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作品有个最大的特征,就是把魔幻现实主义跟民间故事、历史跟当代社会的状况融合在一起了。这本书是莫言的第三部长篇小说,他自己曾说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某天读报纸读到了一个陪酒员的自述,然后根据这个故事虚构了酒国这么一个矿山城市,讲了上世纪90年代非常严重的公款吃喝现象,是一本带有比较尖锐的社会批判意义的小说。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什么呢:血腥,残忍以及乱七八糟的人称。若不是莫老师所著,看到这些露骨的文字,无厘头的人称和时间线,浮想到吃小孩等一系列的画面…我可能会马上合上书放进书柜再次让他落满尘埃。由于这是首次,也是带着拜读的心情,便忍了忍将此书看完。名扬内外的神探丁钩儿,受邀调查酒国吃婴儿一案,没成想也成为自己最讨厌的“吃小孩的人”,最终死在肮脏的茅厕里不了了之。酒国的腐败,官场的黑暗让自认为清廉正直的丁钩儿也落得如此下场。我们不可去批判环境,首先应该正视自己,小说里的每一个人,都像是黑夜的代言人,他们表面刚正不阿实则隐藏着一颗“做尽天下坏事”的黑心:侏儒余一尺,青年作家李一斗,神探丁钩儿,作者笔下的莫言老师…无一例外。
“我好像在恋爱”是全文的最后一句,不是以往淫秽露骨的词句,读来似乎有些生涩。“欲望摧垮了人的理智,最终人是无法肉欲和食欲的。一旦被酒肉磨耗的丧失意志,作为一个局外人的莫言,也没有办法脱离欲望的魔爪。”我在知乎上看得如此的解释,高明!赞同!文章的真真假假读来令我发慌,我固然知道小说都是虚构的故事,可又好像这些故事都真切存在过。毫无关联的两条主线,在最后竟不谋而合,实在佩服,李一斗不是在进行小说创作吗为何也开始自斟自酌?莫言先生原应该和我一样处于是上帝视角的观望者,为何又把自己写进小说?真亦假假亦真,捉摸不透。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褒贬不一,有些人也会觉得不喜欢,但是这不妨碍它成为莫言的一部精彩的作品。里面的文字和故事,值得细细去品味,我也只是浅浅的了解了个大概,希望之后有时间再多看几遍,可能会有新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