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旗读后感 读后感500字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500字

2020-08-07 12:40:01  本文已影响人 

  【第1篇】

  暑假里,我拜读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收获颇丰。

  故事的主人公迪克是一条优秀的猎犬,因为长得非常丑陋而被主人抛弃。为了生存,它只好在山野里自力更生,成了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犬,但日子久了,它又厌倦了这种生活,急切地想回到人类身边。有一个偶然的机会,它帮助了瞎子阿炯,成为了阿炯的导盲犬。因此得到了一个名字——迪克。

  感人的故事从这开始!阿炯之前在茶馆拉琴卖艺谋生,可是茶馆买了收音机后,就不要阿炯去卖艺了。迪克看到主人伤心,便冲进去撞坏了收音机,只是为了让阿炯能够重新获得卖艺的机会。闯祸之后,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被迫离乡,来到昆明寻找离家出走的妈妈。他们历经千辛万苦,一路上互相保护,终于找到了妈妈。幸福的生活刚开始,就因为迪克咬伤了人,即将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妈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带着它永远去流浪

  看完这本书后,阿炯和迪克的故事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无法平静。是什么让阿炯和迪克经历这么多磨难后,仍相互不离不弃?是爱!是爱让他们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彼此的感情已经胜过亲人。这哪里是一条善良的导盲犬啊,对于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灯,是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当然了,对于迪克来说,在它挨打时,阿炯那时就是迪克心中的那一丝光亮,是干旱中的那滴雨露。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像阿炯和迪克那样为彼此付出的人,就拿我一家子来说吧!爸爸妈妈虽然对我要求很严格,却是最关心和疼爱我的人。妈妈每天为我洗衣做饭,帮我检查作业,接送我去上各种兴趣班,从来不喊一声“累”。爸爸省吃俭用,不抽烟不喝酒,给我付起学费来一点也不小气,总是跟妈妈说:“孩子想学什么,我们都要支持。”而我,却不争气,学什么都有头无尾,半途而废,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父母的爱,有时候还觉得父母付出的不够多。现在想想,连迪克都知道要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阿炯,作为我,岂不是更应该用爱去回报父母?

  “爱,好比一个环,把一颗颗心连在了一起。”世上无论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还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都是相互的。让我们用爱真诚地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第2篇】

  爱,是黑暗中的一盏导航灯,照出光明;爱,是干旱中的一滴露珠,滋润心田;爱,是在你迷失方向时的那一丝光亮,带你走出绝境。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有着一段深深的爱……

  ———题记

  一个静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合上书后,阿炯和迪克深深的感情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法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狗出生就长得非常难看,受到大家的厌恶。这只小狗便流浪山林,成为一只野狗。一次,它巧遇了小盲人阿炯,成为了它的导盲犬。它的小主人给它起了个名字“迪克”。于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患难之中见真心。在迪克和主人的相处中,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迪克对主人无声的爱。为了救小主人,迪克不惜大义灭亲;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叼着搪瓷缸去沿街乞讨;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去做练武少年的靶子,被打得头昏眼花……最后,它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小主人一起流浪,一起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在阿炯身上我们也感受到了,它对迪克的感情。当阿炯随着演出不断取得成功,日子是一天好过一天,还被经理接回了自己家里住。但他最终放弃稳定的生活和有成就的事业,打破牢笼救出迪克,并再度和迪克一道浪迹天涯。我相信是人与狗之间那种生死相依的深厚感情,促使他坚定走向流浪的生活。

  看了《导盲犬迪克》,让我深深感受到动物是有感情的,甚至不逊色于人类。自古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过去有个农夫,常在地里下夹子。一天,农夫在收夹子时发现夹到一只黄鼠狼,当他拿起一看却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下这身“皮装”逃掉了。农夫估计这没了皮的黄鼠狼,一身血淋林的,肯定死在附近什么地方,捡来还可以吃。沿着血迹寻去,在一个山麓的洞口,血迹消失了,农夫朝洞里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洞内四只才诞生不久的小黄鼠狼,正趴在没了皮的黄鼠狼的腹下吮奶。从此,这位老农再也不下夹子捕兽了。

  我深深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动物之最,智商最高,情商最浓,较之黄鼠狼、狗等之类的动物,人类不知要强上几百上千倍,但相比迪克和阿炳的情感,人类则是显得那么地冷漠,和它们这种催人泪下的感情相比,实在不得不深思,甚至惭愧和汗颜。

  【第3篇】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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