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鲁滨逊漂流记》是本好书,很值得一读,很想看看这鲁滨逊是何许人也,而这漂流记又是怎么回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终于买了一本。
刚捧起这本书时,我显然被封面上的鲁滨逊吓了一跳,凌乱的“鸡窝头,”脏兮兮的脸庞,黑乎乎的鼻头,几乎瞧不见的嘴巴,满脸的胡碴,还有那望着远处的呆滞的目光,简直就是一个放大了的“芋头”嘛!带着好奇心,我走进了这本书。不到几天,我就读完了,书中的鲁滨逊出生于中阶级家庭,有着远大的抱负,尤其喜爱航海,后来每次出海都不是一帆风顺。差点儿被淹死;第三次被海盗抓了当奴隶,逃到巴西后在那里发了财,但他喜爱航海的心仍旧没有消失,最终滞留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凭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大自然作斗争,生存了下来,后来回到自己的国家。
起初,我对鲁滨逊的印象并不好,并不觉得他像别人口中说的那么勇敢什么的,反倒觉得他是那么的叛逆而又懦弱,不听父母的话留在家中,却坚持航海,直到离家出走,在他人生航海时,他几乎被风浪的凶猛吓破了胆,还请求上帝如果自己能活下来,就一定做个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到父母的怀抱。在登上那荒岛之际,他在岛上狂奔,捶头顿足,还拼命喊叫,叫着:“我完了,我完了。”最后,竟像个孩子似的放声痛苦,虽说每个人都会惧怕在这荒岛之上,但鲁滨逊不是已经做好准备,做好面对一切困难,坚持他那航海梦的准备了吗?哎,他太懦弱了,太另人失望了。
后来,我对他渐渐改观了,认为他是一个勇敢、有商业头脑的人,在巴西时,他不仅有了一个红红火火的种植园,还学会了当地的语言,后来,孤身一人处于荒岛上的他,勇敢的与大自然作斗争,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所等困难。他热爱劳动,他有智慧。他用火枪征服了当地的土著人,使他们成为他的奴仆,强迫他们信仰他所信奉的的《圣经》。他还教化了一个不会说话的野人,他仿佛是一个国王。
这就是鲁滨逊,一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的人,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并没有将他打败,反而筑就了他乐观向上,勇敢,聪明而且顽强的精神。这精神也将回激励着我,我将会同他一起加油,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