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第2篇】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 还 发 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第3篇】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后,我从“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看出当时“我”们一家人生活的拮据;从“于勒,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得知了那个社会的贫民对钱的渴求以及钱甚至能轻易改变一个人对外界的看法;从一个看中二姐的公务员因看了于勒叔叔信便下定决心求婚知道了当时社会受到金钱的荼毒之深……
文中的于勒叔叔并没有错,从船长说于勒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不难看出于勒叔叔已经在反省自己的过去,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
而反观文中的父母,起初得知于勒叔叔发财了,心中对他的态度就好了许多。或者换一种说法,他们心中的态度未曾变过。因为至始至终他们都不是对于勒叔叔有好感,他们眼中在乎的只有钱!那肮脏的魔鬼已经蒙蔽了他们的心灵,它的魔性让他们忘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
从他们一开始把于勒叔叔打发到美洲去开始,于勒就已经绝望了。到后来父母得知牡蛎小贩就是于勒后,生怕被他认出来,对他敬而远之,如同避瘟神一般。到最后连我给他10个铜子小费都要暴怒,而这10个铜子还不够姐姐买一条一米长的花边。无不看出于勒叔叔有钱时,哪怕只是小道消息,他们都对他尊重,希望抱上他的大腿。而当他失去这加身的“黄袍”时,等待他的是被他们彻底地抛弃。
即便他们学会那两位太太高贵的吃法,也做不了那样的人。因为一名真正的贵族,高贵的并不是仪态,而是灵魂和高尚的情操!即便家道中落,也依旧会有一种精神上的传承。
而文中的父母却早已把铜臭看得比血脉的浓度还要强上万分。甚至因为10个铜子,就可抛弃一名血亲。他们,已经沦为了金钱的傀儡!被心中的贪念所驱使,堕入了万劫不复的轮回!