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在中国新旧社会交替的背景下,知识分子方鸿渐不断地追求恋爱并走向失败的过程。文中不乏精彩幽默讽刺的笔法。正如作者在序中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作者用简单的故事讲述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而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依然应验在现代人的生活层面里。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地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又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这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不管结局如何,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
《围城》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和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