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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人的物种起源》读书笔记

2021-03-02 08:07:06  本文已影响人 

《牛人的物种起源》读书笔记

狗只讲恩属,不论是非,所谓桀犬吠尧是也。最坏的人,也可以有最好的狗,因为这“最好”者,标准只在于“吠非其主”口人有人道,狗有狗德,人被别人的狗咬死了,人们并不觉得那狗有什么不是,这虽然是犬监主义,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场。据说最好的狗,对主人最柔媚,永远夹着尾巴做狗,对不是主子的人毫无情面,不管高矮胖瘦、黑白妍媸,一概作势欲啮。假如这世上只有一个人,那还好办。但并不是这样,而且养狗的人也很多,走在这些人之间,犬牙交错,我们实在不知道是该怕人,还是该怕狗。

喜欢狗的形貌,不妨算是人情之常,我不敢非议;喜欢狗德,在我看来,就有点不同寻常。在中国,“狗”是骂人的话,可见爱狗的人,对狗也是看不起的,至于赫胥黎声称愿意做达尔文的斗犬,齐白石有一方印上刻着“青藤门下走狗”,不过是打比方而已。

一次在中学,手指被擦掉了一小块皮,我把它包起来,带回家给猫吃,我认为它有权尝尝人的味道。身为人类,我自然要考虑自已的安全,曾有一只猫不停地长大身体,我就很忧虑,怕它会长得像老虎那样大,然后把我吃掉。不过后来它跑丢了,我松了一口气。听说有养虎豹的人,我到动物园里看过猫科动物,觉得还是不动此想为好,因为我不相信它们会真正被驯服,这就是我喜欢它们的最主要的原因。

受苦是完善道德的必经之路。受的苦越可怕,她就有希望成为好人,好人都是哭出来的,谁要是多笑几声,顶多也就是个一般人。

古书上常有的记载是,哪里哪里出了好人,整个乡里都受了教化,坏人感悟自革,民风好得不得了,多少年都没有争讼。我根本不信这样的描述。所谓民风好,就是不打架,或“不争”,这可以用三种方式来实现,第一种是公正,不用争,第二种是暴力,不敢争,第三种就是有人退让,你要我的房子吗?拿去好了;你要我的地吗?拿去好了。于是相安无事。这种好人乡的政治,在我看来,并没有实际的长进,说不定还要更坏些。

几千年前出了几个好君王,人们叹了几千年的气:瞧,都是人不好,如果尽是这样的好人,岂不天下大治?几百年前出了几个好官,几百年后还有人叹气:瞧,都是人不好,如果尽是这样的好人,岂不天下大治?每年都出若干好人,每年都有人在我们耳边叹气。我说的这种好人,越是糟糕的社会越多,越是糊糕的制度越需要。如果社会不那么糟糕,就用不着好人来做牺牲;如果制度不那么糟糕,也用不着好人来转移视线。其实古代的治人者也不都是傻子,也知道表彰—个好人,大家就顺风而化的事是没有的,但还是不停地表彰,因为还有另一种目的。比如我把国家管得一塌糊涂,人们吃不饱或吃不好,这时有好人出现,把自己主动饿死,那些叫嚷肚子饿的人,就会惭愧,好像肚子饿,或者饿而难受是一件坏事。通过学习,和这样的好人一比照,所有尚未饿死的人,都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有一个好教师,椅子断了一条腿,就绑一截木棍,大家都喷喷赞叹,都忘了问一句为什么教师连把像样的椅子都用不起。当然,这里面需要一种风气作基础,就是大家都认为人都应该在道德上走到最高点。

—个社会,制度如果一塌糊涂,就会拿道德来顶缸。

为什么我们的传统,不是鼓励人追求快乐,而总是鼓励人受苦。民谚说“好人常受苦”,我们看从古到今的好人,活得高高兴兴的果然数不出几个,其他都是些个境遇悲惨的人,有的干脆就死于非命,如果一个人平素受苦不够,要成为道德的楷模,更是非死不可。我们似乎认为,受苦是完善道德的必经之路,受的苦越可怕,就越有希望成为好人,好人都是哭出来的,谁要是多笑几声,顶多也就是个一般人。翻开圣贤们的书,有两类话最常见,一类是怎样给别人树造麻烦,另—类是怎样忍受苦难。你要在里面找如何活得快乐,根本就找不着,除非是一些受苦就是快乐之类的话。好像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受苦,受的苦越多,就越有机会做好人。有一种论点说,让那些坏人去坏吧,别看他们吃得好住得好,把该是我们的都拿走了,但他们或者要下地狱,或者在道德上失败了,而在道德上失败,在我们的传统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然,只是好人才觉得可怕。而道德上的胜利者们只好继续受苦,从受苦走向受苦,从道德上的胜利走向道德上的胜利,别的方面却都失败。

要抢劫一两个人是很难的,一定要找一大堆人,才好下手,如果对方不是30多人,而是300多人,那就更妙,因为300多人,较之30多人,彼此间的张望、提防、算计、等待和幻想,一定也多上十倍。

我对两种事缺乏耐心,一是不可理喻的愚蠢,二是不可思议的怯懦。

近年爱国的中国人爱挂在嘴边的一件事,是说几个日本兵可以赶得一个几百人的村子鸡飞狗跳,甚至可以把村民们集合起来枪毙。论者从这种事里得出了一些有关民族性的结论,那些结论或者深刻得超出我的理解能力,或者肤浅得超出我的理解能力。在我看来,这种事和民族性没什么关系,如果非得和什么性有关的话,那也只和人性有关。我相信,换了中国兵到了日本村庄,也一样可以做到这一点,一样可以吆吆暍喝地如人无人之境,而那些数量上占上风的人,只会射出“愤怒的目光”,或者牢记什么仇什么的,如果还能活着记得的话。

从先前的集体性怯懦,到后来的集体性狂暴,古往今来,大事小事,不知演出了多少遍。从群羊到暴民本只有那么一点距离,而暴民总是向无力反抗的人去显示自己的豪勇,以掩饰其怯懦。

以他们的能力,要抢劫一两个人是很难的,一定要找一大堆人,才好下手,如果对方不是30多人,而是300多人,那就更妙,因为300多人,较之30多人,彼此间的张望、提防、算计、等待和幻想,一定也多上十倍。当然最好还是做大人物,有机会把更多的人集合起来,几百万,几千万,或者几亿人,那么无论他要对这些人做什么,都更好办了。

那时只教人做英雄,不教我们做普通人。怎么做普通人,我们一直没学习好。

我上小学的时候已经是70年代,还在要求学习刘文学。即使没有这种号召,读了课文,我们也都很眼红,恨不得有这样的做英雄的机会0 1961年,福建出了个张高谦,也是小孩子,抓住一个偷羊的人;1978年,也在四川,13岁的何远刚抓住了一个偷牛草的人;1979年,在河南商丘,二个叫王继秀的12岁小姑娘,抓住一个偷砍桐树的人。这三个孩子都被坏人杀死了。抓过小偷的孩子不少,但成为舆论英雄,十有八九,得要死掉才够格,但这一点,并没有令我们这些小学生气沮。因为在我们的年纪,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怕老师骂,怕父亲打屁股,怕马蜂蜇,就是不怕死。那个时代,全中国的少年儿童,至少有一半梦见过做刘文学,当然不是梦见被人扼死,而是梦见抓住坏人。抓坏人需要相当的运气,因为坏人毕竟只占“5%”,“95%”的好人都憋着抓他们,从概率上说,走运的人不会很多。

那时只教人做英雄,不教我们做普通人。怎么做普通人,我们一直没学习好。1988年,四川出了个赖宁,死于救火,有人议论说,大人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小孩子参加救火?其实大人也在救的,但小孩子之救火,难道不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么?在我看来,更有比照意义的,是这么多年来出了无数的见死不救的事以及各种奇怪的事,临事的人,都是大人,而且都是读过《刘文学的故事》的大人,这些人曾被教导做英雄,但后来不想做了,又没学会做普通人,只好做犬儒,在我看来,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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