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主角的刘十三一点也没有主角光环,从小又傻又笨,学习成绩还差,咬牙背下卷子上的所有内容也只考了个三类本;在学校里被女主角欺负、被同学欺负,上大学好不容易交到一个女朋友,还被无情的抛弃了,除了他为了争一口气在同事面前咬牙跺脚说出要卖出的一千份保险的目标在最后居然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实现了这件事,也算是全书里唯一一个有些套路的情节了,但这也只是整本小说中的一些微小涟漪,作者主要展现的,还是一个平凡小镇青年的平凡人生经历。
美丽的云边小镇,安静且温柔,爱他的外婆、为了他义无反顾付出的玩伴......这其实不正是我们所向往的心灵栖息之地吗,就这样见证着这座小镇春夏秋冬的轮回,会让人感到无比的浪漫和美好,他们都是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只要活着,你就是生活的勇者。
我们害怕成为刘十三,有些事情无法避免,我害怕我后知后觉,没能好好陪伴我的光,我怕我的云边小卖部里的光有一天会消失,但我又庆幸我是刘十三,我不完美,世界也不完美,但我仍守着初心,我依旧同情世事,我见过世故但好在我没有变得世故,我依旧努力生活,我从未放弃过我。
我们在这本写满遗憾的书里看到了释怀,我们左右不了世事轮回,拯救不了万物困难,我们不是神,接受平凡很难但是很爽,我们虽左右不了命运,但我们也没坏到低俗,故事的最后,没了爸爸的球球牵着没了外婆的刘十三叫他爸爸,我想起程霜留给刘十三的几段话里有这么一句“世界上是有光的”或许下一秒,我们就成了彼此的光,”我身边活着无数个刘十三,或者说在人生的路途中,我们难免会在一段时间成为刘十三,满身遗憾,又拼命地找寻希望,永远奔着向往的光,或许这也是一种活着的意义。
我们在苦难中拥抱快乐,在快乐中体会苦难。刘十三的人生从开始到书的完结,总是灰暗的,但是在灰暗的地方也有一束不灭的光,那就是王莺莺,还有像程霜,卖炒饭的老太婆,球球等一束束微光照射进来,扫走灰暗。所以说,生命是有光的,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如果真的有个云边镇,镇里真的有个小卖部,我想我会赖在那里,每天帮王莺莺打扫小卖部,跟着刘十三卖保险,陪着程霜走过余下的日子,教球球认拼音,慢慢地感受生活的细腻。
这本书正如张嘉佳所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