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在学校“法治护航,快乐成长”的号召下,陈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很多“法治”方面的好书,其中我特别喜欢《百变小超人》这本书,真是太有意思了,和我以前看的很多书都不一样,它有内涵有思想有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知识。书里那一行行优美、朴实的文字以及新奇有趣而幽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百变小超人》是一本轻松幽默的普法童话书。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遥远的外太空有一颗名为克里斯的小星球,它的科技十分发达。克里斯总统从下属的汇报中得知地球上青少年的权益时常被侵犯,他们有的遭受大人恶意侮辱,有的因为管教不严而误入歧途。于是,克里斯总统为了挽救地球的未来,便任命本故事的主人公马米为地球的正义使者,赋予了他不可思议的变身本领,并指派力大无比的拇指超人作为他的助手。马米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是个心地善良的男孩子,他淘气而聪明,凭借变身术和拇指超人的协助,一次又一次的帮助身边的青少年化险为夷。同时,由于他生性调皮,也闹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笑话。马米经历了很多奇幻冒险,以自己的善良和正义扬善惩恶,勇敢的帮助了许许多多的人,成为一名守护正义的百变小超人。
马米和拇指超人有趣的经历,不仅惊心动魄、幽默好玩,更让我在愉快的阅读中潜移默化的学到了有用的法律知识。我开心地了解到,我的日记爸妈不能未经同意随便翻看,因为我们享有隐私权;大人不能殴打或用难听的语言侮辱责备我们,因为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老师、父母不能没完没了的给我们布置超多的作业,要保障我们的睡眠、娱乐、运动的时间,因为我们享有休息娱乐权,我们未成年人还受到国家的保护,享有身体健康权、着作权、荣誉权、参与权等很多很多权力。让我开心的知道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为我生活在平等自由富强明主公正的法治社会而骄傲!同时通过《野人之谜》这则故事,还让我知道了“刀剑无眼”、冲动是魔鬼的道理,携带危险物品不仅可能伤及他人,更可能触犯法律。
《百变小超人》是我课余时间的良师益友,让我受益一生。它带给我快乐的同时也带给我思考。我暗暗下决心:我要好好学习,多看书,多学点法律知识,将来做一个像马米一样勇敢、乐于助人的正义英雄。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保护所有小伙伴们在快乐中成长!
【第2篇】
我印象中的法律书,全都是比词典还要厚的书中“巨无霸”,里面有数不清的条条款款,让看的人眼花缭乱,望而生畏。很多同学也都认为,法律书就是一本本天书,要读懂它,应该只有那些学问很大的成年人才能做到吧。
我,一个普通的小学生,当然读不懂那些深奥的法律条文,但没读过那些“巨无霸”的我,还是成为了我们班上的小法官,你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吗?
这不,小东和小虎又吵吵嚷嚷的找我来评判了!原来,小东送给小虎一支钢笔,现在他们俩闹矛盾了,小东想要把笔要回去,但小虎不肯给,两个人争夺的时候,还把笔弄坏了。小虎要小东赔,小东认为本来笔就是自己送他的,所以不需要赔偿。我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淡定的说:“就这事儿啊,按照法律规定,小东的笔已经送给小虎了,财务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所以,现在这支笔就是小虎的了,小东,你弄坏了,就要照价赔偿的。”小东瞪大了眼睛:“原来,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呀。小帅,你太厉害了,连这个都懂!”
同桌小路早上到校就嘟着小嘴,一见到我就问:“小法官,你帮我评评理,我爸妈这么做对不对!”说着,她眼泪就掉下来了。我连忙递给她纸巾,了解情况。原来,他爸爸妈妈偷偷看了她的日记本,原本日记本里也没有记着什么,可是她觉得爸爸妈妈不够尊重她,不相信她,就和爸妈顶嘴了。结果她妈妈却说:“你是我女儿,我看看还犯法了不成!”她觉得很委屈,我边安慰她,边告诉她:“父母未经子女同意,不能随意翻看她们的日记,信件,电话,短信等等,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更不能将看到的东西随意宣扬,否则就属于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你妈妈这样说是不对的。但,爸妈也是因为关心我们,才采取了不正确的关心方式,你别生气,因为他们是还不如你的“法盲”哦,你回去做回普法小专家,教教他们,不要用吵闹解决问题!”同桌破涕而笑,一脸崇拜!
我还能用法律守护自己的利益哦!奶奶给钱让我自己买的复读机比别家贵了一百多,妈妈带我去退,店老板不肯,我告诉他:我只有10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我买复读机的举动,必须经过我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妈妈,追认才有效,所以,在没有得到我妈妈认可前,我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是可以退的。老板被我的专业术语说得一愣一愣的,不但退给我了,还连连称赞我是个法律小达人!
怎么样?我这么厉害,你是不是非常羡慕呢!其实,我的这些知识,全都来自法律硕士朴琳琳的《百变小超人》!就是这样一部幽默精彩,清新活泼的普法童话书,让我爱不释手,也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学会了如何行使合法权利,保护自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