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不少曹文轩的纯美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田螺》了。
在《田螺》中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大家认为的坏人何九,另一个是愧对于何九的小孩子六顺。故事是由“十天前”发生的事引出的:那天六顺偷偷地开走了何九借的船,到芦苇丛中心的小岛捉荧虫,他把船系在一棵小树上便走了,后来挂起了大风,六顺躲在一片废墟下,直到风停了,他赶忙到岸边找船,可船连同小树都不见了……
而这条船是大家凑钱买的,大家都以为何九把船卖了,便不约而同地把何九围住,用对待犯人的口气质问他,何九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自此,他每天都到田里捡田螺,为的是攒钱买船还给大家,以洗清自己的冤屈。这一切都被六顺看在眼里,后来六顺也和何九一起捡田螺……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许多年过去了,六顺不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了,何九也不再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大汉子了,就在何九准备买船的前一天,六顺一个人走了,永远的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理解六顺,其实很多小孩都会这样,有时只顾玩,根本想不到后果,做了错事也没有勇气承认,但还算是有责任心,能够默默地做一些事情来弥补损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是他要是能勇敢的承认错误,就更好了,也许会得到大家的原谅,就不用这么辛苦,也还了何九的清白。
我觉着何九很冤,他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船是怎么丢的,却为这条船付出了一生。但我更佩服他的骨气,因为船根本不是他卖了,他完全可以不承认,他也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捡田螺卖钱买船,以证实自己的清白,他是把名誉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我觉着这正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高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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