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旗读后感 读后感范文

八年级语文下册第三单元作文范文——写读后感

2026-06-05 08:15:24  本文已影响人 

八年级语文下册第三单元作文范文——写读后感

初二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名人故事》叫在这本书里面,我印像最深的一个故事是【达·芬奇画鸡蛋】这个故事讲得是达·芬奇住在奇芬镇,他从小非常热爱大自然。而且他在读书的时候,每门功课都很优秀,特别是画画最为突出。有一次,他画了一张老师的速写给父亲看,父亲看了这幅画,觉得他有画画的天赋,就有意在这方面培养他。有一天,父亲让他画一面盾牌给他看。于是,达·芬奇收集了许多标本,终于画好了一面盾牌,这面盾牌上画着一个妖女,他把这面盾牌放在太阳底下。父亲看见了,差点被吓跑了!达·芬奇到了十六岁那年,父亲送他去大画家维罗奇奥那边学画画。后来,达·芬奇掌握了老师所传授的绘画和雕塑知识。

看了这本书,我要学习达·芬奇那顽强的'精神。有一句说,天才是百分之百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达·芬奇虽然有天赋,但重要的是靠他的努力和坚持不懈。

初二读书笔记 篇2

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就是疟疾),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政府却传来消息,要派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作者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她将童年的回忆写成一本书,书里充满了美国早期拓荒时代的精神,勇敢、简朴、坚强,跟我们现代真的有天壤之别。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初二读书笔记 篇3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大奇人,一是拿破伦,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海伦在书中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有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为什么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初二读书笔记 篇4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初二读书笔记 篇5

低着头,我匆匆地跑进房间,啪的一声狠狠地把门关上,屋子里只剩下滴答的钟声。屋子里静悄悄的。趴在桌上看到那大雨像箭般地射下来。看那高挺的大树,绿油油的小草正抵着那倾盆大雨的冲打。又看那地上的小红花被雨水冲打得惨不可赌,犹如我今天考试失利的落魄心灵是一致的。从那朵花的身上,也从我自己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理想是多么的高不可攀。我怀着满脑子的心事,疲倦地睡着了。

雨持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我走到了那湿漉漉的院子里。看到那依然高挺的大树,看到那挺立的小草,而我更想看的`是那与我同病相邻的花。让我感到震撼的是,这朵花又长出了一个可爱的花苞来。用手轻轻地抚摸着那渗着残花的泥土,突然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那场雨毁了这朵小红花,而这朵小红花却用它的花瓣来滋润着它的下一代。

我嘴角微微地扬了起来,看着这花。我突然想起一句诗句“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就如我这次的失败,其实不算是什么,只要能够去改正、去努力的话。下一次肯定会有更好的成果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这一刻,我真的明白了。

初二读书笔记 篇6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我们唯有乘风破浪!

有时候我们明知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总会为了一些细微的小事而要死要活的,平白让人看了笑话,惹人非议。现如今我依旧相信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靠着这句话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我想信你们我总有一句话让你刻骨铭心,至今不忘。遇到困难时就多想想你的那句话,一切就会又不一样了。

每个人的成长不同,有的人向往阳光,可有的人却向往黑暗。有的人感谢风雨带来的磨难,有的人却无法原谅它所带来的伤害。我不知道我属于那一类,或许都有吧。我是一个没有追求的人,因为没有梦想所以黯淡无光。我的生活似乎都是随机应变,走一步看一步。我不喜欢计划,所以我的整个处事都是随机应变以不变应万变。所以过得也就是好是坏的。我的随机应变是好,可是我没有目标是坏。人总是要踏出你不想踏出的.那一步的。

我们总是不顺心是因为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总是不停的得到却又不停的失去。然后又后悔,又想着重新得到。所以,我们的生活总是不容易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也就有了路。所以我们生活是要靠我们自己去走的,有句话说得好,人生没有等出来的美丽,只有走出来的辉煌。这句话是贴在我们教室后面的话,现在与你们共勉。

没有伞的孩子就只能努力的奔跑,风雨总会有停止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坚持到底。当风雨离去了,生活会还你一片蓝天,赠你一道彩虹。放宽心一切不美好最终都会过去的。笑一笑,生活才能多些阳光!

世事轮回,因缘际会,一切皆有定数,不恋过往,不负流年,如此甚好!

初二读书笔记 篇7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你真的只是比较倒霉而已。”这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听起来很病态对吧?从这里看得出主人的心里的确有些许黑暗、些许病态。可是为什么呢?文中作者提到过主人公的形象——“作为一个带着高度近视眼镜,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的吊车尾差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最后一排属于自己的位置,默默观察班上的每一个同学。”

“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这一切似乎都在标志着:“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孤立她,远离她。这样的她身边注定是没有朋友的,她乐观不起来,因为心里找不到乐观的理由,于是只能被迫接受黑暗。

故事中的班长从头到尾都在扮演一个受害者,无缘无故的被人当做靶子,被攻击、被嘲笑,很可怜。可事实上,他们班上的每一个人都在间接的促成这件事,或许就连班长本人也间接的做了凶手。

作者曾写过:“我站在不远处注视着她,心里升起一丝怜悯,但也只有那么一丝而已。”这段话,说明主人公的人性还未泯灭。只可惜,世界从未怜悯过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怜悯世界。主人公还只是个高中生,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已,究竟是什么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变得如此冷漠?看过我前面写的那些内容,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作者其实想告诉我们的,很简单——多多关心身边的些不善交流的同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

另外,那些被孤立的同学,自己也要注意。看看文中的主人公——“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全身上下好像无一个地方不在说:“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毕竟人类都是视觉动物,这样一个人真的很难让人对她产生好感,主动接近她,跟她做朋友。记住,只有你对别人报以微笑,别人才会回馈你以微笑。

初二读书笔记 篇8

我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初二读书笔记 篇9

乍是看厌了春的妩媚,夏的妖娆,秋的无情,冬的冷酷,罢了,竟迷上了书。

不论何时,似乎都离不开书。那时大概是五六岁吧,一个甚是奇怪的萌想在我头脑闪过:

与书“作对”。这种作对可不是不读书,相反,我立志要把世界上的书全部读完!唉,世界上的书哪能读完呀,只不过是那时异想天开罢了。)那就从四大名著读起吧,作为起跑点。可我发现这并不容易,对于那是一个孩儿童来说,一大堆文言文,再加上书中的插画少之又少,看着不叫人头疼才怪呢!于是,小懒虫在我心中挠痒痒,想打退堂鼓,可又忽然想起“刚立了不久的志”,硬读下去吧。咦,虽无插画,又是文言文,但根据平时的语文素养,还有书中的注释,大体意思还是略知一二的,还挺有趣的'哩!也许那时,我就与书结缘。

小时候认识的字也少,不过100来字,所以,难免会出现什么花“奔”呀,水“许”转之类的,而书恰恰给我点出这些错误,指点迷津。啊,我与书结为了朋友!

长大后,时间自然而然不像小时候那么宽裕了。逮着周末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毫不怠慢的去见这位老朋友。也许是怀念童年的原因吧,最近对绘本感了兴趣。瞧那充满童心的插画,活泼的语言字里行间透着无限的惬意。语言虽简短,但却精炼,富有诗意。

在书里,每一件物品包括人,都是一个曼妙的文字,一段精炼的语句,正因为如此,书让我懂得了自信,让我找回了童趣,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更让我学会了做人。

我的生命因书而精彩。

我爱读书。我与书结缘。

初二读书笔记 篇10

秋天,可以是一个丰收喜庆的季节,也可以是一个萧瑟寒冷的季节,如果没有珍惜秋天,迎来的几时刺骨的寒冬……就像菲利普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玛利亚一样,从此活在痛苦中。

三十年前的一天,菲利普和心爱的姑娘玛利亚分道扬镳,分开的原因并不是大家想得这么悲情,不是家长反对,不是第三者介入,更不是因为不爱。只是因为他们在结婚的仪式上产生了分歧:玛利亚一家因为信仰,希望在教堂里结婚,而自以为是先进分子的菲利普则不希望延续这种封建的传统,应该要登记结婚!因为在这个事情上两人达不到共识,结果只能分开。或许很多人会觉得这个理由很可笑,但是,这却真实地反映了主人公的可信价值观念。分开之后两人开始了新的生活,并各自成立了家庭,然后两人并不爱自己的另一半。菲利普偶然会思念那个心爱的女孩,但是也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的那个决定。

直到有一天……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经过的殡仪车,并得知躺在里面的就是他心爱的玛利亚,是的,玛利亚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自己失去了挚爱,但是,思想已经固化的他,怎么也不会意识到,这一切都悲剧都是因为他所坚持的原则。

菲利普是一个可悲,可恨,也可怜的人。

他热血,他关心政治,他有自己的.一套想法。虽然他连共青团员都不是,但是他却一直热衷于政治,村上一切关于政治的活动和讨论都少不了他,他积极地参与政治,并且他暗自为自己感到自豪,感觉自己思想前卫,先进。但是,正是因为这些想法,让他抛弃了心爱的女孩,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但是转念一想,为什么大家都要求菲利普做出妥协,难道玛利亚不能牺牲吗?这让我想起了《蝴蝶夫人》里面的巧巧桑,一个日本的女人爱上了无情的美国军官,并为了背叛自己的宗教,遭到族人的唾弃,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当爱情和原则发生冲突,究竟应该怎么选择?

初二读书笔记 篇11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里,简·爱倒在了圣约翰家门前。随后一个信仰上帝的牧师圣约翰将他个人的力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圣约翰沉默寡言、热爱读书,看起来就是一个怪人。但是圣约翰身为一个牧师,一心信仰上帝,在他看来即使为上帝也舍生赴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他的生活本来有“大好前景”:大量的财产,结婚的期限也不远了,幸福的未来就在眼前。经过痛苦的思考,圣约翰决定离开欧洲,奔赴可能“活不了三个月”的印度。痛苦、孤独和劳累没有什么是可以阻止他的。在传教快结束时,以苦干为乐的他在信中看到三个妹妹都获得了幸福,他不嫉妒,更不后悔。面对即将到来的死神,他反而更期待能得到上帝的接纳与恩典,他这个忠诚的传教士终于会被他的主招去,如愿以偿地得到那应得的报酬和他那不朽的桂冠,享受永久的欢乐了。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今年的抗洪抢险。此次灾情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在最险峻的`日子里,所有电台都在跟踪报道。参加抗洪抢险的人们,都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棚里,生活的不便自不必说,试想突然一处防堤塌陷,河水以瀑布之势向下涌,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深不见底的江流随时都可能夺去他们的性命,巨大的恐惧压抑在他们的心头,直接影响了他们的行动,危险就会悄然袭来。如此看来,不上抗洪前线,稳定的工作,温馨的家庭,没有烦恼,没有压力,危险就更不会存在了。但为什么会有一批批解放军战士、基层干部、志愿者前赴后继去抗洪抢险的前线呢?难道这不是信仰的力量吗?这奔赴前线的勇士们不正是一个个圣约翰的化身吗?

圣约翰说过:“上帝赐予我一项使命,我要肩负它远行,很好地传播福音。”

作为中学生,求学的艰苦、睡眠不足的痛苦,还要从面对千千万万小伙伴的竞争,谈何容易?要想做到攻坚克难,苦中求乐,须心怀报效国家的信仰。唯有如此,才能勇往直前,有所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初二读书笔记 篇12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看“中庸”这两个字的。或许在现代汉语中它含有一些贬义的成分。但《论语》中所说的中庸,或者说我这里所说的中庸,却不是那个意思。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第六)。其中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金山词霸?高级汉语大词典)。个人觉得,还可以推而广之,将中庸解释为:不走极端,寻找矛盾双方之间的平衡点。应该说,这是贯穿整部《论语》的一个重要思想。我们不妨看几个例子。

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

所以,我主张这样读论语:仅仅把它当作一部书,不带历史偏见地来读。

这样读一读,我觉得,《论语》本身并不是框框条条道德规范。它是鲜活的生活。

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角色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所以显得十分自然。

孔子主张以礼治国。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所谓僭越的事情不断发生。孔子坚决维护周礼,大夫季平子私自用天子礼乐“八佾舞于庭”,孔子闻之大发脾气道:“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他要求正名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企图通过正名分来匡正每个人的行为,建立一个和谐而有秩序的社会。孔子要求“为国以礼”,也是德政思想的一种体现。他反对以高压手段维护统治,主张好的政治是“以德”、“以礼”来引导民众,形成一种和谐的社会氛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对普通民众施以礼,突破了奴隶社会“礼不下大夫”的限制,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

初二读书笔记 篇13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可是他见多识广,明白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此刻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期望不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期望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期望”困难重重,可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期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原先读书是多么的趣味,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初二读书笔记 篇14

读完《冰心散文》中的《圈儿》这篇文章,一股感悟的清泉涌上心头,一份莫名的慷慨酝酿在我的心中。

《圈儿》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每个人刚刚出世,就被一个圈儿笼罩着,圈儿内只有黑暗、苦恼和悲伤;而圈外却是一片光明、快乐和自由。随着人的年龄渐渐增长,圈儿便会慢慢往里收缩,若想跳出圈儿,只有忍耐、努力。否则,将会被永远囚禁在里面。读着,读着,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圈儿,在向我逼来。

在这篇文章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圈儿在往里收缩时,作者并不是等待死神的降临,而是忍耐着、努力着。“圈儿”之所以能被劈开,让作者跳出了去,是因为作者持之以恒、迎难而上。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遇到艰难坎坷后,往往只是恐惧,打退堂鼓;遇到不幸后,只是伤心。哪还有坚持不懈的`人?哪还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我坚信“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事实的确如此,在我身上就发生过这样的事:记得在五年级上学期时,我光荣地当上了校升旗手,却遇到了一件让人头疼的事—因为我不太会结旗绳,所以时常被同学们笑话。面对同学的冷嘲热讽,我有些受不了了,本想向总辅导员提出申请换人算了,可不知怎么的,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涌上心来:堂堂一个大队委员,连这么一点挫折就受不了,这么一点困难不会克服,今后怎么能胜任老师的重托,怎么能更好地为同学服务呢?想到这里,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学会结绳,一定要做一个合格的升旗手。心动不如行动,我向老师请教,向会结的同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练习,我终于学会了,同学们向我投来了敬佩的目光。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被这“拦路虎”挡住,不就像被“圈儿”圈住,只能被永远囚禁在里面一样吗?

人生的路总是布满了荆棘,充满了坎坷,就像那将人困在黑暗中的圈儿。但只要勇于面对,就一定能够打破“圈”的束缚,摆脱苦恼和悲伤,重见光明。

初二读书笔记 篇15

童年,谁没有经历过呢?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展现出来的却与我们的截然不同。

它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三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不得不说,阿廖沙的童年是长期生活在阴暗、痛苦和恐惧之下的。当他三岁时,便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随着家业的衰落而变得愈加专横残暴。隔三差五地就将家里的孩子暴打一顿。有此因阿廖沙犯了错误而将他打得失去了知觉。两个舅舅也是为了阿廖沙母亲的那笔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弥漫的仇恨之雾。

但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过着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员工格里戈里??外祖母给他的影响是最深的。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能胜恶。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心灵上的.慰藉。

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生活的困苦并不足以让他退却,他总是坚强地生活下去,因为他深信:黑暗终究过去,未来将走向光明!这不正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精神吗?

相比之下,我们这些父母的掌上明珠可要幸福多了。我们现在的任务仅仅只是学习,尽管如此,我们也要怨天怨地。想想吧,在那时候,就连学习也算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了,多少人只得在家干活维持生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上学的权利。另外,每当有挫折时,就想选择放弃,为什么不尝试下挑战呢?是应该学习阿廖沙坚强勇敢的精神。

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我们身边一切美好的事物。

初二读书笔记 篇16

今天,我读了《军犬黑子》这篇文章后,感触很深,使我懂得了一个人生哲理:做人要讲诚信,也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军犬黑子》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只军犬它叫黑子,极其的聪明。几个训导员决定用特殊的方法测试一下,黑子的反应能力。他们找来十几个人,让其中一个人“偷”一件物品,然后藏起来。让黑子找到丢失的物品和“小偷”。黑子准确无误的找到了丢失的物品,到他拉出“小偷”时,训导员说它找错人了,它返回队伍又拉出了那个小偷,指导员又说不,终于黑子的自信被击垮,从队伍里随便拉出来了一个人,训导员和队伍里的人哈哈大笑,黑子顿时明白这是一场骗局,它垂下头走了,训导员怎么认错它也不听,后来黑子不再信任所有人,同时它性情大变,训导队只好安排它退役。
读完文章,我的心一直不平静。我为黑子感到同情,我想对那些训导员说: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它和人类相比,除了不会说话,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都是有自尊的!人类有什么资格去践踏它的自尊!一只狗,可能陪了你很久,可能给你带来很多欢乐,当它感觉自己被背叛的时候,它会哭,它会伤心流泪,它会不再相信你,它会远离你,这个时候,你的多少后悔挽留都是毫无意义的`!它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都是不希望自尊被侮辱的。因为它是你朋友,因为他对你的忠诚,你怎么忍心去伤害你的朋友呢!你的这种行为,连狗都不如!即使,你不是有意的,但是你会想到这个方法就代表你没有考虑过黑子的自尊心!你,也就永远失去了这个朋友。
有人说,黑子只是一只狗,即使失去也没什么的,那么,这样的人,我告诉你,你、错了,你不只是伤害了一只狗,你是对生灵那种和人一样的感情色彩的藐视!
可想而知,只要稍稍抹上一点点污渍,我们就失去了真挚,纯真的友谊,那污渍就是欺骗。所以在生活我们要真诚待人,不要欺骗别人,否则就成为终身抹不掉的污渍,永远失去朋友,亲人。


初二读书笔记 篇17

《方与圆》的内容涉及了品质培养,气质培养,人性,处世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等等很多。目的就是想帮助你人生更快乐,事业更成功。这本书有一句话我是很喜欢的就是美国著名教育家卡儿罗杰斯的一句话:“谁也不能教会谁任何东西”。知识是没有谁能教会你的,要真正掌握知识,将知识变成自己的财富,只能靠自己。

教师的作用,书的作用只是外因,要改变总要靠自己的,即内因。开篇就介绍了怎样成功的3个方面,

一、激发成功的欲望;人要成功就要有一种始终不渝的奋斗精神。这种精神的强弱真取决于你成功的欲望的大小,你必须将欲望之火激发到白炽状态。现在我们不曾拥有,这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我们不敢向往拥有。人生最大的悲剧就在于梦想的消失。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梦想,也就预示着他人生的浪漫剧将下了帷幕。人人都应该有一个梦,没有梦想,生命就会枯竭。所以我们应该有一种发展的欲望去激发自己的实力“做人就要响当当,永远不要做生活的乞丐。”

二、运用大脑,每一个成功者的座右铭;大脑是一个很复杂的,也是世界上最奇妙,最无可比拟的成功辅助机器。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它,但我们应该怎样去运用它呢?是人云亦云的让自己的大脑去适应那平凡的,大众化的思想,让自己的大脑变得平庸;还是自己在吸收知识时努力创新,打破平庸,独具一格。这就看你怎么去选择。我们任何人要取得任何意义上的'成功都必须运用我们的头脑去思考,只有用思考的利剑才能去获取机会,获取成功;

三、行动,才能导向成功;光会说会想而没有实际行动是没有用的,哪怕你那个想法多么有用,多么有利于人们,多么创新。

实践才是最好的导师,你要获得人生的知识,就要亲身去实践,行动才是对你是否真正具备自信勇气的严峻考验,思想上的震撼,情感上的激动都只是短暂的,真正重要的还是行动,行动……

初二读书笔记 篇18

我看了《宝莲灯》这本书,它是一个民间传说的故事。故事讲的是王母娘娘赐给了三圣母娘娘一个宝莲灯。当时,王圣母娘娘还不知道这是个宝灯。只要把宝灯一点,灯光就可以把外面的东西全部照得灯火通明,装扮成比白天更美的不夜城。但是王圣母娘娘和一个凡人结了婚,违反了天上的规矩,结果被她的哥哥二?神知道了,就把她关时了黑风洞里。王圣母娘娘的儿子沉香准备去救他的妈妈,他在路上问了很多人黑风洞在哪里,有一个人说一直往那儿走,他就一直走,突然,眼前出现了蓝蓝的水,清清的水底小鱼儿尽情地游玩。沉香哭了,不知该如何办,不知黑风洞在哪里。这时,一位老神仙出现了,他问沉香“好孩子,你为什么要哭?”沉香把他妈妈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神仙,老神仙告诉他说:“要找到黑风洞,必须先把河里的.水全部吸干,然后拿到宝莲灯就可以救你的妈妈了。”

老神仙拿了个仙丹,让沉香把它吞了,就会变得力大无穷。他告诉沉香对岸有一把神斧在一块巨石上,要把它使劲往上一提,铁链断了后就可以拿到神斧去挖个洞了。

沉香拿到了神斧挖了个洞,水一下子被吸干了,但他没有找到黑风洞。他来到二?神的庙前喊了几声,却没有人出来开门,他发怒了,用斧子一砍,门哐当一声烂了,他进去找二?神,却不见他的影子,后来在院子后面找到了二?神,就问:“我的妈妈呢?”“在黑风洞里。”“给我宝莲灯。”“你拿它干什么?”沉香回答:“救妈妈。”二?神怒了,说:“你为什么救你的妈妈”沉香说:“因为她是我的妈妈,你这个坏舅舅。”后来,沉香夺到了宝莲灯,却是个假的。他又夺到了真的宝莲灯,救出妈妈。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沉香的舅舅二?神真是太狠心,竟然对自已的妹妹下手,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我觉得沉香很勇敢,他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不顾一切地救出了她妈妈,他是答谢他妈妈养育了他,报达他的妈妈。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可惜现在不是那个年代,那只是一个传说

初二读书笔记 篇19

暑假里,我读了《活着》这本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正如作者所说:“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旧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想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这部作品中,富贵因为好赌,输光了家产,却侥幸逃脱土改枪毙地主一难;老医生被打成了反革命,结果医院没人会治疗;春生参加了革命,最后却被害死……冥冥当中,这似乎都是命中注定。

正如中国的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时虽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

余华给主人公福贵的人生苦难找到了的缓解之路——忍耐!这就使得这部作品的叙述都因这种宽阔的忍耐而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

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苦难中磨炼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含着一切。不论多大的苦难降临,福贵都把它化解在无边的忍耐中,最终达到与孤单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忍耐”是一种柔韧的品质,时刻保卫内心免遭苦难这种生活暴力的破坏。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也就是说,恒久的忍耐可产生爱。福贵就是这样的,他无法改变贫困、苦难、死亡的内部规则,于是用坚忍、平和的心境去注视人生,用自己特有的幽默、乐观战胜岁月,进入一种淡泊宁静的境地。然而苦难真的能像余华所写的那样,消失于幽默与乐观之中吗?我想,这也未必能够……

苦难作为一种遭遇,可以很快过去并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对于福贵来说,苦难已经贯穿在了他的整个人生中,成为了他基本的存在状况,除非他死才能消失,但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苦难呢?

正如书后所说:“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初二读书笔记 篇20

说起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故事,许多朋友并不感到陌生,因为它们都出自英国杰出的著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讽剌小说《格列佛游》。《格列佛游记》叙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等虚构的国度所经历的有趣的故事

格列佛每到一个幻想的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耳闻目睹,无奇不有。这本书的构思奇特,想象丰富,尤其是第三章中所描写的飞岛国的设计师们的许多大胆的想法和发明,如用蜘蛛丝代替蚕丝,语言组合机,无毛绵羊等,都表达了作者对科学的期许和梦想。

现在,我来介绍一下这里面的故事。在第一部小人国游记中,格列佛作为随船医生和船长一起去南太平洋航行,但船触礁沉了,格列佛和几位船员放下救生船划走了,但马上就被风吹翻了,格列佛的双脚在他没有力气再动的时候,触到了浅滩。格列佛走到岸边,沉沉睡去。但第二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被钉在地上了。有很多小人儿在往格列佛身上爬,格列佛立马叫了起来。小人儿从他身上向下跳,摔断了腿。格列佛弄断了几根绳子,小人儿立马用箭射格列佛,格列佛只能停止挣扎。格列佛吃了小人儿们送来的肉和饮料,擦了药膏,便睡了。醒来时已被铁链捆住在一座古庙里……随后小人国的两个官员对格列佛进行搜身,除了他的一些武器被上缴外,其他搜出的东西全部归还格列佛。后来,国王发了一份释放格列佛的文书,格列佛宣誓之后,终于获得了自由。格列佛一直帮小人国做事,却受到财政大臣的陷害。由于受到陷害,格列佛只能到邻国伯利夫斯卡,在那里找到了一艘小船,并利用它回到了英国。

在小人国里,格列佛是座大人山,而在大人国里却小得可怜,连蜗牛都能把格列佛绊倒,在这里他同样受到了国王很好的待遇……在随后的飞岛国游记和慧马国游记中,格列佛也受到了或好或坏的待遇。在离开慧马国回到家时,过了好久他才习惯与人相处,也许是在外面的遭遇影响的吧!

《格列佛游记》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呀!

《老人与海》读后感

第一次读《老人与海》,便觉得体内有一股冲动,有一种被长期束缚之后获得自由的快感。老渔夫桑提亚哥的“硬汉子”形象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他出海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后来斗智斗勇,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返航途中又一路与鲨鱼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掉,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架——“足有18英尺长”。《老人与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节小说,更像是一部寓言小说。作者借助老人桑提亚哥的故事,表现的是在生与死的搏斗中的硬汉精神。作者用富于象征的笔法将他的“硬汉子”送到大自然中,让他在海上与大马林鱼和凶恶的鲨鱼群进行惊心动魄的搏斗,以表现主人公“在重压下的优美风度”。

“打不垮”是硬汉桑提亚哥的表现,也是小说的主题之一。譬如说,他与大马林鱼相持一天半的时间,左手一直抽筋,像蜷曲的鹰爪,右手被绳子勒得出了血。他把手浸在海水里说:“不坏,痛苦对一个男子汉来说不算什么。”在与大马林鱼搏斗到最后关头,他头晕目眩,仍自言自语:“斗不过你吗?你是永远不会垮的吗?”海明威把世界看成一个竞技场,任何英雄的行为都是可以实现的。正如作品所说,“人可以被消灭,但就是不能被打败”。真正的硬汉是敢于向命运、向自然、向失败挑战的人。他可能在拼搏中一次次地失败,但他的精神是永远不会垮的,这就是人的尊严所在。人也只有在这种英勇的拼搏中超越自我,才能证明自身的价值。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故意安排了一个情节:老渔夫的孤独与失败被一个孩子所理解,老人留给孩子的是“打不败”的精神。这个结尾似乎有点凄凉,但小说带给我的那股冲动是抹不去的。

读完小说,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常听人说:现在的学生很累。不错,升学压力,社会压力,甚至还有家庭压力,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因此,有人逃避了,退缩了,他们不是硬汉;有人在失败后痛哭流涕,甚至自寻短见,他们也不是硬汉;有些人侥幸成功了,便沾沾自喜,目空一切,他们更不是硬汉。真正的硬汉子是跌倒了爬起来,爬起来后更想跳起来的人。

做一个硬汉,我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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