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在他的遗嘱里说过:歧视别人,是最愚昧,最无知的行为。我最近就读到了一本旧时歧视黑人的书,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写的。那些被卖掉的黑奴,都是去做苦力的。他们的主人都非常残忍,每天只给他们吃一点面包屑,也不给他们发工钱。如果干活不认真的话就会遭到主人的毒打,他们常常被打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当有些人前来赎回自己的亲人的时候,他们的亲人早已变成了一具尸体了!如果旧时的人们不歧视黑奴的话,就没有废奴运动的发展,也就没有南北战争的爆发。我从网上了解到: 美国国会大厦及白宫和其它政府,在1792年与1800年之间,由大约650名黑人奴隶筑就。当时的美国政府每月给每个黑奴的报酬仅5美元,而1800年国会成员基本生活开支是180美元。仅此一件小事,把研究奴隶历史视作禁区的美国政府,竟然隐瞒了200年这久!我也有一次歧视他人的经历。那件事发生在去年的寒假里,那天我同我好友去城里游玩,当我们走到商业大厦门口时,发现门口有两个讨饭的人。他们看见有人走过去,就带着哭声说:“叔叔、阿姨帮帮忙吧!”有些人则同情他们,给他们一、二角钱;有些人则从他们身旁,就当没有看见似的。我对好友说:“那些讨饭的真没骨气!”好友只是笑了笑,我当时却怎么也不明白她的笑是什么意思?好友给了一个小孩两角钱,我却当没有看见似的,还催好友快点。当我读了这本书时,我才明白好友的笑是在告诉我:不能歧视他人!有些讨饭的差不多是残废的小孩,他们生下来不是脚是畸形;就是手。这可想而知,他们一定非常需要亲人的疼爱,可他们的亲人却抛弃了他们,让他们出来讨饭。他们来到了社会上,更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而我们却对他们不理不睬,看到他们在向我们乞讨的时候,只是去而已。现在回忆起以前的行为真实羞愧万分啊!请读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好好回忆一下过去,自己是否歧视过他人?如果有的话,我就恳请大家不要歧视他人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