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还有,这本书把柴斯特写的很生动,里面生动的介绍了柴斯特的勇敢和机智,还记得有一次,塔克老鼠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所以引发了火灾,就这样,大火烧起来了,幸亏柴斯特让让外面的人赶来救火,所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柴斯特才能死里逃生,不然,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就没有命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很不错,每个人都很纯真、善良,没有一个人贪婪,小气、品质不好,我想,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一颗善良、而又闪亮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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