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罗德某天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的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而哈罗德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自己去邮寄,当他经过一个个邮筒,总舍不得将信寄出。直到路过加油站,与一个女孩聊天后,他当机立断走路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为了这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本书主要讲其在步行途中的种种经历,所见所闻,以及间或对自己人生的回味。
朝圣路上遇到的都是平凡人,他们有着自己的故事,哈罗德是他们的过客,有的人快乐,有的人悲伤,有的人隐忍,有的人闪躲,有的人迎面而上。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也遇见了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一路上,脚伤累累,走走停停,身体陷入极度痛楚和疲乏,然而,却丝毫不影响思维的活跃,曾经陷入黑暗与封冻的记忆,慢慢弥散开来……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
这是一次没有任何准备的出行,甚至没有向妻子道别,看似一切随心所欲,一切仓促鲁莽。苦行僧一样的朝圣对哈罗德来说,不啻为一次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壮行。
现代生活中,我们总是忙于接受、消化新信息,鲜有时间静下心来与自己对话谈心。其实,自我修行的方式有很多,跑步健身、看书写字、登山旅行、烹饪煮茶,可生活节奏快得让我们总是行色匆匆,唯恐哪天被时代的潮水所淹没。有时,真该学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那份坚守。
在我看来,哈罗德算不上伟大,他身上的很多特质更是我诟病的,只能说朝圣让他有了惊人的改变。他和他的父亲、他的儿子,让我再次意识到原生家庭的重要性。童年的肯定是基石,是人生暖色的基础,少年的肯定是骨架,是能否持久的要素。而这些,都将深深地影响成年后的我们。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过去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真正面对才能打开,最终获得理解和宽恕。
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们无法决定永远有多久,但愿一起时,没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