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与社会不合群的人,一个被世界排挤的人。是他看待生活毫无意义,还是看透了世界?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按时间叙述,主要描述了母亲离世后到用枪杀死阿拉伯人中间莫尔索内心的自发流露。期间的事情都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第二部分主要讲审判默尔索,司法机构按固有的逻辑,努力让过去偶然发生的事情与这件案子扯上关系,将莫尔索定为一个杀人魔与没有情感的人,最后判处他死刑。
主角默尔索与母亲关系并不差,但是在母亲的葬礼上,他既没打算去看母亲最后一眼,也没流一滴泪,反而更在意棺材上的钉子、屋子的照明,以及炎热的天气。并且第二天,他就毫无负担地约女孩看电影。在被控杀人时,所有人都在讨论他关于母亲葬礼的一系列表现,试图证明他是一个反社会的人,最后也因此判处他死刑。
这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个体被群体驱逐的故事,为什么主角那么毫无感情?应该先要了解“荒诞”这一词,西方哲理是形容人生毫无意义的,所有意义都是人为设定的闹剧中的规则,一场闹剧,几十年、上百年,闹完即止。主角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只注重当下,未来和过去都不比当下更有意义。而在当母亲死去之后,他也知道母亲的“当下”已经结束了,没有任何人有权利为母亲哭泣。
“我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甚至很感兴趣,要看一看审案的场面,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种机会。”面对自己的审判,虽然如此看待,但并不代表“我”是精神分裂者,只是因为我不合群。所有人都认为死是痛苦,只有“我”认为妈妈的死是一种解脱。所有人都认为审判是审判人的性格,“我”认为是审判人的行为,这种审判是没有意义的。
许多事情只不过是迎合大众的喜恶而已,满口仁义道德,却毫无意义,法律没有确切的标准,则国将不国民将不民!这让我不禁想到战国时期楚国大夫屈原,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要么加入社会,与芸芸众生沉醉不知归路,要么当局外人,冷眼旁观这场闹剧。
“他期望人类对他自己严惩不待,而且,要直言不讳,这种罪恶所引起的他的憎恶,几乎不逊于他面对他葬礼的冷漠态度所感到的憎恶。”这一句是主人公转述给检察官的话。只是因为主人公在他母亲的葬礼上并没有哭,就把他的案子和一个杀父案放在同一等级。就因为这么一个所谓正确的真理,而轻易地判定主人公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实际上这不单单是检察官的想法,生活中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从古至今,人们一直被所谓的“真理”以及“正确”所捆绑束缚。什么是正确?什么又是不正确?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或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自己的价值,发挥自己的价值。我想这就是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真正永恒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