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明娜从对茄子的“深恶痛绝”,再到后期恨不得天天吃“茄子大餐”,这是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医生的让步,是在他们长期相处下所做的妥协,是为他们的爱情所做的改变,而闷在我肚子里就快发霉了的,就是一个人是否要因为爱而做出改变这个问题。
好巧不巧,本人最近刚刚开始接触《中庸》。虽然我自身的思想没什么深度,根本读不懂《中庸》,但是《中庸》中的某些思想却深深在我愚蠢的脑袋里留下烙印:中庸,是坚定、是勇毅,是多元协调、独立不倚。昨儿个有位朋友抽到的真心话问题是:你会为喜欢的人做出什么样的改变?那位朋友的回答是:在不触碰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改变。
虽然这不是对我的提问,但是我也不由自主并且自以为是地自己在心里回答了一遍这个问题:首先,我为我这位朋友敢于为爱献身的精神感到感动,并且我大体上同意并且支持他的想法,毕竟相爱的双发相互磨合相互鼓励相互促进,没人会说这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并不对其百分百地赞同,因为我并不想对所爱之人做出太大的改变,并且我也不希望对方因为我而做出太大的牺牲。虽然不知道“中庸”放在“爱情”这种语境下合不合适,但我还是希望相爱的双方在互爱中能做到“坚定勇毅”,不论对方在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依然能够坚持自我的独立。
我在这又想提到舒婷的《致橡树》。在我心里,完满的爱情就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是“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是“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是性情相投三观一致;是独立却深情。这样的爱情对我来说才是最轻松自在的——首先,再这样的爱情本身就是以平等作为前提的,而平等这一前提的存在可以避免日后某一方被另一方PUA;其次,因为人的特殊性,两个人在一起肯定会产生矛盾,而在矛盾之后,有的人会选择让步,甚至选择为爱改变人格;有的人会选择大干一架用拳脚解决问题——后者的解决措施绝绝对不可取,前者选择让步确实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但我绝不支持为爱甚至牺牲到改变自我——毕竟二者是平等的,个体的独特性是生而为人最令我骄傲的的部分,我没必要为了你而去牺牲自我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