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录》读后感
当脱离质料的外衣的时候,沉思所形成的形式,而那生命本身的目的,又是多么地遥不可及。一点生命的微光,又究竟在漫长的岁月中占了几何。光阴的一瞬对于个人来说也许便是全部,但却在永恒的时间长河中微不足道。远古的圣人已经离去,他的名望在一代代的传颂中也将被时间慢慢消磨直至彻底消散于天地之间。人所生活的一隅不过是无尽的时间中的一隙,无尽的空间中的一粒,那么所追求的欲望,快乐又是多么的渺小阿。
但除却质料与形式这种所依附的东西,什么是真正的本我呢?是理性,是一切存在的根本目的。无理性的个体为有理性的个体而存在,有理性的个体为有理性的个体而相互存在。让理性支配我们的生命而不是那诱人的快乐,快乐是短暂的,而理性则如同原子的存在一般永恒。瞽叟即使从来没有见过太阳,他也能够通过理性去感受阳光的质性。
听从理性的支配,既然万事万物永恒处于变动之中,那么又怎么会为了变化而伤心或愤懑以至于使得我的本性被埋没呢?就在不久之前我也还只是一堆原子与元素,而不久之后我又会回到这种状态,那我还有什么可以担忧的呢?在神性的流溢之下,支配的理性,宇宙的本性,皆在这一片秩序之中。又或者说命运女神从未垂青,正如布兰诗歌中O FORTUNA所唱诵一般,阴晴圆缺,变化无常,但个人的道德,正义,与理性,在命运女神的注视下,在生命之烛的映照中,在分给个人的不可估量的永恒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中,不要忘记,这是人的真正的本性。既然火光不会在蜡烛熄灭前消失,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在生命之火中为这些高尚的情操而保有呢?
纵然万物皆是尘埃与泡影,在神性的流溢之下,在这短暂的话剧之中,是否能够满意地退场了呢?
借助光芒看见至善的真理,个体的本性是整体本性的流溢,那又何必追求个体的快乐?快乐不是善,在真理的火炬中,是一切形成的原则。即使灵魂无法看见,那么我是否看见了神呢?那路边的一颗草,一粒石头是神吗?我正在面对着的计算机是神吗?神与我同在吗?神是绝对真理的持有者吗?亦或是它就是绝对真理的本身?
注重理性的要求并去实践它。运用这些规则以使自己免于苦恼。况且我们已经有了理性的健全的灵魂,那为什么我们还会争吵不休呢?
失去的是现在的,未来的也是现在的,长与短在永恒的尺度下没有意义。现在是唯一能被夺走的东西。变化是宇宙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