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寒假,我就在《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中开始了“淘金之旅”。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它就像一块磁铁似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光看这本书的名字《淘气包埃米尔》就令人感到很有趣。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阅它。翻开这本书后,精彩的故事令人忍俊不禁,虽然这本书已被我翻阅无数次,但我总是读地津津有味。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埃米尔的小男孩和他的一家子发生的一系列有趣的故事。埃米尔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埃米尔是一个既听话又懂事的小男孩。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那他的淘气事例又有多少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他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做国旗升到了旗杆上,把花瓶卡在自己的头顶上,把青蛙放进了放咖啡的篮子里,还把猪血扣在了爸爸的头上。可他又是那么的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村里的盗贼“麻雀”;他还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班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天使,像母亲一样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头小猪……
看着看着,我仿佛置身于埃米尔的童年生活中,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童年趣事。
记得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妈妈发现我嘴里的一颗大门牙动得特别厉害,就想带我去医院拔牙。拔牙,那该有多疼呀。所以不管妈妈怎么劝我就是死活不肯去拔牙。妈妈拗不过我就只好先带着我去奶奶家串门了。
一到奶奶家,隔壁的小伙伴们见我来了都热情地拥了上来,拉着我去玩。不一会儿,我就和他们玩成了一片,我们蹦呀跳呀就像是一群欢快的小鹿。不知哪个玩伴拿出了一卷泡泡糖请我们吃。有人马上建议说:“要不我们玩吹泡泡比赛吧,谁赢了今天就让他当我们的队长。”“好的,好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当每个人手里都分到了一块泡泡糖后比赛就开始了,我们把糖塞进嘴里一个劲地咬呀嚼呀,甜甜的糖块在嘴里一下子就变得软了。不一会,一个个泡泡争先恐后地从小伙伴的嘴里冒了出来,我也鼓足了劲慢慢地从嘴里把泡泡吐了出来。我们的小脸个个憋得通红,仿佛都成了一条条吐着泡泡的金鱼。可是不多时,“啪啪啪”泡泡的破裂声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的泡泡。伙伴们围着我使劲鼓掌,还一个劲地喊:“鸣鸣,加油!吹大点,再大点。”正当我得意的时候,只听一声“巨响”,我的泡泡也破了还粘了我满脸。我赶紧清理干净把泡泡糖往地上一吐,高兴地喊道:“我赢喽,我可是你们的队长喽!”“哈哈哈!”小伙伴们用手指着我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有的还笑弯了腰。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们这是怎么了?“牙,你的牙。”一个小伙伴边笑边指着我说。我用手一摸,糟糕,我的大门牙怎么不见了?刚才明明还好好的呀。“地上,地上。”他们更是笑得前俯后仰。原来刚才用力太猛,泡泡糖粘着原本就已经松动的大门牙一起吐在了地上……
生命是美好的,生命是多姿多彩的,生命是灵动的……
【第2篇】
那是一本叫作《淘气包埃米尔》的书。可以说它是我小学低年级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一本了。喜欢它既是因为它无比精彩的内容更是因为寻找到它的过程是那么的一波三折,令我倍加珍惜。
第一次目睹《埃米尔》的“芳容“是在学校。不知是哪位同学在向别的同学介绍这本书,说它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埃米尔是多么的有趣。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的简洁醒目,桔蓝两色相间,上面有六个白色大字:“淘气包埃米尔”。字下方一个红色方框内画着一个倒立的男孩。他衣着简陋却掩饰不住满脸活泼俏皮的神情。我一下就记住了这本看上去“妙趣横生”的书。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埃米尔》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某个开学前的一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教辅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那个倒立的小男孩。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它有一个系列十几本,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埃米尔》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即将有“买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埃米尔》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然后也许是有天意,一天,我不小心把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后发现竟然是《埃米尔》!我的心头涌现出一种异样的感觉,感觉它是多么渴望被我阅读啊,它跟我实在是太有缘啦!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埃米尔》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因而倍加珍惜。
有缘终会相聚。我获得我最爱的图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第3篇】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的顽皮。他趁爸爸不在的时候,哄骗自己的妹妹:“我现在把你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你可以看见整个伦纳贝亚。”结果他的妹妹当真了,被埃米尔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顶。
他在给父亲送咖啡的篮子里放进了一只青蛙,随后闯下了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他还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
埃米尔的确很淘气,他的淘气使我感受到生活中从来没有体会到的欢乐。他竟然能想到把自己的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那是多么的荒唐又可笑啊。这,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吗?
他是这么的淘气,但他的心却是那么善良。一次,埃米尔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眼看就要病死了,可埃米尔不甘心眼睁睁的看着阿尔弗雷德死去,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阿尔弗雷德活下去!于是,埃米尔趁家人还没有醒,就赶上他的鲁卡斯踏上了前往马利安娜隆的道路。终于,埃米尔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马利安娜隆,并且在医生的帮助下救活了阿尔弗雷德。
如果埃米尔不淘气,他怎会赢得一匹自己的马,来为阿尔弗雷德拉雪爬犁;如果埃米尔不淘气,他怎能有如此大的勇气赶着鲁卡斯带着得了血中毒的阿尔弗雷德冒着暴风雪去马利安娜隆就医?这样淘气又有同情心的孩子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埃米尔不仅淘气、善良而且还十分勇敢。在一次赶大集的时候,他被一位长胡子的女士请进她的帐篷免费看她的胡子。埃米尔进去刚刚坐定,就听见一个可怕的声音:“立刻把钱给我,不然我就揪掉你的胡子!”原来是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来了。埃米尔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制服了麻雀,又告诉了警察,让警察把麻雀带走了。
这一次,如果埃米尔不淘气,他怎能靠着自己的勇敢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捉住,为人民除了一害!
淘气,有时会令人讨厌,有时也会转变成一种勇气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