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学习了《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读了课文以后,我很难想象一个被困荒岛28年的人类,竟然没有饿死、冻死、发疯,而是有了牲口、面包、房屋、还驯化了一个野人。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是英国小资产阶级家庭的一个孩子。他的父亲希望他当律师,鲁滨逊不是这样想的。他并不安于这种生活,而是想出海当水手。于是,在一天夜里,他溜上了一艘船,可这艘船遇到了风暴,被打翻了。其他人都命丧于海水中,鲁滨逊奇迹般地到了一个小岛上。他没有颓废,而是用刀子刻木头,记录时间;用木栅栏圈养牲畜;还因为无意中种植了麦子,在四年后吃上了面包;甚至因为驯化了一个野人,而有了一个叫“星期五”的朋友。后来,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思考的方式很值得学习。他常常分析一件事的好处和坏处。这样的分析让他变得很乐观。即使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冷静地思考。他在面对挫折以后,仍对航海梦恋恋不忘。他有着冷静的头脑,超强的思考力和突出的勤奋,并用这些让荒岛变成了乐园,赢得了所有人的敬仰。
最让人佩服的是,他经历了这么多的危险,可仍然没有放弃航海梦,依旧前行。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很值得学习。不管阻挡你的是什么,都要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行。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
刘宸源
时隔数月,我又重新拿起笔,开始写读后感。记得上次写读后感还是上学期或者是暑假,反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好了,言归正传,今天利用看书的时间再次重温了一遍《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回了。虽然看完了全册,但还是要一章一章地写。
这一章首先介绍了鲁滨逊家庭条件很好,但他不顾父母的反对,要出海远航,最后离家出走。
第一次上船,他就差点丧命,他怕得要死,想要马上回家,风暴过后愿望和决心又涌上心头。
过了几天又出现了风暴,而且比上一次更猛烈。他登上了一条救生艇,才勉强捡回了一条小命。但他还是不愿回去。
我觉得鲁滨逊有股孩子气,可能是因为他本来就没有长大吧。记得快,忘得也快。在第一次风暴当中,他一次又一次地发誓说会立刻回到家中,还请求父母原谅,甚至发毒誓,以后再也不航海了。可到第二天,风暴一过,天空一碧千里,万里无云。他发的毒誓就被他扔到海里喂鱼了……
哈,今天闲得无聊,不知道写什么东西,想来想去我就写了这段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