子的职业,尽管大家生活中离不开服务员、清洁工。
一面教孩子在作文中赞扬清洁工为城市做的贡献,一面教训孩子“如果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得要去扫大街”。
读书的目的,真的就是为了获得一份舒服且薪水丰厚的工作吗?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这样的话:“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较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如果一个人能够从送外卖、当服务员中收获乐趣,获得充实,那么谁也没有资格去责怪他。但倘若这份职业你是被迫选择的,一旦离开就没有办法谋生,日日都煎熬,那无论是哪种职业都要再斟酌。
回到书上,勒庞在书中提到,“人生获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绝对无法学到这些东西。”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观点我其实也是比较赞同的。
人生怎样才算是成功的?这或许没有唯一的标准答案。
据我观察,身边的大多数人会把名利当成判断一个人是否成功的重要条件,并且这种观念已经在他们脑子里根深蒂固难以动摇,一旦有不同的声音,他们也只会轻描淡写的来上一句“你还年轻嘛”。
或许的确是因为“我还年轻”,迄今为止,我仍固执的认为,一个人的经验和经历是人生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勒庞认为“群体的一个普遍特征是极易受暗示。”
在论证这个观点的时候,他举了一个例子。
是一篇关于两个小女孩在塞纳河溺亡后被找回的报道。起先,这两个孩子已被十来个目击者毫不含糊地认出,鉴于所有证词如出一辙,预审法官对此也就毫不怀疑。但就在孩子准备要下葬的时候,人们偶然发现原本以为已经丧命的孩子还活着,而且她们实际上跟真正溺亡的小女孩相差甚远。第一位目击者成为幻觉的牺牲品后,他的证词就足以暗示所有其他的人。甚至连她自己的母亲也深受暗示的影响,连自己的孩子也认错了。
不得不承认,的确有这样的案例存在。
但是,是否就能够因为这些个案来推断出“群体普遍易受暗示”呢?我觉得这还是值得推敲的。我认为并不是大部分的母亲都会在群体暗示的作用下认错自己的孩子。
勒庞因为这个案例就下了结论“集体的观察结果最有可能出错,通常它仅代表一个人的幻觉,然后通过传染途经暗示他人。”我觉得这样的结论未免有些许草率。
美国创造学家A·F·奥斯本于1939年首次提出、1953年正式发表的一种激发性思维的方法叫做“头脑风暴法”。
意思是一组人聚集在一起来同时思考某事的方式,有点类似汉语的“集思广益”。
现在很多公司经常会使用“头脑风暴法”,争取大家的意见,来确定合适的方案,这种方法也极大吸收了不同人的观点、提高工作效率。
倘若真如勒庞所言“群体汇集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那这将会产生前后矛盾。
再回到这本书的内容,之所以会给我“像那么回事”又“不像那么回事”,因为作者在书中所提到的一些观点只给它下定义,说“xx是怎样的”但是却不谈它为什么是这样的。
书中的结论大都来自作者的经验和观察,没有考究的实验和严谨的逻辑推理,不能令人信服。
这样一来,其实又不得不承认很多观点其实是经不住仔细推敲的。
比如,群体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特点,比如“感情用事的”“愚蠢的”“盲目的”,但是提出这些观点的勒庞是否属于乌合之众的一员呢?教育有这样的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当真正成为家长的时候,同样的问题能够规避吗?这些问题仍是有待商榷的。
并且愚蠢、非理性只是群体的部分特征,在更多的时候,群体也会有可爱、正能量的一面,不是聚集在一起只会煽动别人的情绪。
说来惭愧,这本书其实我也只读了两遍,所以这也只能算是自己看完之后的一个读后感,很多想法或许还算不上成熟。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读者看完这本勒庞的《乌合之众》相信都会有不同的感觉,或许我几个月之后再看一遍可能还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勒庞的视角独特,对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的洞察力和思考极为别具一格。
《乌合之众》这本书的价值或许就在于,在这个群情汹涌的时代,我们需要时时警惕群体的力量,保持清醒,我们要不断反思,保持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